第68章 韓昭的決心(1 / 2)
縣令讓外麵的人安靜下來。
他問:「你們村送去祭祀的女子都叫什麼?」
「都過去那麼久的事了,我也記不清這些姑娘的名字了。」他一臉平靜的回道。
縣令看著他這樣,「你不說,本官也知道你們傷害的人是誰。」
說著,縣令把李家村傷害的女子的名字公布出來。
他一公布,外麵就有一位婦人激動地大喊道:「大人,你要為我女兒做主,判他們死刑,以慰我女兒的在天之靈。」
縣令讓人把這婦人叫進來,問道:「你女兒是誰?」
「我女兒朱小翠,三年前出了一趟門,之後就沒了音訊。跟她認識的人都私下編排她,說她這麼多年都不見人影,肯定是跟人私奔了。
我的女兒從小就乖巧,她跟同村的秦秀才有婚約在身,是不可能做出這種出閣的事。
沒想到這次得到她的消息,確實天人永隔。嗚嗚嗚……我的女兒,你死得好慘啊。」
婦人說到這兒,她已經淚流滿麵,還不停的哭。
她身邊的人是她的大兒子,看到她哭成這樣,他也攔不住。
「大人,一定要判他們砍頭。」
縣令了解情況後,繼續問做這次法事的道士。
道士認了,他又把柄在李業手裡。
之前的兩位姑娘,就是他騙過去的。
縣令問村長:「李業,你們村涉嫌拐走人家女兒,謀害性命,人證物證確鑿,你可認罪?」
李業聽到縣裡問這個問題,他笑了笑:「我不覺得我有錯,我們這樣做,不過是為了平息河神,保護我們村民的豐收。」
外麵的人聽到李業的回答,氣憤地不行。
「害了人家姑娘都性命,還說自己沒錯,這樣的人必須處死,不然更多的人遇害。」
「沒錯,判死刑!」
「死刑!」
……
聽審的百姓在外麵喊著要判他們死刑。
那個道士本就怕死,他連忙磕頭求饒:「大人,饒命啊。我也是被逼無奈,他發現了我的秘密,就用那個秘密威脅我,所以才這麼做的。」
外麵的人聽到他求饒的聲音,喊得更大聲了。
「這不是你做壞事的理由,大人,不能把這樣的人留著。」
「大人,不能輕判,需要為自己做過的事付出代價。」
「對,他們這樣蔑視律法,做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絕不能放過。」
……
縣令拍響了驚堂木:「都給本官肅靜!」
大家沒有像剛才那麼喊,但是看著李業和那個道士的眼神,恨不得把他們生吞活剝了。
縣令清了清嗓子道:「現在事情已經清楚,本官判李業和道士江易秋後處斬。李家村的村民幫忙隱瞞,為幫凶。判流放兩千裡的北境礦區,做苦力,這輩子都不能離開。」
這也是之前韓蕭判韓家人去的地方。
道士知道自己要被處斬,無力的坐在地上,眼神空洞。
李業也怕死,但是現在已經判了,他也無力回天。
他看向洛琬寧,發瘋似的大喊:「臭娘們兒,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你,我會生生世世纏著你,讓你不得安生!」
判決一出來,縣令宣布這次審判結束。
縣令知道洛琬寧他們要離開焦林縣,提前批了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