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 休息一天,說說感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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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一天,說說感想

各位讀者義父,又是單章,沒錯,我就愛寫單章。

這個單元寫到這裡差不多結束了。

這個單元主要是講一個小說侵權案,雖然是原著改編,但靈感當然是取自於現實。因為是律政文,都市背景,肯定會有現實意味。

比起上個單元,這個單元的章節數也很長,不過義父們可以看到,我的寫法又變了一些。

雖然主體是小說侵權,不過裡麵開枝散葉,涉及到的各項法律內容比上個單元要多了不少,而且打官司的過程中,很細地研究並描寫了著作權的侵權事項和侵權的原理,另外不止著作權,其他相關法律也寫了不少,應該說比起之前要稍微「硬核」了一點。

我一直在研究到底該怎麼寫好一本書。

雖然我很早之前說在書裡麵寫法律條例會感覺很「水」,但經過我的觀察,我發現讀者義父們其實對這個並不在意,或者說,我必須要把它寫出來。

不如說,寫出來,才能表現出作者是認真研究過的,你不寫讀者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認真在寫書?

當然,這種寫法其實很有難度。因為除了要研究日本的法律以外,我還要考慮故事的發展,要有戲劇性,要有情感輸出,要文以載道。

畢竟是小說不是科普文啊。

這個案子期間,我經常卡文,有幾天一個字都沒憋出來。真的是心力交瘁啊。

很多讀者義父以為我要太監,有人說我要跑路,要開新書,這啊那的,其實不是啊,我都說了,這本書的成績比起我過去要好太多了,我怎麼會不寫,就算人氣下降,依然吊打我過去的,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我寫過書啊,撲過大街,個位數訂閱的書都寫過,太監之後跑路開新書,有病?你怎麼知道你下一本書還有這個成績。

就算是斷更,就算是水,也要一直寫下去。

哎,每次單章我都要說這麼一句,穩定軍心。如果有人寫過書,撲過大街,應該能理解我。下次我就不說了,這次最後一次了奧。

在寫這個案子過程中,其實我也有好幾次情緒低落,被噴的難受。

我一直都說,噴我無所謂,隻要讀者訂閱就是義父(滑稽)。

但是有很多見習,也過來噴我,雖然我設置了一粉絲發言,有一點用,但不是太有用,因為一粉絲才一分錢,打賞一個章節2分錢就能發言了。

大哥們,見習就閉嘴了好嗎,不要影響作者我也不要影響別人。現在一本故事會,就是那個半月刊的小開本,都要八塊錢一本了,這種報刊小時候我買隻要兩塊錢,現在漲了四倍,二十幾年,物價漲的多厲害啊。

你一本故事會的錢都沒花到這本書上,好意思罵我嗎?雖然我寫的是同人,但讀者可以看到這本書的內容,「二次獨創」的東西很多的,不是在抄原著。前麵有一個章節我特意科普了一下,同人像這部分內容是受法律保護的,雖然現實裡沒什麼卵用(滑稽)。

有一次我差點破防,忍不住就寫了兩章私貨,把感情夾雜在章節裡,回罵了過去。這個其實是大忌。律政文是可以寫私貨的,這個題材就是文以載道的題材,但是私貨不能這麼寫,寫完之後我意識到不對,趕緊在標題裡加了個「日常」兩個字,不能讓讀者義父們覺得我寫偏了。

下麵回答幾個不知道是同行還是來搗亂的人的問題。

一,這本書不嚴謹,現實中的打官司不是這樣的。

我不是按照現實來寫的,我簡化了各種繁瑣的程序。嚴格來說,是按照動漫遊戲來寫的,參考逆轉裁判。

要說不嚴謹,其實主要是程序方麵的東西,也就是打官司的流程和手續。

因為我寫的是日本那邊的題材,我並不知道日本那邊的程序是什麼樣的,而且日本每個區的政策都不一樣,不可能完全了解,所以按照我設定的來寫。

但是,有關於日本法律條文的項目,是我認真研究過的,在這方麵或許你可以指出我的一些錯誤,但不能說不嚴謹。

程序是活的,法律條文是死的,白紙黑字可以看到的。

這兩者的區別明白嗎?

二,不要寫長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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