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搶親引發的血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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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半個月前。」炭席地而坐,與張仲和張仲叔公坐成了整齊的一排,這也是秦國普遍具有的強迫症。

「在餘山鄉,有人舉報,言道有人想要強娶其裡中女子,並打了人。」

「這本是一件私鬥的小事,按律不過罰城旦一年,甚至都不用剃去頭發之類的肉刑。」炭搖了搖頭,接著說道。「若是有錢,還能以錢財替代。」

「畢竟,那女子未曾受到侮辱,也並未被強行娶走。」

張仲細細的聽著,並記住了亭長所說的律法,私鬥,罰款,或者罰為城旦,做一年的活。

「但當地亭長,帶亭卒前去捉拿時,卻發現了大事。」

「那賊人,來自一個叫做花蠻裡的地方。」炭側頭看了一下身後的亭卒,喊了一聲。「去,與我等打些水來。」

「唯。」

亭卒走後,炭才接著說道。「那裡不是普通的裡,而是自墾田地的蠻人。」

「自墾田地,蠻人?」張仲納悶的問了一句,自墾田地他倒是懂得,但蠻人,這種古代的種族,他一直都不太明白是啥。

炭點了點頭,隨後與張仲說起了自實田的由來。「自墾田地,指的是一些犯罪之人,在贖回自由身後,成為黔首,自行開墾的田地。」

「這樣的事情,在我們蜀郡是很尋常的事情。」炭指了指正在遠處做活,黥了麵的黥蠅,說道。「畢竟,蜀郡,向來都是流放罪犯刑徒的地方。」

「至於蠻人,就是那些不識教化,不通語言,以部落而居之人,野人則指逃往山中的亡人。」

張仲了然的點了點頭,這麼一說就清楚多了。

不過,發現的大事,難道是這叫做花蠻裡的地方,田地開墾得太多了?

或許是起了話頭,炭接著說起了另一件事情,關於關中律法的事情。「在關中律法中的「徙千裡」就是指的流放到我們蜀郡。」

說到這裡,炭嘿嘿一笑,有點嘲諷的說道。「對於關中人來說,這可是僅僅次於車裂和黥麵的重刑。」

張仲有些疑惑,他前世,和這一世,都在蜀郡,一直感覺這地方,山多水多美女多,沒啥不好。「為何?」

炭這次卻沒有開口,他接過亭卒遞過來的水,大喝了一口。

而張仲的叔公,卻接過了話頭。「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蜀地這地方,大部分都遠不如關中平坦。」

「況且。」老人指了指那一望無際的大小山丘,和其中茂密的原始森林,說道。「你看這大山,這其中,也並不是荒無人煙的。」

「其上,有著無數的野人和蠻族。」

「他們,吃野獸不剝毛皮,更有甚者,以吃人為俗。」

「對於關中人而言,這裡山道艱難,日夜與野獸為伍,更有吃人的蠻族,這難道不是應該恐懼的事情嗎?」

老人這麼一說,張仲頓時覺得,流放到這裡,恐怕還真是一件讓人恐懼的事情。

「而長年流放刑徒,使得蜀郡良家子與罪犯刑徒雜居,便是許多良家子,上數三代,也曾是罪犯刑徒。」

「譬如。」老人指了指自己。「我們張家。」

也就是說自己家,在這楊樹裡,也曾是自墾田地的刑徒罪犯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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