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案件真相(1 / 2)
到了夜晚,林彌坐在桌子前,細細整理這次的事情。
門外一陣腳步聲靠近,門被推開,小期走了進來。
「你怎麼隨意出入女子房間?」
林彌都不用抬頭,聽那沉穩的腳步聲和不敲門的行為,除了他沒有人了。
「我看你這一下午都沒怎麼說話,覺得你是頗為煩悶,特地來找你出去覓食!」
小期毫不在意林彌的調侃,笑意盈盈。
「不了,我還有……」
她的話還沒講完,一隻截骨分明的手伸了過來,壓住了她桌案上的紙張。
「先告一段落吧,一個胡同要是不通,可鑽不出去的!倒不如鬆一鬆,指不定能有新想法呢!對不對啊?公主大人。」
他說這種話一隻是可以的……
兩人來到了大街上,這大街似乎恢復了運營,不再似剛來那般死氣沉沉。
街上的小物件多的是,但是林彌卻克製著,覺得這些東西又掉身價。
小期不知從哪掏出個麵具,眨眼間就給林彌帶上了。
「什麼?」林彌扌莫了扌莫。
「是一隻小白兔!很適合你!」小期笑道,又給自己帶上了個老虎麵具。
「我不喜歡,兔子命短得很。」林彌說話總是出其不意。
「……」小期接不上,轉瞬間想到什麼,又說:「才沒有!我啊娘養了隻兔子十幾年了,胖的像豬,還能活蹦亂跳呢!」
他說的話讓林彌想象出一副婦女抱豬圖,著逗得林彌笑出了聲。
「你笑什麼!是真的!」小期急忙道,生怕林彌不信。
「怎麼?記憶恢復了?」笑夠了,林彌斂起笑,挑眉問道。
小期撓撓頭,奇怪道:「是哦,可是不知道怎麼回事,突然想起這個。」
林彌看著糾結的小期,打斷道:「算了,一點點想起也沒什麼。當初我救你時以為你快活不久了,沒想到如今竟還這麼活蹦亂跳。不過如今我的任務完成了,你的記憶也恢復了許多,到時候我們啟程回京,你就回家去吧,不用跟在我們屁股後麵了。」
「這麼快嗎?」小期皺眉。
「怎麼?當我隨從當上癮了?」林彌笑道。
小期不語,抿著嘴巴不知道想些什麼。
林彌抬眼往攤子看去,便向攤子走去,撿起一支簪子,便付了錢,轉頭笑道:「怎麼樣?好看嗎?」
這時的風也很聽話,將林彌的發絲和裙擺微微吹起,那殷紅的唇掛著笑,好看極了。
「好看的。」小期看迷了,喃喃道。
帶上麵具的林彌似乎解放了天性,對任何事情都好奇,總是每個攤子都要瞧上一遍。
小期也樂此不疲。
逛累了,林彌又覺得有點餓,她轉頭對小期說:「我們去吃你上次帶的酥餅吧!」
她有點饞。
而那酥餅攤卻在遠處的巷子裡,兩人踏上昏暗的路道。
「是你要嗎?」前方昏暗下站著一男子,他懷裡抱著一袋東西,林彌看不太清。
「你?」林彌不解問道。
「快快拿著,如今朝廷派來了位公主,這玩意查的嚴,你下次要就得加價!」
那人看林彌不應,急忙走上前來,將懷裡的東西塞到林彌懷裡。
林彌扌莫了扌莫,頓時一愣,又很快反應過來。
「小期,捉住他!」
林彌嗬道。
三兩下,那人就被小期製住。
林彌板著臉,抓起那人的頭發,將他的頭拉起來,問道:「你們怎麼交易的!說出來!」
那人一開始還極為不服,不斷掙紮,大叫道:「你是誰!我們自由買賣!你管不著!」
林彌將臉上的麵具拿下,看著他,肅然道:「本宮乃當朝臨安公主。」
那人這會兒就開始癱軟了,不住的顫抖磕頭,嘴裡嘟囔著:「我知道錯了,我知道錯了!我再也不賣了!饒了我吧!饒了我吧!」
「先帶回去。」林彌道。
馬二得知後便連忙找了過來。在大堂上,林彌撐著額頭,再次細細整理整理那些罪證。
「主子!」馬二進到大廳裡來。
「馬二,你去查查,這縣令的過往,我懷疑他會仿字。」
林彌的這點倒是讓眾人沒想到。
「也許這劫殺朝廷命官的,和賣人肉的……是兩批人!」
林彌繼續解釋。
眾人皆震驚不已,這結論更是逆天了。
馬二也知道了事情牽扯的嚴重性,頓時嚴肅地去處理事件了。
不一會兒,馬二回來了,他同林彌說,那縣令不知為何突然自盡身亡了……
林彌將手裡的杯子猛的摔在地上,怒罵道:「好!好一個縣令!竟敢畏罪自殺!哼,意味著就能掩護身後的人了嗎!查!去給本宮查清楚!他這些年見過什麼人!他的家人又在何處!全部給本宮查清楚!」
至此這起案件就告一段落了,而風箏線就又斷了根線。
來此處的目的已然了結,加上人死對不上帳了,林彌也隻好作罷。
林彌在馬車上翻看著盈雲鎮縣令的過往。果不其然,這縣令過往是做臨摹字帖生意的,根據馬二的調查,這縣令身上有塊肉竟在死時被活活剜下來,而林彌突然想到副官,便讓馬二去看看他是否有這種痕跡。果不其然,這副官的身上也有過被剜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