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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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調息一會兒,李無意從地上起身從新走進草屋內,把屋子裡的包袱拾起,裡麵有幾張麵額為一百兩的銀票,這東西是要上交給官府的,被李無意單獨收好,剩下來的就算是這次的「戰利品」。

仔細檢查一番,屋子裡再無其他,李無意返回院中,看了看屍體手邊掉落的兩把短刀:「刃口崩成這樣,估計是沒什麼用了。」

隨即找了幾塊破布,把鄧家樂被劍氣掃飛的人頭包好,返回到王家村村長家門口。

叩門後,王村長很快便過來開了門,遇上這麼一遭子事兒,誰也睡不著,聽到聲音趕忙過來將李無意迎進屋內,虛長問短。

「王村長不必多慮,凶徒已經被在下斬殺。」說著李無意還指了指地上包著人頭的裹布,「不過屍體還留在那處草房內,還望村長明日一早叫上村民幫忙早早掩埋,免得屍體腐敗壞引來野獸。」

王村長連連點頭誠實,對李無意不吝贊美之詞,一通吹捧。李無意草草應付兩句,示意自己需要休息,王村長又在偏屋布置了床榻讓李無意休息,驅散前來觀望的一家老小,退出了偏屋。

後麵王村長那邊如何忙活就不再贅述,李無意這會兒實在是熬不住了,解開衣服就往床上一軟,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李無意趁著雞鳴時,在晨曦微光中離開了王家村。

往回趕路時李無意就不再像來時那麼疾步匆匆了,一路上悠哉悠哉,等回到豐華城門時,已經是申時。

不過李無意,他出門沒帶戶宗,被攔在了城門處,這事兒也怪林茂,他自己平日裡出入從來不用那玩意,就忘記跟李無意提起。

李無意在城門口費了一番口舌,又拿出城門司的通緝令,讓守城的軍士看了鄧家樂的人頭,等城門司的人過來擔保過後,花了好一陣功夫,李無意終於被放進了城門。

第一件事就是到城門司辦事處將兩張紙卷並人頭遞過去,仔細核對一番後,將髒銀一並上交。髒銀這事兒一般等將犯人緝拿歸案後剩不下多少,所以不會有這方麵的強求,不過要是私藏被查出來,那就是重罪。

隻見城門司的官差在案桌前一陣忙活,又是蓋章又是封蠟還要李無意按幾個不知道什麼用處的手印。等一切弄完了,李無意終於拿到了賞金。

鄧家樂的危險程度不算太高,畢竟隻有一人,又是個主要靠偷盜的,不過就算如此,賞金也足有二十兩。(一兩銀≈660-700銅錢)

收完錢,李無意先不急著回家報平安,而是去了一趟醉仙樓。李無意當然不是來這醉仙樓喝酒的,不過他確實要買酒。

再過半個月,等十一月初五,便是林茂的生辰,李無意打算把錢換一壇好酒給師父慶生。走到櫃台前問了問價,李無意挑了一壇上好的三十年陳釀——「夢黃粱」,要價足足七兩銀。

列位,正常稍微差一點兒的酒水,差不多一壇五斤,隻賣一百二三十文,這「夢黃粱」究竟好到什麼程度?敢賣這個價錢?

李無意不懂酒,站在原地稍稍猶豫了一下,還是買下了這壇夢黃粱,一來報答師父這點錢確實算不上什麼,二來嘛……掌櫃的說了,這麼好的酒城裡一共也找不出二十壇,你不買等到時候年底了,可就不一定還有了。

付了銀子,李無意囑咐店家半個月後自己來取,在此之前存在酒窖最裡麵,千萬別弄丟了。

臨出門李無意還是放心不下,又回去找到掌櫃的,報上姓名,告訴他是城裡「正極武館館主林茂林館主的慶生酒」,才放下心走出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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