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1 / 2)
轉眼間,已經一年半的時光了。自己高二腦海中的想法,高三疲累之餘的構思,最開始寫的激動和笨拙,中途的重重困難和許多人的鼓勵,直到現在,第二部完結,還歷歷在目。
我想了很久,這些東西到底是否有意義?我應不應該在這件事上花大量的時間和經歷,寫出一些沒有人看,自己又覺得並不很滿意的東西?
我也曾疑惑,也曾徘徊,也曾踟躕不前。因為我感覺這些事是無意義的,是虛無縹緲的。它像是你標新立異的工具,嘩眾取寵的手段,又像是你逃避現實,劃水扌莫魚的烏托邦。
直到我又問自己:意義是什麼?
意義自然是人賦予的東西。換句話說,你認為它有意義,它便有意義,不需要在滿世界尋找其意義。隻要你覺得,把這些事情寫出來,你感覺很快樂,你感覺自己心中的想象的世界得到表達,很舒暢,甚至於,還能夠帶給別人些許快樂,這便足夠了,這便是它最大的意義。
寫到這裡,我又不禁想起劉慈欣先生對於外星文明的一段描寫。意義之塔,難道真的有塔尖嗎?或許,就是有機生命體心至念起,將什麼東西放置在塔尖,並認定其為「有意義」,那便成為了最高級的意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