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遠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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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的判決下來了。記過,暫留能力者隊伍察看,算是戴罪之身了。不過好在沒有被開除神籍,已經算是大吉了。神族沒有對外公開這件事,目前隻有第十四分隊內部知曉。而耀晴對此也沒再說什麼。一切似乎又恢復了往日的樣子。

神族駐地球部隊目前還沒工夫追究昭的這件事,因為他們還有更重要的事——眼下,神魔兩族都開始秣馬厲兵,第三次神魔大戰估計也已經被高層提上日程了。在這樣的節點下,留著左將軍沙恩·霍夫曼以及其麾下的精銳部隊在地球附近,顯然是不現實的。而且地球這邊,大片的魔物已經被消滅殆盡了,隻剩下可能的漏網之魚。如此情況之下,倒不如,直接把沙恩將軍的隊伍連同能力者,一並調回神族,隻留下少量的兵力守衛地球。而且在出了昭這件事之後,地球方麵的領導人們也不希望有過多的神族部隊常駐在地球。這種做法,對於人類和神族雙方都是最好的選擇。

但話雖如此,實際執行起來,卻也有不小的難度。這些能力者們從未接觸過神族社會,能否迅速融入其中,便是個不小的問題。其次,這些能力者該安插在哪個部隊,其軍銜如何評定,該不該讓他們帥軍,也是個難題——這群能力者雖說是作戰經驗尚欠缺,但是其實力的確不弱,完全具有率隊作戰的實力。但是,一來,這些能力者除了清掃地球上的魔物,僅僅參加過一次小規模的神魔戰爭,沒有其他的戰功,便不容易與神族普遍實行的的戰功製掛起鈎來;二來,如果他們真的當上將領,神族的戰士服不服他們,也是個未知數。

但是無論如何,這件事還是要辦的。神族早些時候便一直在策劃這件事。到現在,龍族清繳基本完成,便到了該讓他們進入到神族的世界的時候了。

於是,這些人也到了與人類世界告別的時候了。

這些能力者們,也許早就想象過這種情況。但是真正到了要走的時候,卻又說不出是什麼滋味來。好在,神族總還是講人情的,在這最後的時候,給了能力者們一天的時間,與這個世界好好地告別。

這一天,是19年7月17日。

有些巧合的是,也正是在一年之前,差不多這個時候,地球上的他們,突然之間,紛紛獲得了各種奇特的能力。這一年中,他們成為了「能力者」。他們不屬於人類社會,在神族之中卻又顯得另類。這一年中,他們結識了各種各樣的人,學習了格鬥術和法術,執行各種各樣的任務。多年後,如果問起,有關這一年的感受,他們也隻能是閉上雙眼,體味良久,然後說道:實在是太奇幻了。像做夢一樣。

他們雖然如同漂萍一般,徘徊在人類和神族之間,但也總還是更心係著人類社會吧!畢竟是生活了數十年的地方。可如今,他們卻要離開這個熟悉的地方,去往一個完全陌生的世界了。這種滋味,真不是五味雜陳能形容的。

但不論如何,該走還是要走的,一分鍾也耽擱不了。他們也隻好強忍著心中的傷感和依依不舍,再好好地看看這個世界,拍一些照片留作念想,認真地跟這個世界道個別。

這一天,神族部分解除了他們的活動限製。可以回到家裡,與家人道別;也可以無目的地四處轉轉。隻要不招搖過市,基本是沒有限製的。

17日,按BJ時間來算,中午十二時,許多架軍用飛機集結在莫爾茲比港。它們將把這些能力者送到家。

晚六點三十二分,中國SD省圍防市清州市,朱祐德乘專車,從圍防機場到了家。

他的家在城郊。小時候,他們一家是在鄉下生活的。等到了祐德上學的年紀,父母咬咬牙,把鄉下的地包了出去,全家來到清州市城區,租了套房,打工賺錢,以求祐德上學方便,後來也逐漸找到了待遇相對好的工作,攢錢買了房。祐德成為能力者後,父母因為在城裡有比較穩定的工作,而且也住了這麼多年了,所以一直也沒搬回去。

祐德敲門。父母之前被告知,孩子今天晚上會回來,於是便一直等待著。父親開門。家裡還是原來的樣子。母親坐在餐桌旁,餐桌上是豐盛的菜餚,卻已經涼了。

「回來啦?」

祐德就點點頭。

一年未見,千言萬語,卻說不出來。

於是這一家子便坐到桌旁,隻是吃菜。祐德的父親愛喝酒。愛喝白酒。家裡不似飯店那般講究,一直用的是茶杯,一杯二兩。父親就著菜,一杯一杯地便下肚。母親也喝,但喝得不多,陪著喝。祐德也會喝酒,不過隻是逢年過節會倒上半杯。

父親伸手要拿酒瓶,祐德搶手拿過,先給父親倒滿,然後又給自己倒滿。母親接過酒瓶,也倒滿。

三人就喝。也碰杯,也搛菜,隻是不說話。

這些來自農村的人啊!他們本應當是那麼熱情。走在小路上遇到了,都能拉上兩句,互相寒暄,還禮節性卻又不失真誠地邀請對方去家裡坐坐,喝茶聊天——你若是把這禮節當成了真話,當真去了,他們反倒是十分高興,便拿出最好的茶葉,泡滿滿一大壺。可是,當他們來到了這城裡,卻又變得不一樣了。在這裡,走在馬路上,人來人往,卻都望著別處,更沒有人會主動與別人搭話。更何況,他們來到這裡,四望無親,又有誰能夠敞開心懷地喝酒談天呢?孤獨封閉了他們的熱忱。他們也漸漸變得像城裡人一樣沉默了。

可在這沉默背後的,卻又是另一種的,更深層的孤獨。這種孤獨來自於他們的無根性。農村是回不去的他者,城市卻又是難以到達的別處。根已失,而莖蔓卻又難以夠得到彼岸,便隻能任由自己漂泊在這時代的亂流之中。

一如這些能力者們。

幾杯酒下肚,父親臉色漸漸漲紅,便打開了話匣子,問祐德這一年來的事情。問他受的苦,問他經歷過的事。祐德就一五一十地給父親講著,像講故事一樣。

講完,菜也吃得差不多了,父子兩人又喝了幾個酒。祐德卻有心事一般,幾次想開口,卻隻是嘆口氣,說不出來。

他不知道該怎麼告訴父母,自己將要遠行的事。

沒想到父親卻先開口了。他拿起酒瓶,給自己斟上一杯,又給祐德倒滿。他說道:「來,咱爺倆再喝一個。」

祐德本以為是五口或是六口(注)。沒想到父親端起杯來,一口悶了。

父親放下杯後,說道:「其實,我們都知道了。你們那邊的人都跟我們說了。明天就要走了是吧?到老遠的地方去。我們都知道了。」

祐德端杯的手懸在空中。

父親倒滿酒,說道:「來,我再跟你喝一個。」兩人碰杯,父親又是一昂脖,白酒盡數灌進肚中。當的一聲,酒杯敲放在桌上。

「其實啊,你當時走的時候,咱也就想到會有這麼一天。沒想到,這一天來得這麼快。

「我知道,你們這些孩子厲害,有能耐,要去老遠的地方保家衛國了。爹都清楚。爹心裡也高興啊。窩囊了半輩子,你看看,兒子給咱長臉了。爹有時候,真恨不得跑到外麵去喊,咱孩子出息啦——但是不行,那些人不讓。

「你爹是農民,沒啥文化。咱也不懂你們那些事。但是咱清楚,你乾的都是些大事,是好事。咱知道,咱這孩子,心眼好,也不會乾壞事。所以,不管你乾什麼,爹媽都支持你。你就放心去乾。

「但是咱還是說,在外麵,一定得小心,時刻提防著點。都說,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無啊!你祖爺爺的事,你也都知道……

「來,咱再喝一個……你這一去啊,也就不知道啥時候還能回來了。你在那邊,也別想咱。我們倆在這,啥都挺好的,你也不用掛念……等你走了,我們也就不在城裡住了,就回到老家那邊,把那地再種起來……」

父親一句一句地說,一杯一杯地喝。喝著喝著,眼圈也紅了……

一直喝到兩人全都醉倒在桌上,不省人事地酣睡。母親還稍微清醒些,扶著兩人回臥室……

晚七點十六分,中國SD省圍防市蒼狼縣,趙明華乘專車從機場到家。

明華原本是走讀生,家就住在學校對麵的小區。

行至門前,明華下意識伸手探向衣兜。居然真的有鑰匙包。她不禁嘆口氣,又笑笑。闊別一年多了啊。想想當時,從家裡走的時候,還以為又是學校的什麼瑣事,很快就會回來,便帶著家裡的鑰匙。誰成想,這一去便是一年多。直到如今,才重又換下作戰服,穿上當時的衣服。至於這鑰匙包為何會如同宿命一般地躺在衣兜裡,她也記不真切了——興許是剛到基地的時候,迷迷糊糊地,衣兜也沒掏,就把衣服囫圇扔到洗衣機裡了吧。

她拿出鑰匙,打開門。

思緒又飄回一年前的時候。

她仿佛又看到一年前的自己。回家,父母已經睡下了。她信手扔下書包,拿著兩三本書走進自己的房間裡,把書放在書桌上——或是英語的詞匯書,或是數學的大題的訓練,等等。書桌一角,一定會放著一碗削好切好的水果。她便打開台燈,繼續學一會……

她現在突然希望,生活仍然是這樣的。但是父母兩人坐在沙發旁,等待著她,似乎是在提醒她:過去的已經回不去了。

不知為何,她似乎記不太清跟父母聊了什麼了。他們肯定是聊了很多,一直聊到了晚上九點多,也沒吃飯。她自然是不會餓。

她記得最清楚的一段。最開始,父母都隻是問在那邊發生的事,閉口不談遠行的事情——他們當然知道這件事,可他們更知道,女兒內心敏感,這種事也不好說。

但終於,在聊到一長段沉默之後,母親笑著,說了句:「要遠行了啊。」

明華鼻頭一酸,眼眶頓時就紅了。

「想哭哭出來吧,哭出來好受些。」母親說道。

但真這麼說了之後,明華卻又感覺哭不出來了。隻是嘆了口氣,說道:「是啊,要遠行了。」

聊完,父母才開始收拾做飯。都是些家常菜,沒什麼特別的。魯菜菜係,以「鮮鹹」兩字為特征。可是,鹹似乎也不能作為一種很顯著的特色;而對於偏山東內陸的地方來說,鮮似乎也體現的不多。但是,魯菜似乎依舊有它那種獨特的風味。但你又很難用一些詞匯來概括它。濃油赤醬嗎?倒也不見得。大火烹煮?似乎也太過刻板。但它就是有那樣一種敦厚樸實的味道。不花哨,不浮華,在大大方方填飽人的肚子之上,還能給人帶來一些暢快,一些溫情。

對明華來說,這就是家的味道。

吃完飯,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有東西墊在胃裡,自然有種沉甸甸的踏實感,明華的心情也舒暢了許多。

「爸,媽,我出去逛逛。」

「這麼晚了……」母親剛要說話,父親抬手打斷她,說道:「去吧。」他似乎想接上一句「注意安全」或者「別回來太晚」,可貌似又都不合適,於是也就笑了一下,沒再繼續說。

明華開門。

門口樓道,一人倚著牆邊,沖她一歪頭。

「昭?你怎麼在這?」

父母聞聲,於是跟過來看。

「這是……」母親問道。雖然昭與明華原來是同班,但明華的父母並不認識昭。

「跟我一隊的,我的朋友。」明華說道。

昭像是沒有得到想要的答案一般,似笑非笑地望著她。

明華臉上飄起緋紅,頓了一頓,接著說道:「男朋友。」

巴布亞新幾內亞。死神沒有回去。

他不想回孤兒院。

實話說,孤兒院的院長對他們挺好的。但他確實不太願意回到孤兒院。他也說不出來為什麼。或許是因為,小時候與朋友們一起惡作劇,捉弄過院長?似乎也不是。他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其實這也正常。因為,世界上,比人的意識更復雜難懂的東西,恐怕就是人的潛意識了吧。

他自小生活在孤兒院。那裡的各方麵條件都不錯。他的童年,至少吃穿上是完全不會有問題的。雖然如此,孤兒這個身份,還是給他,或者說,給他們這個群體帶來了諸多影響——而諷刺的是,這種影響,恰恰是來自於他們身邊,所有關心他們、想幫助他們的人。他們之中,有人這樣說道:「一旦讓別人知道了你的孤兒的身份,他們就如同著了魔一樣,拚命地對你噓寒問暖,了解你小時候的經歷,並加以同情——而事實上並沒有什麼可同情的。孤兒是事實,但你要知道,並非所有的孤兒都應當被給予這一份同情。我們心中,或許有一輩子的傷痕,但那又怎樣呢?誰的心還沒點傷痕呢?為什麼非要一遍一遍地提及這些事?最關鍵的是,他們的那種熱情——那種熱情,根本就不是朋友之間正常的交情。就像是,你許久未造訪一位本來關係不錯的親戚,最近偶然去拜訪,他對你很歡迎,也很熱心,招待你吃飯,但是你總會覺得,你們之間有某種隔閡——對,就是相敬如賓,這本身就是對於親情之間的一種隔閡……」

死神便是如此。

所以,他討厭的,是孤兒這個身份。而孤兒院作為與此聯係最為密切的事物,作為這種身份的象征,便在他的潛意識裡,與孤兒掛起了鈎。因此,他不願回到那個地方。

為了躲避「孤兒」這一標簽,他選擇了孤立自己。除了孤兒院的那些朋友們,他便很少再與人交流。即使是到了上學的年紀,他也選擇自學——最開始是在孤兒院,後來在出租房裡。而在蒼狼縣這種小地方上,隻要稍微走走關係,在學校掛個學籍,還是簡單的。

他的院長當然不希望他這樣。所以這些,都是他請求他的姐姐幫他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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