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第一次任務報告(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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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黑色的,但不像金屬,倒像黑色玻璃雕刻的工藝品,似乎輕輕一磕就會裂開似的,」

小弟心有餘悸地回憶,「很難相信它居然如此鋒利,而那家夥也確實夠經打的,在最後,他突然瘋了一樣拔刀亂揮,『臭貓』手裡那根拇指粗的鐵棍瞬間就被削成了兩節,天啊,我發誓我這輩子從沒見過這樣的武器。」

「嗬嗬,於是你們害怕了,就這樣放過了他,是嗎?」

「老、老大,請原諒,我們手頭確實沒什麼東西能擋住那把黑刀,那家夥一邊亂砍、一邊哭嚎著『別逼我殺了你們』和『想死的就過來試試』這類的話,然後飛快地逃走了。」

「哦,我沒生氣,那是塔薩魔鐵打造的武器,你們手裡的砍刀和鐵棍當然不是對手。」

以殘忍和貪婪著稱的林奇此時顯得十分寬宏大量,「放鬆點,你們能替我測試出那家夥的真實水平已經很不容易了,你以為我這個老大就那麼沒有人情味嗎?吩咐下去,今晚參加行動的兄弟每個人都可以領到五十銀幣,這是我的好小子們應得的。」

接下來,林奇派出所有可用人手找到了雷恩的下落,然後迅速趕了過去——今晚天氣很好,就像林奇的心情那樣晴朗,雖然暗影殺手的隱身能力在月光下接近作廢,但這已經無所謂了,那個獵魔人並非聖能者、戰鬥力也很一般,他隻是一個連流氓們的圍毆都招架不住的新手而已。

實在太浪費了,那可是塔薩魔鐵打造的武器,被那種人握在手裡實在太浪費了。

真是可笑,林奇心想,導師當年每次提到神殿的獵魔人總會露出類似小姑娘的不安表情,當然羅德·帕爾默很強大沒錯,但誰又能肯定獵魔小隊裡就不會混進去一兩個廢柴呢?就比如那個叫雷恩的廢柴,他以為自己很強大,殊不知真正有威懾力的,隻是他手裡的神兵利器罷了。

長刀不適合我。

林奇一邊琢磨心事、一邊從氣窗潛入城央教堂,這種小城市的教堂規模都不大、更不會有聖能者任職。夜半時分,教堂裡隻坐了一個人,林奇俯在梁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那個黑頭發獵魔人癱坐在長椅上,他似乎睡著了,懷裡還抱著一支半滿的酒瓶,而黑刀則豎立在腳邊。

倒黴的家夥,被注定失敗的任務折磨得不像話了,可惜這深更半夜連個值班的牧師都沒有,要不然他也不至於獨自躲在這裡喝悶酒,至少還能有個人訴訴苦。

林奇心中冷笑,注意力重新集中在那把刀上。

沒錯,還是改成兩把短劍或者匕首更好。

林奇單腳勾住房梁,像一隻蝙蝠似的垂下身子,哪怕隱身能力無法生效,他也依舊是身懷絕技的頂尖刺客。

看來要冒險去一趟藍椰城了,塔薩魔鐵這種珍貴的材料可不是隨便哪個小城市的匠人就有資格鍛造的,至少要去南部城邦的主城找找看。

要殺了他嗎?

林奇有些猶豫,再怎麼廢物,這家夥畢竟是正格的獵魔人,殺了他,恐怕神殿不會善罷甘休,而且,自己也實在不想回到過往那種四處流竄的生活中了。

好吧,走運的家夥,既然你已經睡著,那我也沒必要非取你性命不可。想到這裡,林奇取出鋸索(一種細長的合金鎖鏈,可以輕易鋸斷人的脖子),輕輕一甩就精準的套住了刀柄,接著手腕一抖,黑刀瞬間離鞘而出、飛入他手中。

好沉,以這把刀的體積來說,哪怕通體使用燃鋼打造也絕不可能這樣沉重。借著透進窗戶的月光,可以看到黑曜石般的刀身在月色下泛起沉穩的光澤,令人沒來由感到一陣安祥。

是的,確定是塔薩魔鐵武器!

林奇的心髒幾乎要被狂喜給擠炸了,以至於他第一次看到雷恩的雙眼時就像沒看見似的挪開了目光,一秒鍾後,兩人眼睛才再次凝視在一起。

「刀鞘不要了嗎?莫科獸皮做的,雖然不值什麼錢,但還算結實。」

雷恩仰著頭笑咪咪地說,他的眼神清澈堅定,沒有半分醉意、也看不出任何怯懦。

啊啊啊啊啊啊啊!!!

回去後我一定要把今晚與這獵魔人打過交道的蠢貨全部殺光才能解恨!

這個念頭剛剛升起、渾身炸起的寒毛還沒落下,林奇已經瞬間翻身縱出窗外,在月光下他的身影呈現半透明的膠質感,那代表他已經發動了隱身能力,隻需要去到一處月光照射不到的地方,那就安全了。

幸運的是,那家夥真的不是聖能者,林奇是刀口舔血活下來的人,他相信自己的感覺。

躍過幾間屋頂,林奇終於看到了一處窨井蓋。他翻身落地、抓起井蓋扔到一旁,泥鰍般溜進了下水道,之後又一口氣跑出老遠,他才慢慢停下腳步、拄著黑刀大口喘息——下水道裡撲鼻的臭氣從未如此甜美,恐慌慢慢消散了,取之而代的是自得與滿足。

「餵,井蓋不要亂扔啊,砸到人怎麼辦?哪怕砸不到人,砸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啊。」

一瞬間,身後傳來的人聲再次把林奇從天堂打回地獄,他猛然回頭,雷恩正帶著微笑站在他身後。

獵魔人的指尖燃燒著一簇藍色火焰,照亮了方圓幾步內的空間。

「你是怎麼發現我的?!沒可能,這不科學,下水道裡沒有任何月光,你憑什麼能發現我呢?憑你手上的火焰?還是我在淤泥中留下的腳印?!」

林奇覺得自己要瘋了,他崩潰地朝雷恩大喊:「不可能的!魔法火焰也是人造光源,我在你眼中應該是完全隱身的才對!至於腳印——哦,我可是暗影殺手,我受過無數隱匿與輕身訓練、就算從最鬆軟的雪地上跑過也不會留下半點痕跡!所以,你到底是怎麼發現我的?!」

「有趣,既然你提到了科學,那麼何不低頭瞧瞧自己的褲子呢?」

經過雷恩友善提醒,林奇忙低頭看去,他赫然發現自己的腳踝、小腿以及腿彎處均依附著藍色火焰,點點滴滴,就像誰不小心把正在燃燒的煤油灑了上去。

當暗影殺手的能力發動時,他們的雙眼不會被黑暗遮蔽、也不會被強光灼傷,目之所及一切都是淡淡的灰白色,這本該為他們的暗殺行動帶來極大的優勢,而此時卻成了致命的弱點。褲子上的火光很溫柔、並且沒有任何溫度,若非被雷恩提醒,林奇絕不會發現自己身上竟然燃燒著這種東西。

在下水道中,它簡直比燈塔還要耀眼。

「這、這是什麼?」

林奇哽咽著問道。

「莫裡斯冷火,它的發明者是一位名叫莫裡斯的天才煉金術師,隻需指甲縫裡那麼一點兒,就能燒上七八分鍾。」

說這話的同時,雷恩精神有些恍惚,仿佛透過藍色火光又看到了那間穀倉,而父親正站在血肉巨人弗蘭克身邊,等待兒子卸下肩膀上扛著的人類肢體——那是修復弗蘭克所必須的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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