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王賢何賢?如賢!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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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亭縣城在仙遊縣南二十裡,若是騎馬隻要小半日。

出得城來,王賢快馬加鞭的往鳳亭縣趕,終是在午飯前趕到鳳亭縣城。

這裡要說一下,一日三餐是貴人才有的福利,王賢是建王義子,所以也算八竿子打不著的貴人,若不是貴人,你再有錢一天也隻能吃兩頓。

如果一天吃三頓被人告發浪費糧食,官府就會到你家把你抓起來打上二十板子,再罰你三分之一的家產,所以尋常百姓也沒有人想不開,去壞這規矩。

王賢剛進縣衙,管家剛備好飯菜,就見有人來告官,但來人既不擊鼓鳴冤,也沒有遞狀紙,就這麼直愣愣的跪在王賢麵前,也不說別的,開口就說自己有冤屈。

王賢皺眉看著眼前消瘦的少年問道:「你是哪裡人?姓甚名誰?年齡幾何?家中可還有親人,為何事來告官?你既不擊鼓鳴冤,也沒有遞狀子給我,那你又是如何進來的?」

消瘦少年跪在王賢身前,抬著頭悲聲說道:「小人楊籍,家住鳳亭縣城,今年十五歲,家中有父母,兄弟,祖父母,叔伯父,小人來此隻求大人救我母子性命。求大人救命!」

王賢在管家搬過來的小書案上坐下,手肘撐著膝,身體前傾,低頭俯視跪在他麵前的少年,威嚴的說道:「此事不急,先說你是怎麼進來的。」

少年本能的想要回頭,但頭轉到一半時卻是忍住了,然後就是低著頭流淚,低聲說道:「傳聞王縣令嫉惡如仇,發願掃平天下不平事,且做事不拘禮,不論節,隻辯是非,小子不是不想擊鼓,也不是不想寫狀紙。」

「但小子上有祖父母,有父母,有叔伯,有兄長,小子若擊鼓鳴冤,或寫狀子,都是子告父母這大不敬之罪,所以我來求大人,隻是來求一條活路,並不想誰被治罪。」

「糊塗!」

王賢把手裡厚厚的卷宗,重重拍在身下的書案上。

「你一個弱冠少年,能進這縣衙,多半是使了錢,但你能使錢,你家裡人就不能嗎?他能收你的錢,就不會收別人的錢嗎?既然他敢收你的錢,他就認不出你是誰?你信不信,這會兒他正帶著你來告官的消息去你家領賞?」

「你在這講道義,守規矩,他可隻認錢,不然他在我手底下做事,也不會收錢放你進來……」

王賢說道這裡,突然頓了一下,似是想到了什麼。

「他給我做事,卻敢壞我的規矩,想來他也是有倚仗的吧?」

消瘦少年聽到王賢的話麵色變得蒼白,他想到那人見到自己拿出寶貝時的貪婪嘴臉,如此貪心又沒有底線的人,想來一定會把他來告官這事告訴家裡,他越想心就越冰涼,越想越絕望。

少年終於安耐不住心中的惶恐與悲傷,趴在地上大哭道:「我給了我小堂叔楊義一把靈器寶刀,他就領我進來了。」

王賢有些驚訝道:

「你是楊家人?」

名為楊籍的少年哭著說道:

「小人是楊家長房嫡子。隻因……」

王賢並沒有讓他說下去,而是伸手讓他噤聲,然後高聲喊道:「王回,去看看楊捕頭還在不在縣衙內,如果不在,你就帶兩個人去把他給我帶回來。」

等管家王回領命去了,王賢起身拉起楊籍說道:

「走吧!跟我進屋,你且慢慢說。」

於是楊籍便把事情一五一十和王賢說了。

王賢聽罷,思索了一陣,如此這般教了楊籍,等明日他去楊家拜訪時,楊籍當如何做,和楊籍事無巨細的說了,並且當場讓其復述了兩遍,確保楊籍都記住了,這才打發了一個郡主府不常露麵的管事,送楊籍回家。

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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