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巫族小孩的遊戲方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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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軒也沒繼續解釋,語言不通沒法解釋,繼續做就是。

將一些碎石沙子等等與軟化的粘土,再加上一些水泥混和在一起,再將泥土塞入用劍削好的木板做成的模塊之中,做成一塊塊長條土磚,等自然風乾後就可以當磚砌房子了。

別看是泥的,實際上等風乾後也能防水,況且到時候也會弄點草木灰與稀泥混和在外麵再塗上一層將縫隙堵住,連小蟲子都占不進去。

獨自一人從無到有建一棟房子不容易,他也不急,每天除了準備泥磚,很多時候都是與其他巫交流,這才是重點。

無法溝通不要緊,他可以學,語言不通,但有些肢體語言是共通的,而且巫族的文字語言非常的簡單,這是他在這呆了一個星期後基本上將日常用語學得七七八八後再體會,真的很簡單。

基本上就跟地球古代原始社會一樣,隻有簡單的文字,比如水,火,吃,穿,蟲,樹,石頭等等,巫族部落中的頭人還好,知道的多一點,普通族人基本上就隻會一些常用的語句,平時很多時候說話也是連比帶說。

正因為如此,他與這些巫人們的交流才沒那麼難,畢竟他們有時候也是這麼交流。

不到一周,他房子還沒建好,倒是先解決了交流問題,也知道了許多巫人的名字,比如他救的那個巫女,名字就叫月,據說出生那天月亮剛好高掛天上。

巫族的名字很簡單,基本上與世間萬物有關,比如虎,唬,狼,爪,齒,草,水,下水,上頭聽起來很好笑,但真有人叫上頭,是一個巫族小孩,據說出生時頭先出來,所以父親給他起名叫上頭。

不要指望這形容對不對,對幾乎沒有文化的巫族來說,能起這個名也是絞盡不多的腦汁才想出來,他還慶幸月的父親有一丟丟的知識給她起名叫月而不是其他亂七八糟的名字。

當然更慶幸他當時是抬頭看的天空,如果看到地下可能會為她起名叫石頭或者腳。

千萬別覺得不可能,在這個小小巫族部落,真有叫腳這個名字的,而且還不止一個,為了區分叫小腳,大腳,男腳,女腳之類。

這就是巫族,雖然個個力大無窮體魄強悍的一匹,但畢竟隻是一個還在為生存而努力的原始社會,隻是是生活在洪荒世界的原始人。

其他巫早已經將房子重新建好,他還在不斷的自製水泥砌磚,在一邊的地上已經堆積很大一堆。

就在他隔壁一家的房子就是用石頭壘起,中間用稀泥加碎石以及一些草灰混和在一起糊成,等乾了也就凝固了,看起來挺堅固,但實際上稍一用力,以巫族的力量一堆就會倒。

他們已經學會簡單的泥糊牆,更多的直接用木頭來搭建成一個簡陋的大棚子,能住就行,整個部落就巫師與族長住的地方相對要好一點。

這個巫師並不是指法師,而是指一個部落的文明傳承者,一個巫部必須要有巫師才能成為一個部落。

這個叫水的巫族部落雖然不大,但也有自己的巫,隻是古軒從沒見過,一直呆在部落最深處的一個小院中從不出來。

但從巫人們看那巫師住的地方眼神中的崇敬,可見巫師在部落中的地位非同一般的高。

水部落之前被洪水沖垮的地方其實隻有一部分,基本上是普通巫人居住的地方,在位於部落最裡麵那邊雖然堆滿了洪水沖來的雜物,但房子還算完好,最讓他驚奇的是巫師的小院似乎沒有被洪水沖過一樣,裡麵的土還是乾的。

準備土磚花了他快半個月時間,然後按照這半個月時間的設計開挖地基,開始建設自己的房子。

一塊塊風乾好的地基專用超大土磚埋了下去,一塊塊土磚壘起,他的力量雖然比不上這些巫,但好歹有幾萬斤,搬這幾百上千公斤的大塊土磚還是很輕鬆,房子幾乎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升起,考慮到以後這些巫人會來家裡做客,他特地將房子建得格外的高大,單層就有七八米高,比在地球時兩層還要高。

然後將之前準備的一塊塊粗大的圓木搭在上麵,準備砌第二層。

在他砌屋的時候,剛開始還沒人看,但當他砌到第二層,開始陸續有巫人好奇圍觀,古軒心中得意,咱來自現代文明的建築肯定會讓他們大吃一驚,他都已經想到用不了多久會有巫人來找到也建這麼一棟房子的樣子,感覺更有勁了。

然而,直到他將房子主體建成,不單沒有想象中的詢問,到後麵圍觀的人越來越少,到最後隻有幾個小孩在看。

就好像你有一件覺得很新奇的事告訴朋友,滿心期待朋友的震驚,結果朋友隻是『哦』了一聲沒有反應。

「沒理由啊!」

他沾滿泥灰的手扌莫了扌莫腦袋,這劇情發展不對啊,他還沒裝比呢。

準備工作花了半個月,建好就兩天,一棟總共有十幾米高的超大號兩層房子建成了,然後他要去準備打獵了。

這是月告訴他的,族中不會養閒人,每個人都要做事才有吃的,有武力的隨狩獵隊去捕獵,沒武力的去乾其他雜活,月本來是讓他去跟族中婦女去采集野果,這樣安全一點,但古軒沒法接受自己一個大男人去和婦女混在一起,當然得去打獵。

況且,不論是古時候的原始部落,還是洪荒世界的巫族部落,地位最高的都是能外出打獵的戰士,他可不想在部落中抬不起頭來。

月很贊同他的決定,說道:

「你明天早上跟我一起。」

他點了點頭。

月作為部落族長的女兒,本身也是水部族第二狩獵隊的副隊長,有權讓他跟過去。

第二天一大清早他早早從獸皮鋪成的暖床上起來,這是月送的一張巨大的熊皮,展開有十幾米寬,疊起兩層一折即可以當床又可以當被子,非常的暖和,省了他睡地板的問題。

從臨時挖的井中打一桶水洗了個涼水澡,他幾下跳到二樓頂上特意建的一個小閣樓上,盤坐在上麵開始每天早上的例行修練。

洪荒的日升月落與地仙界時沒有任何區別,每天的時間也是同樣的十二個時辰,清晨靈氣最為活躍,坐在露天閣樓上張口一吸,充沛的靈氣化成一股洪流湧入體內,散入四肢百骸之中。

水部落選擇的位置挺不錯,三山之中央,靈氣沿著三條峽穀匯聚於此,特別是沿著那條大河湧來的靈氣格外的充沛,而巫又不用修練,整個村子就他一個人獨享這充沛的靈氣。

哪怕以後什麼機緣也沒有,光是在這裡修練也能供他一口氣修練至金丹天境界而不用換地方。

當然,哪怕金丹天以後這裡的靈氣之充沛也足夠他修練之用,隻是效率降低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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