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慶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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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飛蓉現在是一點都不緊張了,激動勁還越來越大,興高采烈的跟喻昕婷和安馨分享今天的見聞:「我們去的時候她正在錄音,當時我真的頭暈了,可是又不敢盯著看,不曉得以後還有沒有機會。」

安馨有點不屑:「多的是!」

喻昕婷嘿嘿:「你們要是認識了,就介紹給我們……她是不是特別瘦?」

付飛蓉點頭:「嗯,腿好細,這麼一點點粗。」邊說還邊比劃。

安馨問:「她聽你唱歌沒?」

付飛蓉回想:「可能聽了的……那裡的音箱質量幾好,聽得好清楚好清楚,比我們這麼講話還清楚些!」

齊清諾沒參與這些話題,一直在看合同,發現太厚了一時半會也看不完,就說:「等會去復印一份。」

楊景行說:「我都看過了,你拿去。」

齊清諾問:「你不給專業人士看看?」

楊景行說:「我能找到的最專業的就是你爸了。」

齊清諾說:「他不是律師……不過估計那些律師也不懂這一行,你不急吧?」

楊景行搖頭:「不急。」

到了後,付飛蓉嫂子熱烈歡迎,大家都很高興,連齊清諾都恭喜恭喜。付飛蓉的哥哥要妹妹拿錢了去找個好地方吃一頓,楊景行說:「還是你這,你把錢收了吧。」

老板娘說:「我新煮的飯,用的好米,你們先聊天啊。」

還是點菜,每人隻點了一個,因為都知道老板肯定要自作主張加好多的。

第一道菜還是烤魚,看樣子配菜都切得精細一些,喻昕婷還認出來這個魚和上次吃的不一樣,老板娘解釋這是她剛剛去買回來的大鯉魚,比鰱魚味道好。真是盛情款待啊,一群人都說好吃。

老板趁現在還不忙,拉著老婆一人端了一杯啤酒來湊熱鬧,老板有些動容:「我沒讀過書,不會講話,就是感謝你們不嫌棄我們盼盼,把她當朋友,這麼幫助她,我們一家人一起敬你們一杯,楊景行,齊小姐……」

齊清諾還比楊景行先站起來,她也雙手拿著裝橙汁的杯子,笑說:「我們蹭吃蹭喝好多回了,你還這麼說,我們真的不好意思……來,我們敬大哥和嫂子一杯。」

這個提議得到了大家的支持,楊景行還策反付飛蓉:「盼盼,你最應該感謝你哥哥嫂子,天天都能吃到他們做的菜。」

一群人哈哈樂著,付飛蓉嫂子繼續說:「我們去年在老家過年,給盼盼算命就說她要遇到貴人……」

楊景行說:「沒算準,今年都快完了。」

安馨笑:「已經是零七年了。」

付飛蓉嫂子先看楊景行:「楊景行……」笑一下:「我都不曉得怎麼稱呼你好,學別人叫楊先生,又覺得那個了點,嗬嗬……」

楊景行求情:「就名字。」

老板娘又看齊清諾:「齊小姐……」

齊清諾笑得好無奈:「嫂子……我都不該叫你嫂子,你不一定比我大。」

老板娘嚇一跳:「不可能!我二十三了!」

齊清諾笑:「差不多,我們都奔三。你真的別和我們客氣。」

老板娘不好意思:「喻昕婷我就叫得順口些,可能是老鄉的原因。」

齊清諾嗬嗬:「昕婷,我吃醋了。」

喻昕婷嗬嗬樂,對老板娘說:「我們都是好朋友,都一樣的。」

這頓飯吃得蠻開心,除了楊景行不是特別活躍以外,安馨甚至開始展望起付飛蓉的光明前途,說她以後要是成了大明星就如何如何了。

付飛蓉顯然沒那個想法,怕怕的:「別說了,周圍人聽到要笑死我。」

安馨說:「你都要簽約了,凡事皆有可能。」

付飛蓉撇一下嘴:「旁邊那個賣麵條的好瞧不起人,我在酒吧唱歌,她還以為我乾啥子不正經的。」

齊清諾鼓勵:「你用事實讓她閉嘴。」

付飛蓉八婆一樣看著齊清諾小聲挑撥離間:「我說你是你爸爸的女兒,她開始還不相信!」

齊清諾笑死了:「我肯定是我爸爸的女兒!」

……

吃完了飯,付飛蓉還要繼續去酒吧上班,楊景行決定跟去,讓齊達維幫忙分析一下合同,看有些什麼可以討價還價的。喻昕婷也想去,可安馨要回學校,隻好讓她自己打車了。去酒吧的路上,喻昕婷也開始了解合同內容,隻有付飛蓉這個當事人不太關心。

喻昕婷都看出來:「這些要求好過分!」

齊清諾說:「這還算好的,沒天理的都有。」

喻昕婷看著付飛蓉賭氣:「大不了不簽合同,看他們怎麼樣!」

付飛蓉說:「我隨便,怎麼樣都行。」

到酒吧後,齊清諾把一摞合同拍到父親麵前,說:「要你幫忙了。」

齊達維隻瞄一眼,對楊景行樂:「老甘給我打過電話了……」

齊清諾說:「這次你要站在你小兄弟這邊。」

齊達維笑:「我們都在你這邊的。」

趁時間還早,幾個人坐下來慢慢談。齊達維不管怎麼樣還是先恭喜了楊景行和付飛蓉,畢竟有無數人擠破腦袋也要不到一份合同。

齊達維對楊景行強調:「老甘是在幫你,他欣賞你的才華,他也是宏星的元老了。」也不知道他到底站在哪邊的。

楊景行點頭:「我知道,可是還是要謹慎。」

齊達維笑笑:「我們當新人的時候,看見合同就簽……確實也吃過虧上過當,不知道他們現在又是些什麼新花樣了。」

接下來就開始分析合同,齊達維一頁一頁的看,大部分是瞄一眼就放下,偶爾才有一張裡麵的一些條款能讓他說出些頭緒和意見來。沒辦法,「公司」這個東西,就是利益放在第一位的,集體利益大於個人利益嘛。

關於某些過分的霸王條款,齊達維也安慰了楊景行,隻要你和公司的關係還不錯,能為他們創造利潤,就不會那麼誇張。比如公司安排了商業活動,你不喜歡,是可以商量的。當然,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

分析好了好久之後,齊達維給出了他能給的最好的參考意見:「最好簽的時間短一點,三年最好,到時候再續約,就有更多餘地談判。」他也回憶了自己十幾來年的演藝生涯,從還沒結婚開始就簽合同,前後換了三家公司,也有好多不堪回首,現在說起來都哭笑不得。其實城隍樂隊最輝煌的時候是齊清諾五歲到十歲那幾年,那時候他們就在宏星公司,雖然不是百分百愉快,但是公司至少沒做過什麼特別過分的事。

而且那時候的藝人歌手並不會太多的依賴公司,大部分都是有真才實乾的,還有資格抱怨資本家的剝削。現在呢,娛樂行業已經是快餐消費了,新一代的明星們,大多是包裝出來的商品,沒什麼資格講個人魅力能力,所以也別抱怨經紀公司太黑暗什麼的。因為離開了公司,你可能屁都不算一個。

楊景行還算是運氣了,憑借幾首歌給人的印象,拿到了一個新人完全不敢想的合作模式。如果不是看好楊景行的歌,就付飛蓉的綜合素質,求著去當包身工可能也不會有人簽她。

所以齊達維也提醒了楊景行這一點:「寫歌不輕鬆,催稿的時候跟催命一樣,而且經常要修改幾十次,越有才華的他們越是壓榨你……說個事你別嚇到,毒品他們都給你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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