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武神強踢(1 / 2)
王麟的眼皮劇烈跳動,正常情況下,花木蘭和鎧不知道,蒙犽死定了。
但是——
蒙犽是蒙恬的兒子!
在這樣一個充斥各種能力的世界,蒙犽身上不可能沒有保命的東西。
他可不是庶子。
果然,危在旦夕之刻,蒙犽從身上取出了一物。
那是一根毛筆。
蒙恬是秦國大將軍,此外他還是「毛筆」的發明者!
當然在這樣混亂的世界,毛筆就輪不到蒙恬了,但這名秦國大將軍也在冥冥之中的氣運加持下,製造出了一隻筆——此筆蘊含人道文字傳承的氣運,筆可通神,是為後天靈寶!
名:
神仙筆!
無論法寶還是靈寶,都需要法力才能催動。
蒙恬將這隻神仙筆交給兒子,還在其中封存了八道符咒,分別為「冰、火、電、石、蛇、蠍、變、定」,各有不同效果,遇到危險時驅動一道,相當於一次保命的機會。
隻見神仙筆在虛空之中筆走龍蛇,瞬間就寫出了一個巨大的字跡:
「定」
時間的流逝,驟然停滯。
撲咬的幽靈狼,插下的毒蛇守衛正要從口中吐出火球,揮動法杖釋放奧術飛彈的先知,就連使出「劍刃風暴」旋轉著斬出無數道劍光的獸人劍聖,所有敵人全被定住,仿佛凝固在琥珀中的蟲子。
毫無疑問,這是法則的力量!
法則是西方魔幻體係的說法,在東方修真體係就是「道」。
無論先天靈寶,還是後天靈寶,與普通法器不同之處就在於蘊含某種法則——對於凡俗來說法則是至高無上的!哪怕理論上,使出劍刃風暴時處在霸體狀態,免疫一切負麵狀態的劍聖也無法豁免。
花木蘭和鎧都驚魂未定。
兩人在沙巴克待了不短時間,身上有保命裝備。
護身戒指。
這個的效果,是在遭受攻擊時能用法力/真元,抵消傷害。
但能不能擋住劍刃風暴也很危險。
即便擋下真元損耗太劇烈,接下來怎麼打?
花木蘭:「蒙犽小子,你身上居然有頂級法寶!」
蒙犽焦急的大喊:「這根神仙筆有父親留下的符咒,能激發8次,但每一次是有間隔的!短時間內無法再用,快點攻擊!」
「不用你說!」
花木蘭與鎧鎮守長城,不知經歷過多少戰鬥,又哪裡不會抓住機會。
「綻放刀鋒!」
與亞索的刀法不同,疾風劍豪使出踏前斬的動作是柔順、絲滑,帶有一種生命奔放的律動,花木蘭的斬殺,卻是輕舞飛揚之中透出重劍無鋒的霸道,1秒之中揮灑出6刀暗紅的刀光,霸道的全無一絲煙火氣息,再仔細看,那6道刀光,卻是每一道,都是由2刀口勿合在一起斬出的。
1秒12刀!
每一刀,都在劍聖的身體上,斬出足有一尺多深的淒慘傷口,血如泉湧!
鎧也在這時爆發出了他的力量。
這名花木蘭撿來的男子,體內蘊含著「魔」的力量!
「不滅魔鎧!」
仿佛來自異域深淵的魔氣,黑色的氣流在鎧的身上升騰,凝出了一具遍布繁雜花紋華麗而又恐怖的神魔之鎧!穿上這一幅鎧甲的鎧,似乎變了一個人,他的銀白色眼瞳閃爍著冰冷嗜血的紅芒,原本手中的武器:祈禱之刃,也在魔氣中變幻成一把魔兵。
這把魔兵隻斬出了一劍。
但就這一劍,獸人劍聖的右臂齊肩而落,在空中飛出數米「啪嗒」一下摔在地麵!
一劍斷臂!
從蒙犽使用神仙筆,定住4名獸人,到花木蘭與鎧的爆發,前後不過2、3秒而已,兔起鶻落實在太快了,這時「定身」的效力已經消失。
獸人先知,牛頭人酋長,暗影獵手,獸人劍聖,重新恢復了行動力。
「殺了他!」
花木蘭眼中滿是煞氣,一個會隱身的劍聖威脅太大了!不抓住這次機會殺它,別說推掉基地,在疾風步的追殺與牽製下,四人不一定能活著回去。
斷臂的獸人劍聖已經是強弩之末,但誰也不敢小看,這名英雄憤怒與瘋狂之下的反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