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夜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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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倜謝絕了店長開車捎一段的好意,因為特警隊這邊正好有個不錯的夜市,周倜想帶數珠丸逛逛,順便幫她買兩套常服。

特警隊邊上這夜市叫周末夜市,如其名,是一個隻在周末也就是周五六日三天開市的夜市。本來它規模也不大,僅是小城居民自發形成的一個自由集市,但近些年箱庭的旅遊業愈發發達,這個夜市也因為地處幾個著名景點之間,出售的東西又多是本地人自產的手工藝品,成了所謂的網紅打卡地,吸引了不少遊客光臨。

遊客來的多了,自然來這裡經商擺攤的人也就多了,原本僅在周末三天才開市的夜市變成了一周七天無休,但名字依然沿用了之前那個,最熱鬧的也還是周末三天。

周末夜市是「t」形夜市,橫長豎短,周倜和數珠丸二人進入夜市的地方是一橫的左邊,入口處有警察攔的鐵馬,禁止車輛進入。

無論從那邊進如夜市都能看到一些表演行為藝術的,有一些會把自己塗成銅人的樣子,一動不動,但當有遊客對他照相或合影的時候就會表示你侵犯了老子的肖像權,要給錢。這活兒周倜以前考慮過,但在聽說一位銅人藝術家被爆脾氣的遊客打進醫院後就熄了這個念頭。

還有些讀作藝術家寫作騙子的家夥,他們直接就是穿身不倫不類的所謂民族服裝,扭著不知所謂的舞蹈假裝當地特色騙錢。這活兒周倜也考慮過,但他覺得自己真沒什麼才藝,既不會跳舞也不會唱歌,在這兒做這種表演那就真成了騙子或乞丐,遂ass了方案二。

但他到真在這夜市討過生活,他從事的是一種非常古老的職業,是據說隻要舍棄尊嚴就能快速賺錢的工作。這種工作一般女孩子做的比較多,而且越是漂亮的女孩兒收入就越高,它無需工作經驗,也沒有門檻限製,低投入高回報,沒有老板抽成,還能夠兼職。客人來了就接待,不怕累的話同時接待幾名客人也可以。具體工作內容就是站在街上——最好是路燈下,這樣方便客人驗貨。

曾經一位一起工作的小姐姐告訴周倜,這份工作又個富含詩意的名字,叫「站街」。

周倜曾經和工友聊過,說自己以前在夜市站街,他們還不信。周倜不明白,像他那樣進幾件衣服或飾物,掛在手臂上,自己既當展示櫃又當售貨員,一邊和客人砍價一邊隨時準備躲避市場管理員收攤位費的人形店鋪,叫站街不是很形象麼,難道要叫人肉櫃台?那很恐怖的好吧。

反正就是之前那段站街的經歷讓周倜在周末夜市裡認識了一些人,就比如他現在給數珠丸挑衣服的一個服裝攤位。服裝攤的攤主是個豐腴的漂亮姐姐,周倜之前就經常在她家拿貨的,老板娘用一個較低但依然有利潤的價格把衣服賒給周倜,周倜則去夜市的其他地方每件加價十塊二十的賣出去。賣不出去的衣服還可以退給老板娘,生意好的時候,一晚上也能賺上小一百塊。

「女朋友?」老板娘壓低聲音問周倜。

「啊,那個,不、不是,是親戚,對,是親戚,外地來的。」周倜漲紅個臉,偷瞄了一眼數珠丸換衣服的更衣棚。簡易的更衣棚有厚帆布擋著,看是肯定看不到的,周倜明知道哪怕大大方方的打量那邊也不會被人誤認為是偷窺,但就是感覺視線再往那邊飄的時候有點心虛。

老板娘嘿嘿一笑,風情的翻了下眼,顯然不信。

也就在老板娘轉頭招呼其他客人的時候,數珠丸打更衣棚出來了。

黑白方塊的小風衣,內襯黑色高領毛衫,膝上一紮的黑色牛仔熱褲正好和風衣下擺齊平,腿上是過膝的黑色長靴,風衣和靴子之間露出兩寸刺眼的白。

這一身是老板娘精心給配的,在周倜看來屬實是既時尚又簡約,很合數珠丸的氣質。但數珠丸卻有些緊張又羞赧,不住的往下拉扯風衣下擺,想要蓋住大腿。

「七嘞得斯內~」周倜忍不住誇贊了一句。但話一出口就感覺好像在什麼電影裡聽過類似的發音,一時又想不起來。

「嗨一。」數珠丸的臉頰有些紅:「啊喏~主上認為好看的話…數珠丸就心滿意足了。」

周倜按數珠丸的身材又買了一套衛衣牛仔褲帆布鞋作為替換常服,隨後結賬,真不便宜,兩套裝扮花了他小兩千塊。

從服裝攤離開,兩人信步往前,沒多遠就到了t字夜市一橫一豎交匯的地方。

這周末夜市的一橫分了南北兩邊,北邊多是酒吧、餐館、和一些賣特色手信的商店,右邊則多是臨時的小攤位或推車收貨的貨鋪,出售各種手工藝品或自創的藝術品。

周倜就準備在這兒給數珠丸淘些『頭麵』,也就是她本體太刀上的增強配飾,有刀鐔,尾貫,頭珠,念珠,妙法蓮華經五種,每添加一樣都能提高一些數珠丸的實力,甚至獲得新技能。

這屬於有別於升級的另外一種強化方式,每位戰姬都有,內容不一,效果不一。

刀鐔相當於一般的劍格或護手,繁櫻刀的刀鐔實用性一般,更注重裝飾性;尾貫是包裹刀鞘尾部的金屬配飾;頭珠鑲嵌在刀柄頭上,西方劍成為配重球東煌文明喜歡係紅纓,繁櫻則多鑲嵌珍珠寶石或金銀。

箱庭這地方是一山一水夾一城的格局,山是箱銀山,水叫銀水河,箱庭老城區靠山,新城區靠河。因為箱銀山有個老銀礦,所以老城區這邊有很多銀匠鋪子,夜市這裡也有。

這些銀匠鋪子有些是老字號,號稱幾百年傳承那種,有些則是機械加工,所謂的銀子也不過是摻了鐵鋁的合金。之前周倜在夜市混生活的時候就認識了一個這樣賣假貨的家夥。

那家夥叫司馬,姓司名馬,也不知道這名字是真是假,不過大概率是所謂的藝名,和那些叫小桃紅、賽金花的差不多。據他自己說,他是個流浪藝術家,來箱庭定居已經有小十年了,不過周倜認為這不過是個打著文藝青年旗號想上文藝女青年的家夥。

箱庭這地方外地遊客不少,其中那些涉世不深的小女孩就是很吃司馬那一套,有些成熟的大姐姐也就是奔著419來的。所謂醉時同交歡,醒後各分散,司馬那種略帶頹廢的麵孔,加上流浪藝術家的人設很是吃香,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周倜對此也沒什麼好多說的。

司馬的攤子是個地攤,就在夜市交叉口往東不遠。兩張一平多點的深色皮布鋪在地上,上麵散亂的擺著各種小物件,銀指環、壓花的銀幣,皮繩編的小掛件。但周倜知道,這些東西裡就沒有真的,那些銀器也不過是外麵塗了銀漆的樣子貨。

周倜在攤子邊等了一會兒,等到兩個嘰嘰喳喳挑東西的妹子走了後才和司馬打招呼:「怎麼沒見你要聯係方式?這可不是你的風格。」

見是周倜,司馬笑著和他握了個手:「哪就不是我的風格了,可別亂說啊,我現在可是有家室的人。」

「結婚了?你不是一直宣稱要策馬奔騰到腎衰竭的那一天麼?怎麼,搞出人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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