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1 / 2)
舊時候,京城裡有個行當叫搖小鼓。說白了就是走街串巷,搖鼓『收破爛』的人。
搖小鼓這一行看似不起眼,裡麵卻有的是能人。變著花的能把別人手裡的好東西,按照破爛價收過來,再一倒手用幾十甚至上百倍的價格賣出去。
大清朝亡了的那會兒,四九城裡出了四個搖小鼓的另類。
這四個人也搖著小鼓走街串巷,穿著卻十分體麵,全都是青衣長袍。他們看上了東西從不跟主人還價,也從不帶人去敲邊鼓,不管多難撬的物件,不出三天肯定到他們手裡。
按理說,這四個人是壞了規矩,可是城裡卻沒人敢找他們的麻煩。因為,這四個人隻到剛死了人的人家去收東西。就算那家沒有人死,他們當中有人去人家門口轉悠幾天,那家也會三天之內辦場喪事。要是,他們當中有人在誰家門口,那家肯定要遭大災。
有人說,那四個人收的東西全都犯邪,他們是聞著邪氣兒找上的賣主兒,他們想買的東西,沒人敢不賣。
四個人不僅收的東西邪,人更邪,這四個人平時各有各的地盤,哪怕是見了麵也不說話。要說他們互相不認識,可這四個人又每年一聚。
四個人聚會的地點不一定在什麼地方,不過,他們聚會時,肯定會點四盞白布燈籠。
燈籠必須離地三尺,人在燈籠一米開外,燈光最多照到人月要,絕不會照到人臉。
不管什麼地方飄起四盞燈籠,都代表著那四個人又湊到了一起。
四個人聚在一塊兒時,不管是風裡雨裡,都守著自己的燈籠站在地上一言不發,直到燈籠熄滅才各自離去。年年聚會,年年如此。
有人看見過他們聚會,當時,天上飄著小雨,四盞燈籠卻一盞沒滅,從遠處看過去,隻能看見四雙鞋,那四人從月要部往上就像是被夜色抹掉了半截。遠遠看過去,那四個人就像是半在陰間,半在陽世。
四個人每次聚會之後,都會莫名的失蹤那麼一兩個月,然後再回京城繼續搖鼓走街串巷。
我知道這些事兒,是因為其中一個搖小鼓的人就是我太爺。
我家裡人都不曉得我太爺的大號叫什麼,隻知道他有個外號叫「陳搖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