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第二期開錄〔上〕(1 / 2)
這合同看起來,有那麼點兒霸王條款的意思。
所以接下來,就一些合同上的細節問題,林凡和揚蜜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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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楊總,你這合同上寫的是簽約佳行傳媒,但是我實際上簽的卻是您的個人工作室,而且協議上麵並沒有明確標明,我簽了之後提供給我各種資源,而且一切解釋權歸你方所有,抱歉,如果您執意這樣,我沒辦法簽這個合同。」
大蜜蜜坐在辦公椅上不慌不忙,說道:「林凡先生還沒有了解自己現在在圈子裡的名聲吧,要知道你簽我們公司,我們還要找公關給你洗白,消耗的是公司的資金,並且你覺得我們簽了你,還會對你放任不管嗎?」
林凡看著她那張絕美的臉,搖搖頭,道:「楊總,雖然我在網上現在可以說是臭名昭著,但歐皇編寫的那些黑料,基本上一查,就很容易證實,花不了貴公司多少精力,而且有人罵總比無人關注,沒有熱度強的多,至於你說的資源扶持,抱歉,這社會是一個吃人的社會,親兄弟明算賬,一些東西還是白紙黑字的寫在協議裡麵好,如果楊總覺得太麻煩,沒關係就當是我打擾了。」
說著,林凡站起身,態度不卑不亢,雖然主動權看似握在大蜜蜜的手裡。
但林凡身為另一方,肯定是要為自己爭取主動權的,不可能任由公司擺布。
揚蜜目光緊緊盯著林凡,雖然這個人看起來非常年輕,但心思縝密完全不輸一些閱歷極深的老人。
而且,她在心中仔細衡量過林凡的那一番話,發現他說的並沒有錯。
雖然林凡在網上的名片一塌糊塗,到處都是黑料,什麼目中無人,不懂禮貌。
更過分的是,歐皇娛樂公司竟稱以前所謂的原創歌曲,無論是青花瓷,亦或是時間煮雨,都不是林凡的原創。
而且公司花大價錢淘來的,用來捧他,尤其是還指控他私生活混亂,和多位有家室的女藝人有染。
總之,能抹黑的,無論哪方麵都沒有放過。
當時,看到最後一條的時候,揚蜜覺得歐皇娛樂公司簡直是在侮辱人的智商,突破下限。
三年前,林凡還在圈內混,可是當時他才多大,剛滿十八歲來著吧。
十八歲,發育都還沒發育好,就玩這一套?
歐皇公司這不是在侮辱人的智商,那是什麼?
典型的得不到,也要毀了他,麵對這樣低級水平的謠言,可以說任何一家娛樂公司的公關部,都可以輕鬆解決。
但問題是,一般的公司有這個膽子嗎?歐皇娛樂公司那可是國內數一數二的巨頭公司。
鐵了心要封殺一個人,一般的小公司肯定扛不住壓力,也就隻有和歐皇齊名的娛樂公司無所畏懼。
而且佳行可以說是和歐皇娛樂是死敵,前幾個月,歐皇剛從佳行這裡挖走了不少的藝人。
其中甚至包括一個直逼一線的藝人,雖然不至於讓佳行損失慘重,但也是傷筋動骨,公司現在上下是人心惶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