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赴約(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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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成誌還真沒猜錯。

長興隻要求歌曲的質量要高,最好能達到經典的程度,是劉懷慶覺的這個要求太寬泛,又加了一點:必須緊貼劇情。

到了出品方這裡,又覺的他們的這兩個要求太籠統。

經典不經典就不說了,要等作出來之後,看歌曲質量。

但緊貼劇情呢?

四十多集的劇,你不能在主題曲當中隻突出「愛情」這個主題吧,是不是要更詳細一點?

其次,你也不能光討好粉絲和觀眾啊,其它該討好的,也要適當的討好一下……

和長興、劉懷慶相比,出品方的專業程度要差很多,所以就有了「前期期待、中間互不妥脅,但依然在堅持、最後結局完美,以及最好有勵誌元素」的創作要求。

等再傳到長興這裡,長興鼻子都快氣歪了:這純猝是在為難人,再厲害的創作人,也寫不出這樣的作品來。

但長興的立場很超然,找不到滿意的作品,最著急的絕對不可是他,所以,他原封不動的讓經紀人把劇本和要求,發給了謝胖子,同時也發給了劉懷慶。

看到創作要求,劉懷慶都被氣笑了:寫什麼主題曲,直接讓人家給你寫本故事吧?

但誰都沒想到,還真有人寫了出來?

他們先收到的是第二張專輯的那八首歌。

都是專業人士,聽過之後,長興和劉懷慶都均認為,這八首比之前的六首質量更高。

要不是因為全都是一個主題:離別,全部拿來當插曲都沒問題。

但當主題曲,還是差點意思。

這裡說的不是質量。

其實長興已經意動了,要是實在再找不到合適的,就從《那些年》或是《夏至未至》中挑一首。

雖然到不了經典的程度,但肯定不會拖整部劇的後腿。

但劉懷慶卻不願意。

原因很簡單,這兩首歌的結局都不太美好。

看歌詞就知道了,這兩首歌不但在唱分別,還在唱遺憾……

劉懷慶說的是實情,長興也不好反對。

他原本是想,親自聯係一下創作者,把歌詞改一下,但劉懷慶卻說是再等一等。

因為除了作品,謝胖子原原本本的轉告了林成誌的那句話:正在緊急創作,基本能符合要求,質量也應該能超過這八首。

長興本能的不信。

也不看看這是什麼爛要求?

能達到這一點的,就不是普通人,更不要說質量更高了。

但本著負責任的態度,他還是決定等一等。

其實劉懷慶的想法也差不多,不過他更老成一些,想著人家能做出十四首來,說不定,就能寫出第十五首……

等到謝胖子把《遇見》發過來以後,這兩位才算是真正的震驚了。

還真寫了出來?

除了勵誌之外,竟然全部符合要求?

最關鍵的是,質量極高,要旋律有旋律,要節奏有節奏,要內涵有內涵,哪怕是聲音,也挑不出半點毛病來……

再一想這位創作者從接到委托,到交來小樣,還不到二十四個小時,更是驚呆了這兩位的眼球。

就算是看劇本,了解劇情,也要有個過程吧?

從哪裡冒出來的這樣的人物?

長興已經是滿意到不能再滿意了,當時就勸著劉懷慶,趕快定下來,他也好抓緊時間練歌。

劉懷慶也認為不能再折騰了,就交待助理,盡快和對方簽合同,包括之前選好的那五首插曲。

但誰能想到,還真起波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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