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舔狗之王(1 / 2)

加入書籤

本院核準,被告人陳阿瘦盜竊行為,證據確鑿,盜竊財產數額巨大,且被告人阿瘦為累犯,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將判決如下:

判處被告人陳阿瘦,有期徒刑九年八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李青峰看到這份裁判文書時,都有點驚訝,本以為差不多三四年這樣,沒想竟然是頂格宣判。

看來阿瘦這人很幸運。

可以免費吃十年飯啊。

解決了這個小尾巴,李青峰輕鬆了不少,心情也變得美美噠,不用擔心每天出小區,就有人跟蹤他。

李青峰明白,輕鬆隻是暫時的,隻要還在生意場裡,就沒有輕鬆的時候,除非是國字頭那種閉著眼睛賺錢的企業?

趁這段自由的時間。

李青峰加大了海鮮的產量,將蟹籠提升到了50個。

花了半個多月的時間。

李青峰一口氣把儲物空間升到了10立方,同時把倉庫租金一次性繳齊。

「阿貴,休息兩天。」

「沒事,老板,我一點都不累。」

李青峰白了他一眼,你不累,老子要累死了,每天不停地收蟹籠,月要他媽都快斷了。

在這樣搞下去。

有命賺錢沒命花。

好在儲物空間,終於提升了,可以搞一艘帶收籠器的捕魚船。

到時候,就不用人工拉蟹籠了。

應該會輕鬆很多。

「放假了,放假了,回去多陪陪你女朋友,省的她背後罵我資本家。」

阿貴撓著頭:「她沒罵你資本家,她罵你黑心老板。」

李青峰:

「我要去外地一段時間,兩天後,要是沒回來的話,你就自己去海鮮市場進貨吧。」

「好的,老板。」

李青峰交代完後。

直接前往了東三島,處理那家新注冊公司的事情,同時跟老吳對接一些事情。

他已經幫他找了好幾條漁船,照片也發了過來,有普通的釣魚船、捕魚船,也有地籠船。

上島後。

李青峰跟老吳先去看了幾條漁船,李青峰看中一艘帶有起籠器的。

跟船老板談了價格後。

當場就給買了下來。

這次李青峰並沒有用私人名義買,而是用自己在島上注冊的那家青峰漁業公司進行購買。

買完後。

李青峰把漁船拉去重新上了一遍漆,順便將船上的設備又給維護了一遍。

在漁船維護時。

李青峰、老吳以及他的攝影助理阿炮,又去了上次那家海鮮飯店吃飯。

這頓飯,老吳依舊不肯讓他買單。

原因是阿炮要走了。

老吳拿出了一包七匹狼,這是本地人常抽的一款香煙,喜歡淡點的抽藍七,重口味的抽白七,經濟可以的抽軟七。

老吳抽的是白七。

由於知道李青峰沒有抽煙,也就沒有遞給他。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

本章報錯

都市相关阅读: 我哥哥實在是太自信了 穿梭影視世界從亮劍開始 帶著海盜奔小康 原來我真是大佬 我的大宋新帝國 舉國隨我攻入神魔世界 都市魔少歸來 舞台之王 我真沒想當火影啊 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