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娃記(1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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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福參軍以後的第一個月,阿錦就收到了他的來信。

正如阿錦所猜測的一樣,建福去了部隊仍然很艱苦很累,每天勞動,下地,訓練。

雖然他在信裡並沒有喊苦喊累,但是阿錦看到信紙上有淚痕,就知道他肯定是想家又哭過了。

說到底隻不過是個十八歲的孩子而已。

阿錦給他回了一封信,信裡又塞了五塊錢。在部隊裡打點關係,吃飯,都需要用錢,阿錦怕他吃不飽。

其實織布廠的工作也很簡單,每天定時定點,工作就是織布,工作量也很大,並不比在大隊裡乾農活輕鬆。

一個月的工資能拿到三十塊錢左右,比大隊裡要多。

而阿錦的踏實能乾也獲得了同事的一致好評,領導也對她很看好。

阿錦25歲那年,李大麥從城裡回來了。

他騎著自行車,在織布廠門口等阿錦,下班的工人們看的羨慕極了。

李大麥眼睛緊盯著門口,生怕錯過阿錦的身影。算算時間,他們已經有四五年沒有見過了。

他心中又是緊張又是忐忑,生怕阿錦認不出他來。

阿錦出了大門,就見門口的婦女們一陣騷動,她順著眾人眼神看過去,就見李大麥一身乾淨的工裝,騎著自行車在門口等他。

這幅場景,讓阿錦聯想到了現代小說裡的「霸道總裁」。

李大麥看到阿錦出來,眼神一亮。

她比小時候更好看了,沒有了風吹雨打的農活,她的皮膚變白了很多,眼神依然堅定有力,即便穿著織布廠的工裝也不能壓下她的半分氣質。

李大麥隻覺得月匈膛裡的心髒狂跳,他把車子放在一邊,連忙迎上去:「招娣!」

阿錦看著他也笑了,自然的握著他的手:「大麥哥,你怎麼來了?」

李大麥看著阿錦牽著他的手,臉紅了:「我想你了。」

阿錦又問他:「這是你買的自行車?」

李大麥連忙搖頭:「不是我買的。是,是我自己組裝的。」

阿錦拿眼神詢問他,李大麥看著眼前的人,隻覺得心都化了。解釋道:

「我和師傅學的修電器,修車,城裡的人有不要的零件我就便宜買回來修修,攢了一輛車。」

說完又連忙和阿錦說道:「你放心,咱倆結婚時,我給你買新的!」

阿錦也不害羞,笑的更開心了:「我看這個就挺好的,不用新的了。」

李大麥卻異常堅決:「不行,一定要買新的!」

阿錦見狀也不強求,拉著他道:「走吧,我們去公社買點菜回家,等建運和建滿放學,我們一起做飯吃。」

李大麥騎上車,對阿錦道:「你坐後麵,我騎車帶你去!」

阿錦也不矯情,坐在後麵抱著李大麥的結實有力的月要。

李大麥騎著車,也不在乎街上的人的目光,臉上笑開了花。

中午,建運和建滿回到家,看見門口的自行車,驚奇極了。

老三大喊著問阿錦:「大姐,我看院裡有自行車,是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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