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難樓王的橄欖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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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成利潤,原本按照2、2、4、2的比例分配,牽穆、劉備負責銷售、收購各得2成,公孫瓚、祖茂分別提供2千、4千石糧食,分2成和4成。由於寇蘭兒事件,祖茂在眾人的聲討下,把4成降為3成,送1成給劉備作為補償。至於劉備私下給牽穆、公孫瓚的好處就不足細說啦。

祖茂和寇蘭兒雖然有所疑惑,但始終認為,1成利潤隻值數千錢。

其實,老道的牽穆,並未完全給祖茂說實話,上穀有約有50萬漢人,10萬左右烏桓人。6千石糧食,隻夠3千人吃一月,投入市場並不能使糧價短時間內跌到70錢以下。因為,鮮卑人入侵頭幾天,有什麼搶什麼,之後東西太多裝不下,便不再搶劫銅錢,甚至大量丟棄,主要搶劫金銀寶石等貴重品,糧食肉類,鐵器等工具。以至於許多家庭仍有不少銅錢存貨以購買糧食。

按照牽穆和劉備的估計,糧食在上穀能賣到均價80錢每石。在涿郡、右北平,估計隻需5、60錢每石就能買回、入庫。毛利潤12萬到18萬錢,扣除申請文書、通過關卡、買通倉庫官員等公關費用,運費、人工等勞務費,賺到10萬錢是沒有問題的。

祖茂讓出的1成利潤,價值超過1萬錢,相當一個200石塞障尉一年的工資收入,相當於5到10個壯丁一年的生活費。如果日後祖茂搞清楚,為了愛情,為了下半身的沖動,一下花掉了一年的工資,相必他哭都哭不出來。

。。。

這幾日,牽縣令忙著賣糧食平抑市場,派出屬吏、聯係熟悉的商人,在下落縣、涿鹿縣、雞鳴驛等城鄉賣糧。6千石已經賣出1千多石,糧價不過剛剛回落到90多錢一石。州郡縣的糧倉,有個重要的職責,是平抑糧價,在秋收等時節,收購糧食,在寒冷的冬天、青黃不接的春天,賣出。他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屬吏、商人都以為糧食來自官倉,當然也確有一部分來自官倉,以便混淆視聽。

除掉6萬錢成本,和部分備用金,先期產生的2萬錢利潤,牽縣令直接按比例分給4人。

祖茂自然拿著6千錢討好寇蘭兒去了。同時,牽穆、公孫瓚、劉備幾乎都用來撫恤傷亡,在對待下屬的態度上,與祖茂有很大的不同,或許這就是心性吧。

劉備也很忙,有了烏敏英父母兄弟的關係,有了營救回來的烏桓人,幾日以來,劉備在烏敏英父兄所處的山穀賣糧食,烏敏英父母兄長則作為中間人收取傭金、收取住宿、夥食費。

一傳十十傳百,有了糧食這個硬通貨,隨之而起的,是更多的烏桓人到此以物易物,成了烏桓人最大的市場。日後烏敏英父兄竟因此做大,此是後話。

烏桓人畜牧為生,能用毛皮和羊毛製作衣物、手套、鞋襪,善於製作轡頭、馬鞭、簡易馬鞍,弓箭,有少數還會鍛造銅鐵工具。漢朝限製銅鐵流出塞外,給烏桓的銅鐵也有嚴格限製。極端情況下,烏桓人甚至將銅製品和銅錢鑄軋成刀劍、箭頭、工具,以至於烏桓各部落之間以金銀為貴幣,小額貿易並無足夠銅錢,而是用貨物、奴隸交換。

以往烏桓人進入漢地交易,一般是將貨物換成金和銅錢,由於不精通漢話,不熟悉當地情況,價格往往被壓低。而後購買商品,也常常被以次充好,漢朝郡縣以及下麵的小吏與地方豪族勾結,往往也放縱不公平的發生,以至於在價格上,損失了兩次剪刀差。

人無橫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劉備與烏桓人以物換物,有軍隊做後盾,若有搗亂市場的少數,則直接抓起來。他講信用,絕不以次充好,但可以吃的剪刀差,也絕對不會少吃。這當然是另外一大筆利潤,甚至超過直接賣糧食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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