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收彩禮,賣女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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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思悅以前曾經看到過一則新聞,一個五歲的小女孩,要照顧瘋了的媽媽和傻了的爸爸,自己學會做飯洗衣,頭條照片就是小女孩踩著板凳炒菜的樣子,她當時就想抄起電話報警。

一個瘋子一個傻子,怎麼結的婚?怎麼領的證?

記者難道就光看到小女孩的早熟懂事,沒看到這段婚姻的荒唐,這個孩子出生的蹊蹺?

後來有人追蹤報道,才知道那個瘋了的媽媽是被人拐賣過程中淩虐致瘋,拐子怕砸在手裡就賣給了傻子家做媳婦,當時那位媽媽還不滿十六歲,就是到現在,也不過二十出頭的年紀,卻已經滿頭花白,身軀佝僂,麻木的臉上唯有一雙有時不時閃動著驚恐和瘋狂的光芒。

傻子已經四十歲,父母六十多歲,就怕斷了「根」,才給他買了這麼個媳婦,壓根沒登記結婚更沒領過結婚證,到現在小女孩也是個黑戶,才不過五歲,就已經背上了生活的壓力。

她不知道,林大伯兩口子給林大寶找的媳婦是什麼樣的,但聽婆婆口口聲聲說給了不少彩禮,就算不是買來的媳婦,這女方家裡怕是也有點問題。

林翔宇為此而著急上火,她卻不能不壓著他,免得他一時沖動回去直接揭開蓋子,鬧得林大伯一家下不來台,還不知會出什麼事。到時候人家一拍兩散什麼都不承認,反倒是他會兩邊不是人,連婆婆都會怨他坑自家親哥哥。

可要讓他明知會有一個女孩因此而受害,卻坐視不理,他也不是她喜歡的那個人了。

這事兒要管,但不能這麼明著管。

就剩下兩天的時間,還得小心別被婆婆發現端倪,就林翔宇那耿直得毫無演戲細胞的性子,她想不操心都不行。

既要照顧有病的兒子,還得盯著康復中心的手續審批進度和場地裝修事宜,齊思悅覺得自己比剛上班時還要累,卻又有種難以言喻的滿足感和成就感。

看到兒子會叫爸爸了,會表達自己的感情了,哪怕隻是進步了一點點,和正常孩子相比簡直不值一提,可對她來說,卻比當初拿了銷售冠軍升職加薪的獎勵還要讓她激動。

有進步,就代表有希望,有希望,那她現在所做的一切都不會白費。

所以她也能理解林翔宇此刻的心理,他現在就想將林大寶從村裡帶出來,她原本並不是十分贊同,康復中心剛剛成立期間,若是就吸納成年患者,康復訓練的成果不明顯倒也罷了,還會影響到其他患者家屬的心理,這並不是一個最好的時機。

可她也明白,對於林翔宇來說,他從知道林大寶的身世開始,就有種負疚感,總覺得是自己搶走了父母的關愛,才使他被放棄,所以隻要有一點機會,他就想盡他所能幫助林大寶。

尤其是這次的事,讓他更加看清楚,林大寶現在在林家人的眼裡,就是個生子機器,隻要完成傳宗接代的使用,他就別無他用。

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有不求回報的心。

有的要孩子是為了光宗耀祖,所以一定要孩子出人頭地,去實現和完成當年連他們自己都沒能做到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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