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被侵權了(1 / 2)
看起來漢唐傳媒挺著急的,原本鍾林以為怎麼也應該到明天才到,沒想到對方當天下午就到了。
約定好在咖啡廳見麵,鍾林還特地換上了西裝皮鞋,這身行頭是鍾林演出時的戰袍呢。
咖啡廳中,見到了一個身著女士西裝的乾練少婦,身邊跟著一個膚色白皙的貌美女子。
「鍾先生你好,我叫趙有琴,她叫秦蕭蕭!」
「兩位好,我叫鍾林!」
「很高興能和你見麵,我們兩都是你的粉絲。這次來明珠市出差,我們可是打敗了不少競爭對手才爭取到的。」
趙有琴一開口,鍾林就知道遇到高手了。
這種不找痕跡的奉承,羚羊掛角的拉近關係放鬆談判對手的警惕。
很久沒有遇到這樣的高手了,鍾林有些懷念當初和趙姐一起廝殺商場的歲月。
話說她也姓趙,難道姓趙的都是談判高手?
「鍾先生能給我一張簽名麼?」
「等我們談妥了,合影都沒問題。」鍾林露出了如沐春風的笑容。
「上午的時候,電話裡沒有深聊,不知道貴方打算花多少錢購買我這首歌的版權呢?」
「二十萬,這個價格在行業裡已經非常公道了。」
「二十萬?二十萬的使用授權……我沒什麼問題。」鍾林撐著手指緩緩說道。
「鍾先生,我想你聽錯了,我說的是版權。就是說,這首歌一旦授權給我們,這首歌的使用權就是我們的了……」
「連我都不行?」
「不行!」
「那沒得談了!」鍾林合上對方遞來的文件夾緩緩的站起身,「謝謝你的咖啡!」
「等等,鍾先生別急著走嘛,談生意而已,主要是在談啊。」
「趙女士,我實在看不出來你有談的誠意!這首歌,在我手裡賺他個幾百萬還是沒問題的。你想二十萬買走了?不對,這差不多和槍沒區別。」
「那這樣,同樣二十萬,你依舊有使用權,你賣給我們之後不能再將這歌授權給任何人,你可以使用這首歌進行任何商業盈利行為,但你不能將這首歌授權第三方進行盈利。可以麼?」
「我這歌啊不僅有男聲版本,還有女聲版本。女聲和男聲的風格完全不同,應該也能賺不少錢吧?」
「三十萬!」
「不可能!」
「五十萬!」
「成交!」鍾林笑眯眯的伸出了手。
趙有琴表情一錯,隨即露出滿臉苦笑,「鍾先生一點也不像一個才二十歲的年輕人。」
「我雖然人年輕,但內心早已滄桑。」鍾林笑著接過改好的合約仔細看了一下沒有問題就簽了約。
「錢什麼時候到賬,什麼時候生效。」
「好!」
談判看似很簡短,但也足足花了一個小時時間。和趙有琴還有秦蕭蕭合影之後,鍾林站起身離開了。
「鍾先生剛剛賺了五十萬,不打算請我們兩個吃頓飯?」
「今天這頓咖啡我請了,我還有點事真不便久留,兩位美女抱歉了。改天要再有機會,我一定補上。」
鍾林笑了笑揮了揮手跑下樓去。
趙有琴看著鍾林消失的方向,突然撥通了一個手機號碼。
「姐,這就是你帶出來的徒弟麼?鋒利的跟一把刀子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