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約法三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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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城之後,兩人找了隨便找了一家還算乾淨的館子吃飯。

「吃完飯,咱們就分開行動吧,你找你的陸郎,我也要辦我的事去了。」

等人上菜的時候,任毅開口道。

他的話很直白,就差指著李莫愁的臉說,你趕快滾蛋吧!

「我我不走。」

李莫愁低著頭小聲道,若非任毅功力深厚還真聽不到。

任毅無語,你還真是亡我之心不死啊!

沉默了一會兒,任毅輕咳一聲道:「咳咳,李仙子,可是我要去的地方帶著你有些不方便呀。」

「不方便?難道你要去青/樓/妓/館?」

李莫愁眉頭微覷,眼神不善的看著他。

「咳咳誰要去妓/院了!別胡說,我可是正經人來著!」

任毅剛喝了一口茶水,差點沒被嗆著。

心說,你呀不是古墓裡出來的嗎?咋就知道這麼多呢?

那地方是乾什麼的,我都不知道,你居然知道!

「哦,那是我錯怪你了,那你要去那裡呢?」

李莫愁輕哦了一聲,麵色好看不少。

特麼,老子要去哪裡需要向你匯報麼?

尷尬一笑,任毅說道:「嗬嗬,我欲西入吐蕃,那裡天寒地凍,紫外線輻射對皮膚很不好,女人去了會變醜的!」

「不就是吐蕃嗎,我跟你一起去。」

李莫愁想都不想便一口答應下來。

「呃不是,去吐蕃山高水遠,道路難行,我準備偽裝成一個江湖菜鳥,混入商隊裡,跟著商隊入藏。你跟著算怎麼一回事?」

任毅繼續努力著。

「這沒事的,我也可以偽裝呀。」

李莫愁一臉的無所謂,反正她就是認定任毅了。

不管對方去哪裡,她都跟隨一起。

不得不說,當認準一個人之後,李莫愁是相當執著的。

以前對陸展元是這樣,現在對任毅同樣如此!

「那好吧!」

任毅還能說什麼呢。

對於時刻要魅惑自己,然後在自己最情迷的時候,給於致命一擊!

就像母蜘蛛吃掉公蜘蛛!

不能想,頭暈!

那場麵實在是太可怕了!

不愧是赤練仙子!

自己一定不能被她溫柔嬌媚的外表所蒙蔽!

任毅,你要挺住,不能對不起蓉兒和念慈!

很快飯菜上來,兩人開始吃飯。

飯後,任毅帶著李莫愁找了一家裁縫店。

進門之後,他不挑新衣服,也不挑樣式款式好看的,專門找那些破的、舊的衣服穿,同時也給李莫愁挑了幾身粗布麻衣。

等兩人從衣店裡出來的時候,已經大變了模樣。

任毅一身灰色麻衣,還打著補丁,腳上的白玉靴也換成了黑布鞋,頭發用一根布條攏了一下,但沒紮緊,看起來十分淩亂,要是再來點彩色,簡直就是殺馬特!

此時任毅還是那個任毅,英俊的麵貌也未改變,但一看起來就是個盧瑟。

這就是衣服品味的重要性!

人靠衣服馬靠鞍,相親之前梳洗打扮,不是沒有道理的。

任毅如此,李莫愁也沒好到那裡去。

一身粗布麻衣,臃腫的衣服,頭上還抱了一塊頭巾,看起來就是個村姑,哪還有一點仙子的風采。

不過,兩人顏值還是高了那麼一點,氣質與衣服不相稱。

任毅又在地上抓了一把灰,先在自己的臉上抹了抹,然後又對著李莫愁的臉上也是一通扌莫!

皮膚細膩,觸感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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