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叫方君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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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方君白,是一隻平凡而又普通的鬼王。

名字是我爹起的,他有點文化,考了三次解試都沒過,不過成績一次比一次好,分別是倒數第一,倒數第二,倒數第三。

娘親是個很和善的地主婆,盡管每次收租的時候都很凶地罵人,但是地租從來沒收齊過。

大哥和我有點不對付,總的來說,還是一個很溫馨的家。

我十四歲的時候,家裡沖進了一群山賊,父母把我塞進了地窖。

山賊們血洗了我家,和我關係最好的丫鬟翠花,就在我頭頂被折磨致死。

萬萬沒想到,他們連我那個平時喜歡塗脂抹粉裝才子的愚蠢大哥也沒放過,那一夜我聽到了菊花盛開的聲音。(其實我後來一直懷疑,我沒有直接晉級紅衣,是不是被這事兒影響了情緒?)

他們帶走了家裡所有值錢的東西,捎帶手放了一把火。

我其實分不清自己是被熏死的還是燒死的或者是缺氧死的,就是死的過程挺漫長的,像在蒸籠裡慢慢被烤熟,拚命的呼吸,卻隻能被火熱的空氣一直灼傷肺部,在絕望中掙紮著等待死亡。

這段時光,應該是我一生中最絕望的時光了。

不過還好,死了之後挺舒服的,起碼用不著呼吸了。

在絕望中盛開的花朵,通常比較鮮艷。

一百二十九人,沒有老弱婦孺,全部都是青壯,這個山寨其實挺精銳的。

原來活人的血是可以染紅厲鬼的衣服的。

嗯,之後我就被範大哥銬走了。

萬萬沒想到,手上多了一百二十九條人命,天道居然給我發功德了。

範大哥帶我回地府,因為有功德的緣故,我被特批可以參軍或者參加科舉。

自從功德加身,我不但情緒穩定,而且覺得自己比生前聰明多了。

所以我一開始是選擇的是科舉,我信心很大。

直到我第三次落榜,我選擇了放棄。

畢竟類似「為阻止某男子自盡,捕快將其一刀梟首。問:1捕快此舉有功否?2作為判官,你認為死者應該如何判定死因?」之類的問題,我真的一個都答不出來啊。

更關鍵的是,這些問題教科書上一!個!都!沒!有!

怎麼考?拿著《三界常識三億問》悟嗎?

所以最後,我還是選擇了參軍。

畢竟作為一隻紅衣厲鬼,投胎要打散修為,雖然以我的功德托生個富貴家庭毫無問題。

問題是我這輩子的家庭本來也挺富貴的。

相對於運氣,我還是比較相信自己。

參軍其實還好吧,雖然新兵都隻能參加預備役。

作為預備役,除了開頭三個月軍訓之外,沒有戰事的時候哪涼快哪呆著,有戰事不是很激烈的時候,還是哪涼快哪呆著。

事實上我都做了九百年鬼了,都沒見過戰事激烈的時候。

嗯,九百年預備役,軍銜倒是因為資歷和修為而提升了不少。其實我一開始就有從九品,嗯,就是軍銜製度改革後的少尉級別。現在我可是中校了。

沒事的時候,我一般在人間修煉。

畢竟作為一名有編製的地府軍官,隻要不在人間搞什麼大新聞,出入兩界限製也並不算很大。

盡管在人間靈力密度極低,修煉環境不太行,但是我喜歡人間百態。

而且隻要比較勤快地收割生氣,修為提升得也不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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