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節 你能把我怎麼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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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平濤點點頭,拿起擺在桌上的可樂罐遞到丁健麵前:「我也懷疑是安眠類藥物,否則她不會睡得這麼沉。」

丁健將鼻孔湊近打開的罐口,連續做了幾個深呼吸:「有點利眠寧的氣味……,可樂味兒太沖了,我這鼻子以前還行,現在老了,不太聞的出來,得帶回去做個分析檢測。」

王雄傑走過來,認真地說:「丁胖子沒撒謊,他屬狗的。」

虎平濤問:「王哥,今天這事兒該怎麼辦?」

「走程序,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王雄傑伸手從桌上拿起牙簽,往嘴裡塞了一根,無論說話口氣還是淩厲的目光,都充滿了強烈的挑釁意味:「我們辦案子,累死累活,背後卻有人打我們家屬的主意。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誰這麼大的膽子,罔顧法紀法規,肆意而為!」

這話說得凶狠至極,兩位企業掌門人聽了心中為之一顫,連忙辯解。

「警察同誌,今天這事跟我真沒關係。雖說是我請客,但我隻想談商品出口的問題,真沒想著要搞別的啊!」

「我也是為了談外貿才過來的。我承認,這兩瓶茅台的確是我帶過來,可這酒很乾淨,我保證裡麵絕對沒有摻藥。警察同誌,你們可以把酒瓶帶回去化驗,我句句是真啊!」

虎平濤冷冷地看著這些人:「那你們說說,琳琳究竟喝了多少酒?」

他隨即抬手指著站在最左邊的A企老總秘書:「從你開始,一個一個來。」

女秘書塗抹了太多化妝品的臉上毫無血色,她緊張的雙手攥在一起,想也不想就張口回答:「隻喝了一杯。」

說著,她走到桌前,拿起一個白瓷酒杯:「就這麼大的一杯。」

其他人的回答與此相同。

最後,輪到董誌恆。

眾人的說法都一樣,他也不好反駁,更不可能加料。除了點頭承認,不可能有第二種答案。

「那就是這罐飲料有問題了。」

虎平濤淡淡地說著,再次發問:「這可樂是誰買的?為什麼其他人沒有,隻給了琳琳?」

還是A企老總秘書第一個回答。

她感覺這問題很難回答,原因當然是顧忌董誌恆的身份。想來想去,隻能低下頭,保持沉默。

王雄傑從旁邊拉過一張椅子坐下,用頗具玩味的目光打量著這些人:「你們可以不說。沒關係,這是你們的自由。港片裡不是經常有這樣一句話嘛: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我知道你們都是有身份的人。平時喝酒吃飯撩女人,在你們看來都很正常,男女關係什麼的,就那麼回事。」

「可今天這事兒不一樣。」王雄傑指了指著昏睡不醒的蘇小琳,又抬手指了一下虎平濤:「琳琳是什麼人?她是他的女朋友。他呢,是在編警察,而且工作出色,連續多次評功授獎。琳琳和小虎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他們倆是未婚夫妻,雖然還沒領證,可這些事情都是公開的。」

「軍人和警察的婚姻,受國家法律保護。退一步來說,就算小虎和琳琳尚未結婚,今天這事我們也會一查到底。」

「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們,這罐可樂裡麵肯定摻了安眠類藥物————這是違法的!」

這話有恐嚇的成分,更多的還是實話實說,有憑有據。

A企老總秘書用力咽了一口唾沫,她看著坐在對麵的董誌恆,遲疑且膽怯地說:「……可樂……是董主任買的。他說琳琳不能喝太多酒,用飲料代替。」

董誌恆用凶狠的目光盯著A企老總秘書,眼睛裡充滿了威脅。

虎平濤對此毫不在意,他直接問A企老總:「輪到你了,可樂是哪兒來的?」

有了第一個人開口,其他人也沒有繼續幫著隱瞞的道理,紛紛指認。

虎平濤轉向董誌恆:「現在你怎麼解釋?」

董誌恆早已想好了托辭,一賴到底:「沒錯,我承認是我買了這罐可樂。可是那又怎麼樣?我可沒有在裡麵下藥。蘇小琳不能喝酒,她是我的下屬,我這是給她特殊照顧,誰知道她喝了以後就睡著了,關我什麼事?」

「再說了,這可樂是我從外麵櫃台上買的,就算有什麼問題,你們也應該去找餐廳老板,跟我有什麼關係?」

虎平濤冷靜地說:「隻要你承認買了可樂,把飲料交到琳琳手上就行。至於其它問題,可以調監控。」

趕到「源味閣」的時候,虎平濤特地留意了一下周圍環境,發現櫃台與包間走廊的天花板上都安裝了監控攝像頭。

董誌恆呆住了。

顧德偉亮出證件,從餐廳經營者那裡調取了現場錄像。

董誌恆的確是從櫃台那裡買了飲料,他在僻靜的角落裡撕開拉環,放入事先準備好的藥粉,再插上吸管。

當著所有人的麵,顧德偉播放了一遍下載到手機裡的監控錄像。

「對此,你怎麼解釋?」虎平濤盯著董誌恆,目光冰冷。

董誌恆內心掀起了驚濤駭浪,他拚命控製著情緒,強詞奪理,死硬到底:「就算是我下了藥又怎麼樣?」

「我不過是跟她開個玩笑。」

「我……我這是為了蘇小琳好。她酒量不好,與其喝多了在這種場合出醜,不如好好睡一覺。人這麼多,你以為我會在這種場合對她做什麼事嗎?」

董誌恆越說越覺得自己有理,邏輯也變得更加順暢:「吃飯的時候,我們都商量好了,王總會開車送琳琳回家。他可不是一個人,還有我在旁邊監督,不會有什麼問題。」

「年輕人,別以為我不懂法。在飲料裡給人下藥就一定是違法行為嗎?這是開玩笑好不好。隻有趁著別人昏迷不醒,為所欲為,對他人構成侵害行為的,才是犯罪。」

「別以為你是警察就能嚇唬我。我是蘇小琳的領導,你可以去單位上打聽打聽,我可不是你想的那種人。」

「我告訴你,今天這事你必須給我個說法。我約人,正在進行重要的項目洽談,你憑什麼闖進來打斷?還有,談判破裂,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誰來負責?這可不是幾十萬的小單子,而是以「百萬」為單位的大項目。」

「你搞清楚,這是美元,不是人民幣!」

董誌恆必須自救。

今天這事鬧得太大了。

他沒想到蘇小琳昏迷前打了個電話給虎平濤,也沒想到虎平濤是根本不給自己臉麵的愣頭青。而且光他一個人過來也就罷了,居然還報警,扯了一大幫人進來。

既然你跟我講法律,那我就跟你講法律。董誌恆不是沒有文化的白癡,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起初醞釀計劃的時候,他就翻看過相關的法律書籍,為的就是在可能用到的時候,盡可能把自己摘出來。

未算贏,先算輸,這是他的習慣。

如果沒有實質性的行為,「下藥」在某種程度上,的確可以用「開玩笑」來做解釋。

王雄傑從衣袋裡拿出香煙,抽出一支點燃,緩緩地吸著。

顧德偉冷冷地看著董誌恆。

丁健擺弄著檢驗儀器,有些心不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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