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江湖和現實(1 / 2)
在徐克的《笑傲江湖之東方不敗》中,任我行曾經說過,「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一個橫行江湖世界、誰也不服的狂傲任我行能夠說出這樣的話,證明這位一生隻佩服「三個半人」的自大狂,仍然不得不遵從江湖世界的秩序。
秩序,在任何的地方都存在著,即使是實力為尊的江湖,仍舊是講秩序的世界,而武俠小說中的江湖,就好比如今的社會。
在道德和法律之間的灰色地帶,反派凶手江亞以「城市之光」的身份自居,渴望成為懲惡揚善的大俠,而正義主角方木卻是一副胡子拉碴的臉,不修邊幅的衣服,一副中年大叔模樣,頗具煙火氣息。
亂世天教重俠遊,忍甘枯槁老荒丘。
凶手江亞若真的置身於江湖,就像大多武俠小說所述那般,其與方木、米楠、廖亞凡等一乾圍繞柴米油鹽打轉之人本不會有過多交集。
可惜,江湖有江湖的規矩,廟堂有廟堂的法則,現代社會畢竟不是小說中的江湖。
規矩沒錯,法則也沒錯,錯誤本身在於身份界定的錯亂,我們不能在武俠片中講王法,在刀光劍影的江湖裡遏製殺人,當然也不能在現實生活中,以大俠的身份自居,快意恩仇,用暴力替代法律。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這樣的故事發生的這座城市,它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好,也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糟,腳踏現實大地的土壤,一邊費勁心機地抹消掉留在案發現場的一切罪證,一邊卻要努力地生活在江湖的虛幻中,這是凶手江亞最大的悲劇。
以暴製暴、法外製裁是江亞行凶的主因,他的行為淩駕於法律之上,會讓罪犯變成為審判罪惡的法官。
他用暴力的方式,點燃了城市之中的戾氣。
江亞這個人,在穆青看來很是矛盾,或者說在剛看完劇本的時候,穆青覺得這個角色前後存在著一定的矛盾之處,甚至他一度認為這個角色設定的行為模式出現了問題,但是當後來他更加的去深入了解這個劇本內涵的時候,也就明白了這個角色的用意。
劇中的角色其實更多的為所要呈現出來的主題服務,包括主角。
這一點是沒有錯的,畢竟一個劇本在講好一個故事的同時,總要表達出那麼幾分發人深省的深意。
但是穆青覺得劇本中的設定有些太過了,因為一個精彩的故事並不隻是由它的深意表現出來,這其中角色的魅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當過度的重視故事深意的展現,角色的魅力必然會受到削減,穆青認為,以這樣方式講出來的故事,也許是能所要講述的東西完全的表現出來,但是必然是沒有那麼令人印象深刻的。
抬手,穆青將這一點勾畫了
出來,也許關於這一點,他可以在劇本研讀的時候說一說。
當然,作為一個演員,即使是基於角色為劇本服務的事實,也並不妨礙他認為江亞這個角色自身仍舊具有極大的復雜性。
對江亞這個角色進行剖析就可以知道——這是個可憐人,或者說,是一個可憐的孩子。
江亞就是一連串不幸催化出來的產物。
童年的不幸經歷,母親自殺,被父親虐待,最終弒父,然後長大成人,來到了城市拋去過往,開始了新的生活,甚至遇到了愛情。
正如他所說,他愛這個給了他新生命的城市,他不能接受有人在這座城市遭受冤屈。
他的經歷和他的所作所為都有值得被理解被同情的地方。
然而當他殺死廖亞凡的那一瞬,似乎劇情對這樣一個被現實格外摧殘而黑化的角色進行了全盤的批判,情感的天平被撤底打翻,正如電影中方木所說「我要將這屢光熄滅」,也許觀眾在看到這個情節的時候,也產生了對這個角色的疑惑。
也許,這個他們心中所謂的「大俠」並不是他們想象中真正的那個大俠。
江亞這個人物的轉變,引起了觀眾的謾罵和思考,這就是編劇和導演的目的所在。
從容不迫且如同超級英雄一般的大俠揭開了麵罩,變得不像大俠了,他完全的展現了自己屬於人類的欲望和醜陋。
巨大的落差,也許會讓觀眾破口大罵劇情進展不符合邏輯,但是也讓人褪去那種個人化的情緒,去看清所有的現實,去看清他們曾經一度十分推崇的「大俠」到底是一個什麼性質的「俗人」。
回歸現實,拋去所有情緒化的東西,江亞隻是一個為了私欲而暴力的人。
因為他連小孩子都不放過。
在上帝視角下的觀眾,隨著江亞兩次對孩子的所為,於電影後半段中,也站在了弱勢群體的一方,這裡的弱勢群體,就是警察。
可不是嘛!在整個電影劇情發展的過程中,頂著「替天行道俠義之士」名號的連環殺人犯江亞,在前期的時候可不就是一直壓著警察這個群體的嗎?
儀式化的殺人方式,製造出極大的輿論,讓警察陷入輿論的風波之中,在電影的前部分,劇中象征著正義的警察簡直就是沒有絲毫的作用,讓人看得簡直是無囊,而且看上去還總是帶著那麼點事後諸葛亮的意思。
另外,無論是「替天行道」還是「法外製裁」,這樣以牙還牙的製裁方式,總會讓人想到西方電影中的一係列超級英雄。
比如黑暗騎士蝙蝠俠,月匈前畫著骷髏臉的懲罰者,失去視力卻的能夠洞察一切的夜魔俠,他們信仰的是黑暗的公正,他們就像黑暗中的一縷陽光,照亮邪惡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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