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角終結者係統(2 / 2)
林庸暗叫一聲「不好」,連忙下樓。
就看到,酒吧裡,湧進來了十幾個人。
領頭的叫做輝哥,是一個二十多歲,身材強壯的男人。
林庸順手拿起了樓梯旁邊的棒球棒。
輝哥笑了,「你以為憑借小小的棒球棒就能打贏我麼?」
輝哥看上了半緣酒吧,想要買下來。
半緣酒吧是林庸父親留下來的,為了紀念父親,林庸不會賣。
而且,半緣酒吧連帶房子,地皮大約價值三百多萬,這個輝哥隻願意出一百萬。
擺明了要半搶半買。
已經威脅林庸好幾次了。
林庸雖然是個普通人,也有股強脾氣。
不是那麼容易給人低頭的人。
「叮咚,發現帶有金手指的主角輝哥。請宿主接受任務,擊敗這個主角,剝奪這個主角的金手指。」
林庸都想罵娘了。
這個係統是傻叉麼?
這個輝哥是有金手指的主角,讓自己擊敗這個輝哥,不是給自己出難題是什麼?
還要剝奪這個輝哥的金手指……
「傻叉……」林庸口中蹦出來一個詞。
輝哥的麵色就變了,「行啊,小子,會罵人了……」
林庸繃著臉,自然不會給輝哥解釋,他其實罵的是係統。
「叮咚,從現在開始,宿主獲得輝哥所擁有的金手指半個小時。請在半小時內擊敗主角輝哥,剝奪他的金手指。」
接著,林庸眼前出現了一個界麵。
主角:輝哥
種族:人類
金手指:五倍的力量增幅
獲得金手指時間:三年
林庸稍稍思量了一下,這個輝哥的確是三年前出現在這片區域的。
三年來,一步步,從一個小混混,成為了一方大佬。
看來,這個輝哥能混出來,和他的金手指不無關係。
係統又稍稍給林庸解釋了一下。
比如,這個輝哥的金手指是力量,林庸隻要在力量上勝過他,就算擊敗了他,就能剝奪他的金手指,收藏起來。
至於收藏起來乾什麼,係統沒有說。
林庸看著輝哥,說道,「你是道上的人,就要講規矩。不如,我們來比試一下。你贏了,我就把酒吧一百萬賣給你。如果我贏了,你以後別再來找事。」
輝哥盯著林庸,「比試什麼?總不會和我比試吃飯,吃屎吧?」
林庸笑了,「我們比試力量。」
聽了林庸的話,輝哥「哈哈」大笑,他的那些小弟也笑了起來。
林庸接著說道,「其他力量的比試也麻煩,找個簡單的,我們比比扳手腕吧。」
「哦,哦,有傻瓜要和輝哥比試扳手腕了……」
「傻瓜難道不知道,輝哥扳手腕從來沒有輸過。」
「傻瓜就是傻瓜,怎麼能知道輝哥的厲害呢。」
方瑜一直沒有說話,看著林庸。
如果不是這些人在這裡,方瑜一定也會罵林庸是傻瓜。
誰不知道輝哥力氣很大。
比力量,沒人是輝哥的對手。
但是,方瑜還是沉默著騰開了一張桌子。
輝哥,林庸對麵而坐。
兩隻手,用手肘支撐,握在了一起。
一隻手骨骼寬大,突出,一隻手纖細,柔嫩。
看到兩隻握在一起,截然不同的手,周圍的混混,又是一片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