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證詞、逼供、背鍋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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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官吏的選拔和晉升,主要依據「身」、「言」、「書」、「判」這四點來甄選。

而這四點中,最為看重的就是「判」了。

所謂「吏部選人,必限書判」,而實際中基本上就是「判」了。

考核官吏的能力大小,皆與判文的水平高低,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因此,為官者判文做的如何,對仕途升遷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判文是一種獨特的駢體文。好的判文文辭簡練、邏輯嚴謹、法理並重。

而這中間最為重要的又是法理並重,所謂「有理有據」也。

包括證人、證物、證詞,直至最後的處理等所有的環節,都必須引經據典,說明是引用的哪一處的法律條文。

在本案中,柳如煙的證詞作為輔助資料完全沒有問題。

但如果僅以這部分證詞來判定,毫無疑問,這個判文是存在瑕疵和疑義的。

「依唐縣尉之見呢?」張有德肅容問道。

「不如請一下其他證人吧?」唐七露出狼一般的笑容。

「傳人犯趙天賜。」張有德直接開口說道。

片刻後,渾身汙血斑斑的趙天賜被帶了上來。

張有德開口問道「趙天賜,據你供述,上月十七日,你自縣衙大牢地道逃出,被三人所劫持,可有此事?」

「有。」

「詳細講來。」

「那天我從地道逃出,就被三個人所劫持。其中一人與我換了衣服,從地道裡麵鑽到牢中。大約小半個時辰,又從牢裡出來,和我換了衣服。然後他們給我吃了毒藥,讓我再回到牢中。」

「那人去牢中做什麼?」

「這個,他們真沒和我說。」

「他們讓你再回牢中乾什麼?」

「不知道。他們就說以後有需要會通知我。可後來一直沒找過我。」

「你可看清三人容貌?」

「其他兩人一直戴著麵罩看不清楚,隻看到那個進地道的人,因為他和我換衣服時把麵罩取了。」

「那好,你現在好好看看身邊這個人。」

「好的。」

「你可否識得此人?」

「嗯,嗯……認識。」

「詳細說來,你二人何時相識,又做了什麼?」

「就是昨天見到的啊。這個人被抓進來,不知道怎麼的,就換到我囚室隔壁。」

「這麼說你之前沒見過這個人?」

「沒見過啊。這人很莫名其妙的。一進來就和我套近乎,還給東西我吃。」

「這麼說,他不是之前和你換裝進大牢的那個人嗎?」

「不是,肯定不是。」

……

聽到這裡,唐七實在忍不住了,一個箭步沖到趙天賜麵前「你敢當堂翻供?當時我將他的繪影拿給你看,你言之鑿鑿說就是他。前幾日我將你帶到回龍鎮,你也指認是他……」

不等唐七說完,趙天賜一副極度驚恐的樣子,朝前麵爬了幾步,對著張有德不斷磕頭「是他,是他,就是他。我認,我認,你們要我指認誰,我都認。求求你們,快點把我砍頭吧。求你們別再折磨我了嗚嗚嗚……」

一邊說著一邊扯開自己上衣,露出肩胛骨處兩個血淋淋的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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