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斷人財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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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東貴從後門進來徑直走到吧台那,他是這家酒吧的老板。

先前在吧台裡乾活的酒吧仔見老板來了,於是趕緊湊了過去。

丁修將酒吧裡的客人看了個遍,沒有發現一個合適的人選,他失望地搖了搖頭去,準備再到工會去看看。

酒吧仔看到丁修往外走去,便指著他的背影對黃東貴說了幾句。等丁修走出了酒吧,黃東貴便點了點頭。

得了黃東貴的應允,酒吧仔放下手裡的活計,從酒吧的後門那離開了。

「苟升。」

「東哥怎麼說?」

躲在酒吧後門外交談的兩人赫然便是酒吧仔和先前偷錢袋的小偷。

「你剛才偷錢袋的時候我看到了,你的確已經得手。」酒吧仔說道。

「全哥,這……我可真沒私吞啊。」小偷名叫苟升,他急著便要解釋。

酒吧仔打斷他的話道:「先聽我說。」

苟升沉住氣點了點頭。

「你偷走錢袋之後,錢袋又被另一個人偷了,所以剛才去見東哥的時候,你找不到錢袋一點都不奇怪。」

苟升心裡一鬆,緩了口氣,「隻要東哥別誤會我私吞了那錢就行。我可是仰仗他老人家混口飯吃,平時得手的錢財全都會按規矩交一部分出來孝敬他,萬萬不敢有什麼私心。」

「東哥心裡有數。」酒吧仔說道。

「那個偷我錢袋的混蛋是誰?哪個孫子敢在東哥的場子截我的活?」

「看穿著是個當兵的,不過不是咱們蘆墟鎮的兵。」酒吧仔將丁修的模樣描述了一遍,苟升也有了點印象。

「東哥的意思是給那小子一點教訓,他到酒吧來也不消費,還要斷咱們的一條財路。」酒吧仔目露凶光,手掌做出個刀子的姿勢,「手尾料理乾淨點,別驚動了那一位。」

「好,我明白了。」苟升點了點頭,「我去找浩哥和磊子。」

酒吧仔阿全交代完之後就回了酒吧,苟升則去外麵尋丁修去了。

丁修來到酒吧外,本打算找人打聽工會的方向,不過他的目光突然被遠處一塊塊長方形的田地吸引住了。

這些田地裡種滿了一種植物,植物的莖稈上垂吊著一串串橙黃色的果實,綠色的葉子襯托在底下。它們不是水果,而是小鎮上大家都喜歡的一種主食——稻鈴薯。

稻鈴薯含有馬鈴薯和稻米的基因,是人類基因工程技術發展的成果之一。

當初為了適應缺水且貧瘠的土地,許多食物、蔬菜以及水果的基因被拿來進行融合試驗,最終馬鈴薯和稻米的基因特性在眾多基因當中脫穎而出,兩者的融合度極高,且產生了1+1>2的結果。

稻米中含碳水化合物約為75%,蛋白質7%~8%,脂肪13%~18%,且含有豐富的b族維生素等。

馬鈴薯的主要成分是澱粉,另外它也有蛋白質、脂肪、粗纖維以及鈣磷鐵等營養元素。

稻米的基因可以中和馬鈴薯裡的龍葵素,這樣龍葵素的致毒成分蘇鹼會被進一步削減,遠低於最初的001%,即便發芽,也對人體構不成任何危害。

馬鈴薯抗旱,而且能適應各種土壤以及不同的氣候,它是利用塊莖進行無性繁殖,種植頗為簡便。

在基因融合之後,新物種稻鈴薯不但完美地承接了兩者的優點,還填彌補了不少缺陷。

它的果實產量很高,而且不再生長於土裡,是成串地掛在莖稈上被葉子托住。

果實皮薄肉厚,和葡萄差不多大小,摘下來不用去皮就可以直接食用。

說起來,黃東貴的酒吧也是沾了稻鈴薯的光,因為這種食物就是他釀酒的原材料。他雖有不俗的釀酒手藝,但若無稻鈴薯的話,就隻能是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了。

「浩哥,磊子,就是那小子。」悄悄輟在後麵的苟升指了指站在田邊的丁修,對自己找來的兩名同伴說道。

被稱作浩哥的人是一名身高體壯的男子,他皮膚黝黑,目光凶狠,半邊臉上紋著誇張的刺青。

旁邊另一個人的塊頭看上去要比浩哥小上一圈,他就是苟升口中的磊子,兩人都是幫黃東貴看場子的人。

「東哥讓我們教訓的人就是他?」浩哥掰弄著拳頭,將指節弄得「劈啪」直響。

「是個當兵的,會不會……」磊子看到丁修身上的裝扮,心裡稍稍有些忌憚。

「東哥說了,手尾料理乾淨,他不想驚動那一位。」苟升將酒吧仔全哥的原話復述出來。

「那隻能弄死他了。」浩哥冷冷地說道。

「弄死後,屍體丟遠點,最好是埋掉。」苟升點了點頭。

「去吧,動作快點。」他在浩哥和磊子的肩膀上拍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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