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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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往包家開,揚起一小片塵土,茂竹鄉人每一個都看清楚了。

他們人傻了,人埋在包家的山裡,原來還真是包家人殺的啊?難怪埋自己的山裡,敢情是自己的地盤自己放心。

包鴻誌雙手被銬了銀手鐲,警方盯他很緊,擔心他逃了,抓著他的胳膊一左一右將他夾在中間。村裡人眼睛沒瞎,看得明明白白,這般如臨大敵,不是對普通宵小,而是對犯罪嫌疑人的態度。

連車門開了,都是先上去一名警察,包鴻誌後上,殿後的是另一名警察,繼續呈現兩麵包夾芝士。

車子啟動,剛駛出去一段路程,猛地一個急剎車。

慣性使然,前座後座齊齊往前撲,要麼說警方訓練有素呢。犯罪嫌疑人在手,警方連自己的安危都不顧,大掌也要死死抓住嫌疑人。

包鴻誌也一個前撲,差點竄到前排玻璃窗,撞個頭破血流,他來不及哀嚎,很快被左右倆警察一人一手給拉回來。繼續左右為男,插翅難飛。

其中一名老警察還不忘訓斥他,「老實點!」

包鴻誌敢怒不敢言。

怎麼會突然急剎車,原來是有人不要命了,跑到馬路中央逼停警車,是一個頭發花白、身軀乾瘦的老太太。

原來是包鴻誌的親媽。

說是老太太,可包鴻誌的親媽不是一般的小老太,一開始包鴻誌準備跑路,出門恰好被警察逮了個正著,她後知後覺,沒回過味來。

等警方強有力掏出手銬將包鴻誌逮捕,她才反應過來,如遭雷劈,連忙追上。

她一溜煙跑出家門,抄小道來到大馬路,快速地逼停警車,然後不等駕駛員反應過來,就砰砰砰地拍車門撒潑起來,破口大罵道:「你們怎麼能隨便抓人!你們怎麼能抓我兒子!你們快放了他!」

她說警方亂抓人,自己兒子孝順老實,絕對不可能殺人。

警方在誣蔑她兒子等等。

一邊拍車門,還一邊拿頭撞車子,也不知道一個小老太哪裡來的力氣,把腦袋撞得砰砰響。

後車座的老警察黑如鍋底,搖下車窗,義正辭嚴:「你兒子涉嫌十九年前的一樁殺人案,我們依法將他帶回警局審訊!嫌疑人家屬,你莫要胡鬧!」

法律不下鄉,村裡的野蠻生態決定了撒潑耍橫能有甜頭。

老太太習慣了這樣行事,一聽這話更加歇斯底裡,喊道:「不可能!我兒子不可能殺人!」

她還舉了一些例子證明自己兒子,可翻來覆去都是「大過年的,他連雞都不敢殺,怎麼會殺人呢」、「他跟姓盧的女人無冤無仇,怎麼會殺了她,這是嫁禍」、「你們警方一定是抓錯人,冤枉好人」之類的話。

包母不斷嘶吼,聲音刺目高亢尖銳,這年頭最怕這種老頭老太鬧事,一個碰瓷的罪名下來,倒在警車下,洗也洗不清楚。

還好執法記錄儀全程開著,否則事情鬧大了,有嘴也說不清。

年輕警察手足無措

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老警察卻不當回事。這種蠻不講理的嫌疑人家屬,他們執法多年,真是看多了。

再鬧,直接一起帶走!

正好,都是一家人,十九年前發生了什麼,家屬搞不好也是知情人,也要配合調查!

包鴻誌將屍骨埋在自家山裡,包家人毫不知情有點說不過去。如果一通調查下來,發現當年老太太知道案件,知道自己兒子殺人了,卻幫對方掩蓋罪行、毀滅罪證、處理罪跡,使其逃脫法律製裁等。

如果真有這樣的情況,一個包庇罪跑不掉。

老太太就這樣被帶走了,上車時她還很懵,老花眼怒瞪圓睜,車窗纖可照人,映出她那張滿目匪夷所思的臉。她似乎不明白,她可是老人啊,警察怎麼能這樣對她!

在村子裡橫行霸道多年,第一次踢到鐵板。

老太太也被裹挾著帶回局裡。

在路上,包鴻誌簡直是無語。老太太破口大罵警方,他就對老太太破口大罵道:「你來做什麼?」

這不是來送菜嗎!

老太太被罵得不敢回嘴。

「包鴻誌,執法記錄儀拍著呢,你嘴巴放乾淨點。」目銳如鷹的刑警瞪了他一眼,包鴻誌就閉嘴了。

論世間萬物,一物降一物。

等回到明達市警局,經過簡單初步的調查,警方發現,這小老太確實無辜。她在村裡經常傳謠言,當年盧女士失蹤被害,她是傳謠言最凶猛最推波助瀾的一個,身為女性,卻不憚以最大的惡意去揣測一個年輕女子。

不過她沒有包庇兒子,她也確實不知道包鴻誌殺人了,還把屍骨埋在自己山裡。

警方從老太太那潑辣藏不住事的性格推測,如果她原先知道了,估計早夾著尾巴做人,一定不敢大鬧警方。

於是把她放了回去。

把主要的審訊方向,對準了包鴻誌。

老太太被放回去前,她似乎是聰明了,明白自己兒子真的犯事了,事情還不小,沒有再大鬧警察局。

隔著玻璃窗,包鴻誌眸光渾濁,嗓音沙啞地跟她對話:「我確實殺人了,估計要挨-槍-子,你別為我難過,你回去後也不要在村裡頭待著了。」

誰能想到,當年他手持尖刀,在他手下幾乎是嚎啕大哭、任他宰割毒啞的幼童,十九年後居然能翻出風浪?

當年老太太各種傳盧女士的流言,現在她兒子被抓了,這凶殘的流言必然會反噬到她頭上,可謂是孽力回饋,世間種種恰似一場輪回,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我兒啊!」包母顯然也想到了那場景,身體怯縮了一下。

「你……」包鴻誌聲音小了下來,避開警察偷偷扌莫扌莫說,「你搬去城裡頭,找三兒、強哥他們,他們看你老了,會照顧你的。」

老太太似乎聽懂了。

她的後半生,就要靠那幾個人了。

至於這些人跟兒子是什麼關係,她又不是真傻子,她不問。母子之間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就

此引而不發。

包鴻誌被帶入審訊室,接下來令明達市警方頭疼的一幕出現了。

包鴻誌非常硬氣,嘴比河蚌的殼還嚴實,自始至終不肯說出自己的真實動機,也沒有供出另外兩名同夥,一直說案件是自己做的,純屬看盧女士不順眼,這讓審訊人員感到頭疼。

審訊人員拍桌子:「你以為你不說,我們就找不出人來?指紋你曉得不?()」

法醫正在緊急化驗,在衣服纖維和毛發上努力提取指紋,可惜時間畢竟過去了二十多年,部分痕跡被侵蝕腐化。包鴻誌的指紋板上釘釘,說明他這個熟人?[(()」是下手最狠的。

其他的指紋提取略有難度,附著不甚牢靠,居然隻提取了半枚。

一枚指紋好找人,半枚不清晰的指紋就有難度了,警員們要在數據庫裡瘋狂比對。

包鴻誌繼續硬氣。

他知道自己手裡沾了多少人命,自認是陰溝裡的鼠輩。這些年他在路上看到警察,如同看到天上太陽,一般都避著走。可縱使是見不得人的鼠輩,他也有氣節,不願意出賣自己的兄弟!

他把自己想得正義凜然。

老警察慧眼獨具,經驗豐富,不知道破過多少案,哪裡不知道包鴻誌嘴硬,不肯指認別人的背後是為了什麼。

希望自己一個人把事情都扛下,剩下兩名同夥,能背地裡善待自己家人。

想的倒挺美!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所有犯事人,他們一個都不會放過!不過包鴻誌強硬不出賣,他們也沒轍,除非打持久戰。

有人提議:「不如跟包鴻誌說,如果他願意說出同夥和當年犯的事,可以爭取減刑。」

這也是審訊常見手段,為了盡快破案,威逼不行,改為利誘。

一聽這話,徐征明第一個站了起來,「不行!我不接受!不能給他減刑!」

他的母親死得那麼淒慘,他好不容易讓當年一名凶手落網了,怎麼能接受這個結果!

「警察同誌,你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自己去查。」徐征明哀求道。

江雪律也不同意。

他知道那兩名凶手是誰,可他不能說,起碼不能從他嘴裡說出來,他輕輕嘆了一聲氣,扶了扶自己的帽子。恰好警局燈光在他頭頂,輕輕照著少年的臉,鴉羽般濃密的睫毛垂下,在眼瞼處灑下一片陰影。

在他所看到的夢境裡。

女人被殺,那時候的徐征明還是一個幼童,淚流滿麵,力氣也小,怎麼反抗都無法掙脫三個男人的魔爪。

母親被害在眼前,孩子拚死反抗也無能為力,畢竟他太稚嫩了,可稚嫩的幼童也總有長大的一刻。

在他所看到的未來也是如此,包鴻誌死也不肯出賣自己兩個同夥,導致案件調查進展陷入了僵局。

三十多歲的徐征明為母報仇一路千辛萬苦,不惜辭掉了工作,在經濟極為拮據,天天吃泡麵的條件下,跋山涉水去找線索。

縱使有千般辛苦,走了不少彎路

() ,他也一路獨行,不懼歲月不懼風。

他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不止一次坦言道:「我活著的最大意義,就是讓母親的死、一樁懸案真相大白,洗刷她的冤屈,不是讓她成為街頭巷尾的談資。()」

這是一個很了不起的人。

後來三名凶手身份都確認了。

徐征明又道:我隻悔恨,我報仇太晚了,三名凶手逍遙法外那麼多年,其中一人甚至沒有體驗牢獄之災就過世了,死前還三世同堂、含飴弄孫。◢()_[(()」

徐征明夢中記得當年母親被殺的景象,他的視角是被害人視角,知道母親的冤屈。

而江雪律能看到案件的經過,他的視角是凶手的視角,他知道案件背後更多的冰山一角,他們合該整合在一起,拚湊出一幅完整圖像。

審訊室裡,包鴻誌還是不說話。

他閉上眼睛,臉上主打一個有恃無恐。

他的心聲一目了然:隻要我不說,你們警方縱使手眼通天,最多止步於此了。時間能遮蓋太多東西,人性之惡也是自己知道,除非你們是我肚子裡的蛔蟲,否則剩下的東西,隻要我咬緊牙關,你們一輩子也不會知道!

坐在警局裡。

江雪律對徐征明道:「你相信我嗎?」

treasure!

徐征明毫不猶豫道:「當然信你!」treasure幫助他良多,如果他不信treasure,他還能信誰?

江雪律斟酌著語氣:「我們的時間都不多,不能空耗在明達市裡。」除非一個不上學,一個不工作了。包鴻誌想拖死他們。

徐征明也是這樣想的,心裡才焦急萬分,情不自禁落下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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