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亂世生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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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我的天諭流芳弓?」熊勇難以置信的看著王常林。

「沒錯,這應該是你最好的寶貝了吧?用它來換你一條命?很劃算吧?」王常林邪惡地笑了笑。

「剛才你答應我拿著十枚丹藥離開,人生在世,無非才誠信二字,你不會要失信於人吧?」

「誠信?你是怎麼在這亂世中活下來的?你把自己也當個孩子了?孩子說的話也能相信?」王常林不屑地向前走了兩步。

當年徐壽輝滿浸汗和眼淚對陳友諒說:「我把皇位讓給你,我做平章,你看這樣行嗎?」

陳友諒回頭用一種難以置信的眼神看著徐壽輝,說出了他一生中聽到的最後一句話,「你是怎麼在這個亂世上生存下來的?」

衛士上前,從預先準備好的鐵錘打碎了徐壽輝的腦袋。

這就是亂世的生存法則,徐壽輝,不懂,熊勇也不太懂。

現在雙方都有顧忌,稍有不慎必定身死道消,內心極為掙紮。

王常林隨手從地上撿起一塊大石頭直接向著熊勇砸去,熊勇強忍起身,用天諭流芳弓擋在身前。

砰!

石頭狠狠地砸在天諭流芳弓之上,熊勇消耗巨大,竟然連一件絕元虛器其中蘊含的力量都無法開啟,眼睜睜看著石頭砸過來,然後連同自己砸到。

熊勇摔到的同時,王常林順勢撲了上去,手中早已握著一塊尖銳的長石。

砰!砰!砰!

王常林壓在熊勇身上不停的敲打,一名堂堂的虛境高手,身受重傷之後又長途奔逃,終於消耗過度之下,被一個孩子砸死。

直到臨死之前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的死,會是這個樣子。

熊勇的眼睛睜的很大,整個心髒早已血肉模糊,他曾經想過自己將來「了卻君王天下事,嬴得生前身後名」的悲壯之死,卻沒想到最終落得一個拋屍荒野。

「就這麼死了?」

王常林喘著粗氣,連心髒都被洞穿,他剛才神經緊繃,不知道砸了多少下,內心似乎有一種神奇的力量,每砸下去一次的瞬間,都能感覺血脈噴張,興奮異常。

可是,他從來都沒有想過,自己的力量已經達到哪一步。

「我殺人了?」

王常林看到熊勇失去呼吸,這才癱坐在地上,身上的虛汗也蹭蹭蹭的冒出來。

殺人的時候沒有感覺,但殺完人之後,內心的恐懼感似乎變得愈加濃烈。

這是王常林第一次殺人,雖然他曾經親眼看到峰子陽與王小高死在自己眼前,但這種殺人的恐懼感油然而生,曾幾何時,他也到了殺人的地步。

殺人很容易,難的是殺人之後內心所要承受的壓力與將來所要麵對的困境。

每個人都可以殺人,但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一名殺手或者刺客。

一名殺手需要極高的心理素質,亦或者是變態,哪一個連環殺人者不是心理素質極高的人?

歷史上赫赫有名的刺客,哪一個不是特立獨行的奇葩?天下英雄誰敵手?

諸如當年的專諸,他就是個重諾輕死的亡命徒,還有要離斷臂刺慶忌,在戰國時期是驚天動地的事。

豫讓,為達目的不惜殘身毀容,隱姓埋名,兩次刺殺都不成功。襄子感其誠,解衣令其刺,然後伏劍自殺。

殺人從來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方式,但殺人卻是達到目的最有效的手段,同時也是最快的捷徑。

王常林喘息大半刻鍾,這才緩和過來,直接開始搜索熊勇身上還有什麼寶貝。

果不然,他身上還有三個銀白色的瓶子,其中兩瓶同樣是丹藥,另外一瓶是漆黑的藥水,王常林搞不懂什麼東西,但一並全收。

除了這些東西之外,就隻剩下這座天諭流芳弓了。

「你說我這跟賊有什麼區別?」王常林自嘲般笑了笑。

此時,天邊翻著魚肚白,太陽似乎被冥王山的山巒擋住,天都快亮了。

馬瘦毛長蹄子肥,兒子偷爹不算賊。瞎大爺娶個瞎大奶奶,老倆口過了多半輩誰也沒看見誰。

人都殺了,何況這點東西呢?

王常林意猶未盡,轉身就走,在熊勇身上一點其他值錢的東西都沒了,甚至沒搜到一兩銀子。

「我要不要把他埋了呢?」王常林停住腳步回身猶豫著。

「浩盪離愁白日斜,吟鞭東指即天涯,埋骨何須桑梓地 ,人生無處不青山。」

王常林喃喃自語,最終搖了搖頭,大步流星般帶著天諭流芳弓離去。

文韜武略的障日山莊二莊主,最終竟然落得個棄屍荒野,他的出生很卑微,在遇到那位神秘老人之前,他有滿腹才華,卻苦於無發揮的餘地,和很多公子貴族雖是好友,但從小他就知道自己的身份不如別人,時刻安分守己。

然而,命運的軌道卻不容他做個平庸之輩,當他拿到天諭流芳箭的那一刻,他就注定要死的無名無份無墳無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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