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愚人的親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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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仿佛金漆的鳥籠,籠子外麵的鳥想住進去,籠內的鳥想飛出來;所以結而離,離而結,沒有了局。

林語馨麵帶愁容:「婚姻如同被圍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沖進去,城裡的人想逃出來。」

「大小姐又何苦勉強自己?」王常林嘆息一聲。

「勉強?」林語馨苦笑,「不勉強,如何能經歷身不由己的悲苦。」

勉強一個會令人疲憊的詞語,可是勉強在我們生活裡到處都充斥著。勉強的快樂,勉強的微笑,勉強的生活,勉強的愛情。

我們就像在比賽誰快一樣,可最後我們隻會輸給時間,我們已經很強了,也沒有人說你不努力,可我們總覺得哪兒不對勁,苦樂參半。因為勉強的,我們還是不想要。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情仇難卻,恩怨無盡。

一個人站的位置越高,他所背負的東西就越多,他肩上的包袱就越重。

有一個人隻有在月圓夜的午夜時才出現,出現時總是帶著一種鬱金香的香氣。

有人說:「就好像花佛爺出現時總是帶著一種蓮花的香氣一樣。」

這種鬱金香的香氣,幾乎已經和花佛爺的蓮花的香氣同樣聞名了。

所以,這就是他的弱點。

名氣與地位有時就像是包袱,名氣越大,包袱越重,最可怕的是,這個包袱裡什麼都有。

有聲譽,有財富,有地位,有朋友,有聲色,有醇酒,可是也有負擔,橫逆,中傷,挑撥,暗算,殺戮。

所以才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大人物有大人物的苦悶,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憂愁,不站在對方的立場上,永遠無法體會他們的真實感受。

「大小姐,天下沒有什麼災難是可以躲避的,任何是非降臨頭頂都有可能,大喜大悲,大是大非,大災大難,不過我依然覺得最大的平庸是甘於平庸,最好的結局是永不結局。」王常林思索再三還是勸說道。

即使他的身份不允許他說這些話,可是他看著林語馨之後,整個人震撼,天下怎麼會有如此美麗的女子,不帶有一絲絲雜質,哪怕是一縷發絲都會如此別致,情人眼裡出西施或許就是如此吧。

「永不結局?」林語馨若有所思的點點頭。

世界是美麗的,在深夜的街頭獨自揮舞著刻著自己名字的劍,像風一樣瀟灑;世界是無奈的,看著自己的師友至愛喋血黃沙,為報仇也隻能十年麵壁;世界是熱血的,為了當初的承諾,寶劍出鞘,至死方休。

沒有結局的結局才是最好的,沒有那麼多是是非非,沒有那麼多憂愁紛爭。

「你也是一個有故事的人?」林語馨突然問道。

「如果大小姐想聽,我願意說。」王常林點點頭。

一個十四歲的孩子,卻擁有常人無法擁有的心性,現在連王常林自己都堅信,他一定是花佛爺口中的那個弟子陳道清的轉世之身,否則他怎麼覺得自己仿佛已經經歷了一輩子呢?

兩輩子加起來,王常林也得三四十歲了吧。

林語馨點點頭,滿懷期待的看著王常林,王常林也不客氣,開始訴說自己這幾個月所經歷的一切。

這幾個月,仿佛一輩子。

從朝陽初起,一直到日上三竿,兩個人在中心湖邊相談甚歡,身後的侍女丫鬟似乎都有些不耐煩了。

不過,沒有一個人上前打擾,她們也許久沒有見過自己的大小姐如此開心了。

「大小姐,該用膳了。」貼身婢女林嬌兒上前輕聲說道。

「對哦,都這麼晚了,咱們一起吧。」林語馨突然興奮地說道。

「大小姐,這」林嬌兒一副為難的神色。

「大小姐,屬下身為黑甲軍統領,還需再巡視一番。」王常林當即說道。

他知道林嬌兒猶豫的神情代表著什麼,畢竟林語馨還待字閨中,雖然身為仙道十門弟子,但畢竟男女有別,而且明日還要大婚,此時與男人共進午餐,有些草率。

林語馨有些依依不舍,不過最終權衡之後還是點點頭。

「那你下午還來這裡嗎?」林語馨追問道。

「如果大小姐需要,我自然會來!」王常林恭敬地說道。

「好!下午你來這裡,繼續跟我聊天。」林語馨高興地說道。

「是!」

王常林這才退去,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沒想到林大小姐也隻是個小女孩,原本在王常林眼中,她一定也如同林語溪一般冷若冰霜,誰曾想,兩人的性格完全相反,林語馨柔中帶水,惹人憐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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