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退庭,甲子園的遺憾(1 / 2)
證明身份,並且確定為法律援助的途徑。
但是此刻已經沒有人敢小看台上的男孩,即使隻有十六歲。
年輕,帥氣,還爽朗氣質。
所有人看著公生的背影,直到對方重新回到原告席位,坐在辯護律師的位置,開始拿起筆,記錄一些事情於記事本上,目光收回。
現在時間十點半,已經開庭一個半小時,似乎已經到達最後的時刻。
審判長沒有開口,而是將目光看向被告席。
被告席上,被捏斷雙手的被告律師已經被架出去,至於是否緊急送往醫院尚未可知。
剩餘的兩位被告,時津潤哉口吐白沫還倒在地上,甲骨廉三則因為涉嫌hly,已經被陪同參加庭審的搜查一課佐藤警官拷上手銬。
應該也不會再有人會打擾最後的判決。
「最後,原告方是否還有其他的訴訟請求?」
審判長看向毛利公生。
因為證據的補充導致案件本質發生變化,而原告也從原本的嫌疑人轉換為誣告對向,之前提出的訴訟也可以重新擬定。
並且在開庭期間,被告時津潤哉與被告律師皆有動手、威脅、恐嚇、汙蔑、誹謗等人身攻擊行為,也可以酌情獲得賠償。
「回復審判長,審判員,原告方希望重新申訴,並且附加新的申訴請求。」
從剛才開始,公生回到自己的座位就沒有停歇,抓緊時間動筆。
一切打亂,重新開始梳理。
看似大優勢已經站在自己這一方,但是並不表示原告就可以肆無忌憚的提出要求。
根據事實依據獲得法律保護,這是律師的根本。
而現在的事實依據增加,所能夠拿到的補償也會酌情增加。
「應許,原告請重新申訴。」
審判長示意可以發表申訴。
獲得允許,毛利公生從位子上站起來,放下手中的本子。
理清楚,所有的東西都在腦海裡。
不需要照本宣科,隻需要麵帶笑容,露出從容、自信、溫柔。
吐字清晰,語言流暢。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原告向審判團提出訴訟請求,請求如下」
一,被告時津潤哉,惡意製造偽證,試圖對原告當事人水口香奈女士進行構陷,嚴重侵犯原告的法律權益,並且當庭使用脅迫與武力的手段威脅原告方。
需要被告時津潤哉先生需賠償原告水口香奈女士兩億霓虹幣作為賠償。
二,被告甲骨廉三,惡意串通他人,協同製造偽證,構陷原告當事人水口香奈女士,嚴重請飯原告的法律權益,並且當庭脅迫原告方,惡意引導審判公正。
需要被告甲骨廉三先生賠償原告水口香奈女士一億五千萬霓虹幣作為賠償。
三,被告律師,當庭惡意諷刺與詆毀原告方,並對原告律師展開人身攻擊。
需要被告律師賠償原告收口香奈女士五千萬霓虹幣作為賠償。
四,根據查詢,發現被告時津潤哉先生並不具備偵探從業資格,為了金錢選擇誣告,導致警視廳受到小人蒙蔽,現一切查明,希望警視廳可以盡快恢復我方水口香奈女士的名譽。
賠償
停頓,十分流利的闡述就在這裡忽然卡殼。
所有人的目光同時看向毛利公生,露出疑惑的表情,包括審判長,原告水口香奈,以及還在被告席位,控製住甲骨廉三的佐藤美和子。
其實比起其他人,美和子的臉色不是很好。
因為在這件事上,警視廳的確做錯,冤枉他人為犯人的情況。
所以賠償,無可厚非。
可是,可是,佐藤美和子就是覺得不舒服,因為被告席上的兩人,導致警視廳再一次蒙受一絲陰霾。
一旦賠償審理通過,警視廳肯定會給予,但也意味著警視廳承認錯誤。
抬起頭,看向那邊做出最後訴訟請求的男孩。
也是在這時候,公生停在才開口的「賠償」二字,視線與佐藤美和子對視。
陽光傾撒的麵頰上露出一份讓人安心的笑容。
似乎說「不用擔心」這句話。
不知道為什麼,美和子莫名的明白對方的意思。
「原告方不申請賠償,因為過錯來源於時津潤哉的個人行為,隻是懇親警視廳將薰衣草案件結案後,取消薰衣草公館的現場封鎖。」
「我的當事人水口香奈女士薰衣草公館的小姐關係情同姐妹,所以希望出資可以買下故人的公館,留作紀念。」
身邊坐著的水口香奈都一臉疑惑的看著毛利公生。
好像,自己和小姐都沒見過幾次麵吧?
而且自己也沒錢購買公館!
「以上,尊敬的審判長,尊敬的審判員,原告全部陳述完畢。」
人已經去世,公館則沒有其他人可以繼承。
留在警視廳是個麻煩,而且這件事本身也算是警視廳的失誤。
賠償,不可能的,那就意味著警視廳認下錯誤,這是封口費的意思。
賠償款拿到手,燙手,不拿賠償款,讓警視廳欠人情也麻煩。
而作為律師,為當事人的利益考慮,首先不能強硬的要求怎樣,而是審時度勢。
那就用另一種方式。
警視廳可以用極低的價格協同公館的賣出,而水口香奈則需要付出一小比筆錢,買下一個價值幾十倍甚至可以增值的公館。
以及,警視廳還可以額外獲得這筆買的金額。
三方歡喜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