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欺負豆豆(1 / 2)
90年代,互聯網蓬勃發展,形成了一張遍布世界的大網,讓信息數據的傳播能力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此時,音樂的主流傳播載體依然是磁帶、cd光盤。
在物理載體的限製下,音樂的發行傳播依循著傳統的渠道。
在此期間,即便有零星的音頻編碼格式出現。
但因為自身較為低效的壓縮效率導致電子文件體積不小,加上當時全球的網速都低得嚇人,音樂的網絡傳播依然困難重重,不足以對傳統音樂生態造成威脅。
1993年,德國研究機構夫琅和費集成電路研究所(fraunhofer institute for integrated circuits)研發成功領先的有損壓縮音頻格式,並命名為3。
從此,音樂文件的體積被壓縮到可以流暢地在互聯網上傳播了。
毫無知覺的傳統音樂發行體係迎來了互聯網憑借其恐怖傳播能力的降維打擊。
在美國,遭受嚴重沖擊的傳統音樂行業眼見形勢不對,聯合起來對抗互聯網音樂公司,立足於法律對版權的保護,針對naster等崛起的互聯網音樂頭部公司發起訴訟。
據記載,在1999年國際五大唱片公司聯合起訴互聯網音樂2服務提供商naster,指其涉及侵權歌曲數百萬首,要求每支盜版歌曲賠償10萬美元。
官司一直持續到2002年,以naster的失敗而告終,naster宣告破產被貝塔斯曼集團收購。
然而,音樂行業的傳統勢力可以聯手擊敗一兩家新興的互聯網音樂公司,卻無法違逆潮流大勢。
在互聯網的沖擊之下,盜版的成本極低且便利,人們越來越少購買cd和磁帶,而是通過互聯網來下載音樂,音樂產業的頹勢無可避免。
不過黑暗的時光並不會一直持續下去,技術沖擊帶來的無序在十數年的發展過程中,也賦予了音樂行業新的形勢,即數字音樂流媒體服務。
國外的sotify、andora,國內的qq音樂、網易雲音樂、酷狗等流媒體音樂公司出現,讓在線聽音樂的服務成為了現實。
與之同步的,是越來越多的用戶從音樂下載服務轉至流媒體音樂服務。
而在流媒體音樂服務的形式下,付費和版權保護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而流媒體音樂取代下載音樂的趨勢,也最終讓百度3搜索這類服務淡出歷史舞台。
當然現在還是百度3搜索的初生期,離成熟期還遠,更別提衰退期了。
要不了多久,配合3播放器這類硬件在國內的鋪開,百度3搜索將為其帶來恐怖的流量和用戶粘性。(2005年數據,3搜索流量占百度總流量的29%)
例如在通網不便的小縣城中,小賣部的老板會花上不菲的通網和設備成本,為自己配上一台能聯網的電腦,然後通過出售「幫忙下載3歌曲」服務日進鬥金,賺得盆滿缽滿。
這種不發達區域的觸達能力在當時的國內互聯網公司中獨一份,別無二家。
百度提供3搜索自然是極大便利了盜版音樂的傳播,而且效率奇高規模極其恐怖。
別說國內外音樂廠商苦不堪言生活難以為繼,就連昔日國內猖獗的音樂盜版組織都得跪下來唱征服。
要知道在百度3搜索出現之前,正規的音樂行業相關公司日子難過,但是盜版商還是非常大爺的。
根據某位音樂人的回憶,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當時頗有份位的他和朋友被盜版折磨得苦不堪言,苦尋一番後找到出版總署大院,好容易碰到了一個肯接待他們的人,也隻能給出「研究一下」的答復。
用那位好心工作人員的話講:「(別抱太大期望)……其實研究也沒用,我們沒法給人家(盜版商)罰款,沒發票,也沒有執法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