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炸肢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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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是2010年5月3日,賽拉西餐廳。

午夜一點,何麗換好工作服,在員工室的鏡子前麵左照照右照照。她是個極其愛美的女生,就算隻是一個西餐廳服務員,她也要隨時保持靚麗的外表。

忽然,她從鏡子裡看見一個黑色的身影,一晃而過,她嚇了一跳,但很快恢復了鎮定。因為燈泡壞了好幾個,所以員工室裡很昏暗,但她還是曉得這個身影是誰。

「柯雲?你在乾什麼?」柯雲是她的夜班搭班,跟她一樣是來西餐廳打工賺學費的大學生,這個點除了她還能是誰。

黑影原本已經消失了,但聽見她的喊聲,又慢慢退了回來,半邊在門內,半邊在門外。何麗感到很奇怪,一邊編著麻花辮一邊問:「怎麼鬼鬼祟祟的,是不是又想逃班了?」

黑影沒說話,一晃又消失了。

何麗也沒再多問,編好辮子,帶上帽子,走出員工室,準備開始枯燥的夜班生活。

敞開式的廚房很乾淨,地上有一隻藍色鋼筆,何麗彎月要把它撿起來放在了櫃台上。炸薯條的機器已經開始運作,想必是柯雲打開的。

她什麼時候這麼勤勞了?

但是她忽然覺得有些異樣,嗅了嗅鼻子,覺得空氣裡漂浮著奇怪的味道。這不是炸薯條的味道,這是炸豬排的味道,可又與店裡的豬排味道有些不一樣。

「柯雲?」她喊了一聲,但是沒人回應。整個餐廳裡,隻有滾油的咕嘟聲,和她自己的喘息聲。

她終於不放心,還是往薯條機走了過去。

打開蓋子,驚叫連連,跌倒在地。

滾油裡沒有薯條,不斷翻滾著的,竟然是一隻人的手臂!

*

「已經熟透了。」法醫周金平用手撥了撥那隻金色的炸手臂,「是一隻左胳膊,從長度來看,死者身高在155厘米左右。」

實習小警員武海一直想吐,可是又怕被罵,可憐兮兮地看著魏以銘,但是被回懟了一個嫌棄的眼神。

「外麵的這層渣是什麼?」武海強作鎮定,裝著很感興趣的樣子地問。

「麵包糠,一般做炸豬排的時候不都要先裹一層雞蛋液再裹一層麵包屑嗎?」周金平說著用手指沾了一點放在舌尖上,小武沒忍住,終於沖出去吐了。

周金平砸了砸嘴,點了點頭:「味道不錯,這麵包糠是調製過的。有鹽,胡椒,辣椒粉,還有一種我說不上來的味道。」

聽他這樣說,魏以銘也有點犯惡心。周金平這個人作為法醫是很盡職的,但是每次看見他嘗屍體,還是有點不能接受。

「應該用的是店裡現成的麵包糠吧。」魏以銘說。

「不是,店裡的豬排我剛剛吃過了,跟這個味道不一樣,沒它好吃。」

「專門帶著調製好的麵包糠過來炸人肢,到底出於什麼目的?」

「這要去問彭老師,心理分析他比較擅長。」周金平把肢體捧在手上,湊近眼睛仔仔細細地看,然後說,「凶手應該是想把這隻胳膊做成一道菜。」

魏以銘也湊過去看,因為裹了麵包糠,所以不是很容易看出來,胳膊的最上端有兩道很深的刀口,切到骨頭停止,兩個刀口間距離兩厘米,差不多是一個豬排的厚度。

由此可以推斷,凶手曾嘗試過更細致地分屍。

分屍的目的大致有四:

第一,方便銷毀屍體。一個身高155厘米的正常人的體重在50公斤左右,是什麼概念呢,25升的大可樂兩瓶才差不多五公斤,兩邊各五組,拎著手累不累?

第二,為了掩蓋死亡原因。死亡原因可以推導出凶手職業,進而縮小凶手範圍。

第三,出於報復心理。除了無差別殺人,殺人最多的理由就是「我恨他」。不要小看這個「恨」字,是可以輕而易舉就把人變成惡魔的。所以做人要圓滑一點,少樹敵,少被人恨。

第四,出於獵奇心理。有的人喜歡分屍,就像有的人喜歡喝奶茶一樣。

這四點裡麵最令人害怕的就是出於獵奇心理的分屍,在獵奇者眼中,人不再是人,而是滿足他們某種變態欲的工具。

獵奇者可以麵帶微笑將屍體先分成五大塊,頭,左右上肢,左右下肢,然後通常會用高壓鍋處理頭部,軀乾剖開,將五髒六腑依次取出,排列整齊,剩餘部分用剔骨刀先切斷筋骨,將肉骨分離,再耐心切成薄片。間隙累了,會點一支煙,坐在昏黃的日光燈下,欣賞自己完成了一半的成果。

獵奇分屍殺人,通常還伴隨著食屍,食屍者一般都有很不錯的廚藝。

變成菜餚的屍體,更是一種藝術。

此案凶手的行為舉止非常接近於獵奇殺人者,可是從他嘗試細化切割屍體卻失敗這一點可以知道,他並不是獵奇者。

獵奇者是不會輕易放棄去創造屍體藝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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