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三章 林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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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爭奪到了身體的控製權,我比什麼都歡喜,終於再一次看到陽光,可以接觸外麵的世界,我欣喜若狂,可林念並不願意就這樣被我搶奪走身體的,林念這家夥明明被我打擊了,結果卻因為林德明一家人即將受到危險,再度雄起。

其實我一直都不理解林念的這種感情,其實她明白的,林德明夫妻是自私的,她這麼一個女兒在林德明夫妻眼裡根本就什麼都不是,但林念還是想要去幫他們的,她不明白,難道父母就那麼重要,重要過自己,若是這個在現代的話,那林念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伏地魔。

林琪跟林念說過這個事,但是林念不在意,她要的就是自己的父母活著,她說那是她存在的理由和念想,甚至她之所以產生也是因為他們存在,僅此而已。

不過這一次掙脫開來,林念沒有大~和尚,再也不能把她封印了,隻是她也奈何不了林念就是,她們兩個這樣繼續爭奪拉扯下去,最大的可能就是把眼下的這個身體破壞,然後她們都變成孤魂野鬼。

為了好好的活著,林琪隻能跟林念達成合作,然後林念進皇宮裡麵解決了後續的事,就離開了,林念之後確實把身體給了我,然後沒有出現,也許在夜深人靜,我睡著的時候不知道的時候出現過,至少我清醒的時候,林念從來沒有出來跟我搶奪身體,但是我感覺得到,林念一直都存在的。

因為女子的身份出行不方便的,於是我喬裝打扮成男子行走,有林念的存在,我也不用擔心有危險,要是真有不怕死的,到時候放林念就是。

我去了江南,江南是一個很美的地方,不僅風景美,這裡的人也吳儂軟語的,聽起來十分的舒服,我在江南這邊開了一家小酒樓,酒樓不大,菜式算是新穎,可說實話,我廚藝也就一般,不過憑借一些新奇的菜式,倒是在江南這邊站穩了腳跟,也還算賺錢。

賺錢後,有不少人跟我提親的,但是我都沒答應,我就一女子,成什麼親?賺錢後,我也不想那麼累,乾脆請廚師,新穎的菜式回頭教那些人就是了,這對我來說又不難,如今我孤身一人,有錢不花留著做什麼,沒事我就出去玩,不夠我沒跑太遠的地方,主要是交通不方便,還有就是出遠門有危險,雖然有林念在,對我來說安全有保障,大概是經歷了一係列的事,我並沒有以前那些想冒險的心。

在江南一呆就是幾年,這幾年我沒有去京城,不過林德明一家倒是在京城裡麵過得不好也不壞,林家的子孫都不會賺錢,林家的兒媳倒是能花錢的,所以家裡麵沒事總要鬧上一鬧,而林家男人又管不住,可以說特別的精彩,若不是林德明王彩鳳兩個人死死把著田產,無論如何都不能變賣,隻怕他們早就在京城待不下去的。

我叫人打聽他們的消息,每年也給他們捎銀子,銀子不多,算是我的孝敬,每年他們也把銀子收了,我曾經說過,若是林家人問起,就告訴他們我是誰的。

他們知道我的身份,卻沒有任何一個人想來看我或者打探我過得好不好,一個人都沒有,還好我不是他們真正的女兒,要不然得多傷心,有些時候我都替林念難過,林念那麼惦記他們,然而那一個個卻沒有一個人惦記她的,都下意識把她遺忘。

這麼多年來,一個人,身上藏了太多的秘密,因為是女兒身卻穿著男裝,所以我也沒有什麼朋友,女孩子朋友誰會跟我表麵一個男性~交好,男的不合適,所以慢慢的我就變成有話就跟林念說,林念開始的時候不理我的,後麵慢慢的習慣了,兩個人話就多了起來,我跟林念最後竟然成了朋友,這是我自己怎麼都不敢想的事。

林念是一個想法特別簡單的鬼,也特別的純粹,就如她說的,她所有的一切依托在林家人身上,若是有人能對我這樣好,我大概會拚命的回報他們的,可惜我沒遇上這麼好的人。

林德明一家的事我是不想管的,每年送錢回去,就是我最後的一點義務。

我本以為我恨林家人的,要不是林德明一家,我未必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可我知道林琳的事後,我還是出手了。

林琳,就是林琪的那個妹妹,一個勤勞懂事的小姑娘,我一直都很憐惜她的,那麼小乾那麼多的活,從來就沒有享受過好日子,若是說林德明因為我受罪,我敢說他們也算是罪有應得,畢竟拿了好處,那麼唯一無辜的就是林琳了。

林琳並沒有享受多少好處的,相反的得到的都是不好的,林琳之前嫁了一個小官的兒子,後麵因為林家爵位沒了,林琳被休回家,被休回家的林琳很快又被林德明夫妻給嫁了出去,他們不會留一個被休棄的姑娘在家裡,覺得丟了裡麵,這一次嫁的隻是京城外不遠處一個小鎮上,給一個三十多歲的老男人當了填房,那男人在鎮上開了一個竹器鋪子,賺不到多少錢,但也夠家裡麵吃喝。

家庭環境算是一般,林琳被休之後嫁這樣的人家倒也不敢說什麼,可問題是那個男人是豺狼,林琳嫁過去吃不飽穿不暖就算了,那些人還打她,林琳懷了一個孩子都被打沒了,後麵又被打瘸了一條腿,然後丟到柴房那邊無人問津,要不是林念感應到家人出事,林琪還不知道這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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