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九 林曼潔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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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生前十四年叫李書卿,之後的人名字叫林曼潔,那種戲文裡麵抱錯的戲碼竟然發生在我身上,這是我做夢都沒有想到的。

我覺得人生跟我開了一個超級大的玩笑,在李家,嫡母雖然嚴厲但是吃喝是不愁的,可那時候我嫉妒嫡子嫡女他們總有好東西,有好的衣服首飾,好的吃食,他們可以過得很好,而我想要好的東西,就必須想辦法討好父親討好母親,可嫡母不允許庶女太親近父親的,一旦讓她發現了,她就想法子折騰我們。

嫡母算是大戶人家的,她不會打我們,至少門麵上是苛待她是不會做的,但她會克扣我跟姨娘的吃食,故意餓我們幾頓,或者給我們吃剩飯剩菜,會故意把最差的衣料給我們做衣服,我很小就知道,要想要過好日子,就必須要討好嫡母,嫡母才是李家的主宰,父親很少管理後宅的事。

我從小畏畏縮縮的,甚至可以說貴為大家小姐的我,還比不上嫡母身邊的一個丫鬟,她們都可以用嫡母的名義教訓我,嫡母硬生生的把幾個庶女訓成了她的狗。

我一直不甘心的,隻能曲意逢迎,想要等長大了嫁一個好夫婿,脫離嫡母的掌控,最好能狠狠的打她的臉,讓她以前欺負我,瞧不起我。

可我沒等到那個時候,十四歲的時候,都差不多可以說親的我,遇上了人生中最大的挫折,我竟然不是李家的孩子,而是一個農婦的孩子,我接受不了的,特別是看到那農婦穿著破舊的麻布衣衫,手指粗糙發黑,臉上滿是皺紋,我根本不敢想象,我也不能接受自己,我也過不了那種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日子,我不想離開李家的,不想。

如果是之前的我勉強算的上李家的麻雀,那這會我就是草雞,最下等的那種,可就是這樣,我還是不想離開李家的,我想盡辦法,用盡手段,其實我也知道那些事是錯的,不應該的,可我還是用了,於是我跟李家剛回家的那個少爺定了親。

聽說那個在鄉野長大的少年不是個好的,可這是我能抓住的最好的婚姻,隻要能繼續生活在李家,我就滿足了,林家人不同意的,可他們同意不同意有用嗎?他們沒養過我一天,我憑什麼聽他們的。

可後來那李金越發的不著調,甚至連基本的人品都沒,簡直就是個垃圾,我後悔的,可婚事都定下了,而且我還沒了清白,我能怎麼辦。

跟李金換回身份,我隻能回到林家,回到林家的我處處不習慣,盡管我那便宜娘對我很好,可我還是處處不習慣,吃不好穿不好住不好,也沒人侍候我,什麼事都要親力親為,最讓我奔潰的是,院子裡麵隨處可見的雞跑來跑去,那些雞是不是的在地上留下一些不可描述的玩意,在村子裡麵我找不到朋友,找不到可以說話的人,想去鎮上,十分的遠,可以說處處不習慣不方便。

我氣憤發泄罵人,那些人隻會說我矯情,我也知道我這樣做會得罪人,但是我真忍不住,也接受不了。

我相信換做別人,被人也接受不了自己生活了十四年的人生忽然翻天覆地的改變。

後麵我忽悠著我娘陪我去了雲州,我還是習慣雲州那邊的空氣,那邊的空氣對我來說都是香甜的。

剛去雲州的時候,我一門心思想賺大錢的,可惜沒賺到什麼錢,不過也勉強夠開支,若是那樣,我也能在雲州待下去的,可李金那混蛋知道我在雲州後,就去找我的麻煩,李金越發的惡心,跟一群丫鬟搞在一起,粗俗又惡毒,我是一刻都忍受不了,我未來的丈夫不是這樣的。

我一直以為自己會嫁一個讀書人,翩翩君子的那種,然後他會帶我脫離李家,給我帶來富貴榮華,可惜沒有,通通沒有,隻有一個粗鄙下流的殘廢,廢物,李金仗著婚姻的事而一再的騷擾,我忍不了的。

我聽到林浩明把林曼雪接到京城去,就忍不住嫉妒,林浩明是林家的養子,他跟李金抱錯了,我們三互換了人生,一樣是林家的姑娘,為什麼林浩明可以把林曼雪接到京城去,我就不可以?

林浩明已經考中了舉人,作為舉人的妹妹,去京城那邊肯定能找到一個好夫婿,知道這個事後,我偷偷的買了雲州的鋪子,悄悄的去了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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