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四 章 人必先自侮,而後人侮之。(1 / 2)
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嚴大小姐,大概忘了她麵對的是誰。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嚴氏從商之前也是A市有名的詩書世家,嚴小姐的曾祖父生前是著名文學家,祖父也曾是A大漢語言文學專業的教授,令堂嚴夫人更是有著A大才女之稱,不知這名滿京城的嚴小姐,未經許可,私自拆開別人的物品,是何種程度的教養?是否會給祖上蒙羞?」論毒舌,穆承胤從來沒有對手(藍允初除外)
問候人祖上三代雖不太禮貌,但近些年嚴氏的所作所為的確有點過線了。
因為嚴穆兩家的往來密切,加上嚴家身份地位的捍衛,嚴樺從來都是被人捧著的存在,哪裡受過這種侮辱,當即臉上一陣黑一陣白,眼淚更是流水一樣「啪啪啪」往下掉,抽噎著說
「穆總,我…我都跟你道歉了,你這樣侮辱人又是否有失身份呢?我們兩家雖然交好,但穆總這樣打臉我嚴家,將我嚴家置於何地?」
「身份?我什麼身份?我隻是個普通人,此刻本應該在好好上班,是嚴大小姐你不請自來,又模棱兩可的說一些我不愛聽的話,按說你是來將所拾之物歸還,我應當感謝,但,你千不該萬不該,不該動我的東西。要說侮辱嘛,人必先自侮,而後人侮之。懂???」
「東西放下,嚴大小姐請回吧,今日,多謝嚴小姐,嚴小姐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敬佩,他日空了,穆某必登門——致謝」
「致謝」兩個字帶著濃濃的戾氣。
「林皓,送嚴小姐,通知下去,以後,沒有我的允許,閒雜人等不得入內。」
這句「閒雜人等」說的是誰,不用多說。
林皓一直等在門外,並不是為了偷聽裡麵對話,隻因他知道,自家老板並不待見嚴小姐。
「嚴小姐,請吧。」
「穆總,今日我好心歸還東西,受此侮辱,我嚴氏絕不會就這樣算了的,此事我一定會如實告訴我父親和穆奶奶。」
「請便」穆承胤半點眼色都不想留給她,徑自離開。
很快,林皓將人送走,返回。
「林皓,將項鏈捐出去。即日起,一切與嚴氏相關的項目我們不再參與,已經合作的,能推就推,推不掉如期進行。
另外,查一查嚴樺是如何拿到這個項鏈的,當天我與她並無實際接觸,項鏈為什麼會到她手上,如果說是撿到的,她又怎麼能確定是我的?」
接二連三的事情發生,穆承胤再能乾也有些許自顧不暇,一時之間竟把項鏈丟失這件事拋諸腦後,要不是今日嚴樺的到來,他會以為是普通的遺失,反正也送不出去了,就懶得大張旗鼓的去尋。
現在看來,一切並不是那麼簡單。
一次兩次可以說是巧合,這巧合多了,就成了故意為之了。
「是,穆總」
「對了,有她的消息了嗎?」穆承胤到底還是想起了前妻。
「有,在清水灣。18幢二單元,24層,2401室」幸好林皓早有準備,不然,指不定要出公差了。
「知道了,你先去忙吧。」許是得到了想聽的答案,穆承胤語氣輕快了不少,隨即馬不停蹄的處理文件,工作效率都明顯提高了。
下午四點,接連幾天宿在公司的某人一換了身衣服後,乘坐專用電梯直達公司負一層停車場,自己開車離去。
很快,來到了清水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