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想法(1 / 2)
之前鄭芝龍是想開酒店的,但是現在靜靜想一想。
鄭芝龍發覺自己之前的想法有點想當然了!
在古代,官吏權利是很大的。
破家縣令,滅門知府!
地方官員集民政、稅收、司法、教化各類大權於一身,若然父母官覺得治下那個子民不大順眼,隨便找個理由,就能夠讓他狼狽不堪,甚至家破人亡。
在古代,沒有後台,想靠自己的本事發家致富太難了。
隨便碰上一個貪財的縣令知府就足於讓人家破人亡。
而且更重要的是鄭芝龍可是知道,現在可是在明末。還有幾年大明就要亡國了,在明末清初這亂世,人命賤如狗。
自己要是當一個單純的商人,根本不足於在亂世保全自己。
怎樣既能賺大錢,又有足夠的勢力來這個亂世中保全自己呢?
莫非又要按照鄭芝龍原來的軌跡,去乾無本買賣——當海盜?
鄭芝龍分析了一下。
自己現在去當海盜的話。沒船沒人,隻能投靠其他人,當個小嘍囉。
這樣乾的話,風險太高了。隨時都有可能被當成炮灰消耗掉。
而且要從小嘍囉成長到船長,再到一支艦隊的統帥,這中間不知道要花多長時間。
風險太高,回報太慢。這樣的投資,鄭芝龍覺得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比起單純當一個乾無本買賣的海盜,鄭芝龍覺得辦荷蘭、英格蘭那種東印度公司更適合現在這個時代。
平時開展海上貿易賺取豐厚的利潤。時而當海盜,乾無本買賣,既能發一筆橫財,同時還能打擊對手,壟斷商路。
這樣兩頭並進,才能最快速的積累財富。
而且還能培養兵馬戰艦,在亂世來臨前打下基礎。
不過……
不管是開展海上貿易,還是當海盜,總得有一所船吧!
大型一點的海船可是要成千上萬兩銀子。
自己現在要是能買的起,就不用跑到這破廟來寄宿了。
這一切似乎有回到了原點。該怎樣賺錢,積累原始資本了!
不過剛才吃的烤兔子肉卻是給了鄭芝龍一個很大的啟發!
出城的時候,忘了買鹽了。這烤肉聞著香,但沒有放鹽,這樣的烤肉對經常餓肚子的鄭芝虎、鄭芝鳳他們來說很不錯。但鄭芝龍吃起來卻是索然無味了!
鹽是百味之首。王侯將相也好,普通百姓也好,都離不開鹽。
販鹽是個不錯的主意,尤其是販賣私鹽!
自漢武帝開始,鹽鐵官營。
在明朝,鹽稅收入幾乎占了明王朝財政收入的一半。所以,在明朝對鹽業的控製十分嚴格。
不過朝廷**,官吏貪婪,導致官鹽十分高昂。
萬歷元年間一斤官鹽要四十文錢,現在都漲到七八十文錢一斤,照著這樣的驅使下,過幾年更是不知道能漲到多少錢一斤。
一斤私鹽才賣三十,有些地方甚至隻要十文錢。
就算私鹽價格比官鹽要便宜二三倍。但是就是這樣的價格,依然可以賺取幾倍的利潤。
因為隨著曬鹽的推廣,製鹽成本極其低廉,販鹽甚至可以說是明清第一暴利的行業也不為過。
不少人為了錢,甘願冒著被殺頭的風險加入販私鹽的行列。
鄭芝龍覺得要是販賣私鹽的話,除了可以賺取高額利潤意外,還能培養打手護衛。
以後要是積累了足夠原始資本,自己開展海上貿易時。
這些打手護衛就可以很輕鬆轉化為水兵,或者說是海盜。
不過要想販賣私鹽也不是那麼容易的,明朝對鹽業控製的十分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