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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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一切……從此以後,他變得喜怒無常,變得鬱鬱寡歡,妻子受不了他,離開了他,公司老板給他放假,讓他休息三個月,他把一切財產都給了妻子,帶著孩子住進了廠房宿舍。

他每天看著窗外,想象著,到底有多少人,在他看不見的地方,就這麼,一躍,跳了下去。

他起初,也不是這樣的人。

他原本,也沒打算,把所有人都逼上絕路。

他看著越來越多的人因為投訴無門上來討伐,他看到公司出動打手,將一個個要錢的人打得頭破血流,就因為條款裡寫的很清楚,麵對無理取鬧的人必要時可以采取武力鎮壓。

他不由想起了小時候。

他家在一個偏遠的鄉下,父親是農民,母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所以他知道父親獨自撫養他長大的艱辛,平時吃穿都很節儉,甚至於,在每個小朋友可以拿著家裡給的五毛一塊錢的硬幣去小賣部買零食的時候,他也隻是遠遠的看著,羨慕地看著……

有一次,他看到小賣部的攤子上掉出來一包辣條,就是小時候常吃的那種五毛錢一包的辣條,是一片一片的,撕著吃的辣條,他走過去,從地上撿起來,這種包裝的辣條說大大,說小也小,折起來剛好他的褲帶那麼大,他想了想,想到同學藏在課桌下撕著吃的滿臉紅彤彤的模樣……一下子沒忍住,他把辣條塞進了自己縫合起來的褲袋子裡。

可是走了沒兩步,他就後悔了。

他剛掏出來,想放回去,就在拿出來的時候被老板發現了。

村上的小賣部老板叫來了他的父親,他的父親當著小賣部老板的麵,給了他重重的一個耳光,然後,從自己髒兮兮的褲兜裡,掏出來一疊的紙幣,他看著父親一分錢,一毛錢,兩毛錢的數著,他看著小賣部老板鄙夷的目光,他看著手裡的辣條……已經失去了去吃的欲望。

父親將他帶了回去,然後教育他,不能偷竊,不能拿嗟來之食,要做一個頂天立地的人,要靠自己的雙手和身體,他聽著,認真的聽著……

都沒有聽進去。

他那時候的唯一的想法,也是伴隨了他整個前半生的想法。

就是不要貧窮。

他再也不要貧窮了,他再也不要讓自己,讓自己的家人去看別人的臉色,不要自己和家人因為錢,再去四處奔波四處勞累,他想要做一個富裕的人,他想要有錢。

現在呢,他確實有錢了。

他在句興市有兩套房子,他在老家給父親造了房子,從此以後父親再也不用麵朝黃土背朝天地下地乾活。

他以為自己快樂了,他以為自己的良心,早在三年前,就被狗吃了。

可是沒有,當他接到父親自殺的電話的時候,他就崩潰了。

妻子的離開沒有讓他崩潰,公司的倒閉沒有讓他崩潰,就連良心的譴責都沒有讓他徹底崩潰,卻在父親留下一封代筆的遺書的時候,崩潰了。

父親對他很失望,父親沒有辦法享受他得到的不義之財,這讓正潔了一輩子的父親寢食難安,父親希望他好好的,可以從自己離開中醒悟過來。

可是,怎麼能呢。

當他徹底醒悟過來的時候,他已經滿手鮮血了。

他已經還不清自己犯下的罪孽。

他不是主謀,但是,他是直接的引導者,一疊疊的錢,都是經過他手,從他手裡流出去卻再也沒有帶回來的。

那天,他回家,就做了兩件事,拿出當年那包過了期的辣條,含著眼淚吃了下去。

……那是他一生中吃過的,最好吃的食物。

然後,他殺了自己的兒子,用被子,捂死了自己五歲半的兒子。

也許是不想自己的兒子承擔自己的罪孽活著,也許是不想自己的孩子落到那些討伐者的手中,他想由自己,結束他的生命。

死亡是痛苦的,但是,是一時的。

然後,他決定自殺了。

他決定將自己一手造就的罪孽終結在這裡。

死亡之前,他見了一個人。

他的上司,可是他的勸告,沒有讓對方終止自己的行為,對方決定離開,帶著錢離開。

但是那筆錢他說動了老板,由他保管,再等對方安定好後交給對方。

兩千萬,這是迄今為止,老板剩餘下來的所有收益,整整兩千萬。

我將它藏了起來。

這筆錢,合該給予更屬於它的人。

我希望我的罪孽可以終結在這裡。

而我一生中僅剩不多的善行,能夠給我的家人們一個往生的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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