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牢獄中的淺談(1 / 2)
王有才表情痛苦的揉捏著麻木的肩頭,眼睛則尋著四處打量,最後將視線投向隔壁牢房中的血人。
如果所料不差的話,眼前的人就是他此行的目的。
雖然早已料到此人是官府中人,但當他看到來人一身青色官袍後還是被嚇了一跳。
雖然此時的袍子已經被鞭打的寸寸破碎,好似披掛的布條,但靛青的底子,以及一些關節之處的形製還是證明了他就是一套官服。
而且這種形製樣式的官服,他恰巧在宜芳縣縣令身上見過。
雖然他們一者穿綠一者穿青,稍有些常識的人便是知道,官階一致官服形製格式的要求也是相同的,這種嚴格的要求已經成為一種禮儀的存在,便是稍加改動,也是有違禮法的。
也就是說他要找的眼前人竟是一個縣令?
他的第一個念頭便是與馮老頭一般,此人是升遷的宜芳縣縣令的爪牙,而這一身官袍隻是那縣令的一個掩護。
但轉念他又推翻了這個想法。
不是他小瞧這些江湖門派,綠林好漢。也不是他高台宜芳縣縣令其人。
他單純是對李二統治下的江山的信任,若是身為一縣之長,一縣父母官的縣令能被武林中人隨意捉拿,那麼一身戎馬的李二還不得暴怒的掀桌子。
如果再沒有軍馬踏平這處山頭,那麼大唐也配不上萬國來朝的盛況,李二也不配天可汗之稱。
所以一方父母官是有自保之力的,除非他沒有動用那份力量。
而一個貪贓枉法的宜芳縣令會放棄這股保護自己安全的力量嗎?當然是不會的,這樣的貪官,資財美娟他享之不夠,怎麼會自斷雙足呢?
也就是說,宜芳縣縣令根本不需要什麼掩護,至於星夜潛行,防的也是財不露白,防的是百姓的悠悠眾口,而不是大唐威嚴下夾縫生存的武林。
所以眼前人要麼就是一個瘋子,喜歡穿官服鬧著玩的瘋子,要麼就是另有隱情,而且他想到了某種可能。
他心中激動,原以為是一個官家中人,如今卻冒出了一個縣令,一縣之長,官越大他的計劃便越加的完善,逃離此間的機會便越大。
他輕輕地清了清嗓子,開始了自己的表演。
下一刻,就在眾牢房中人熟睡的時候,一道尖細的呼喊在牢房中響起,傳遍了整個牢獄。
「冤枉啊,我是冤枉的。」
聲音自然傳到了隔壁,那不時抖動的背脊說明此人尚且清醒,但作為目標人物他並沒有什麼反應。
倒是吵醒了不少牢房中的牢友,他們從熟睡中醒來,有的冷漠的看一眼,翻個身繼續睡,有些氣性大的已經開始喝罵。
「找死嗎,大半夜的不睡,叫喪嗎?」
「莫要在叫喚,擾了爺爺的清淨。」
脾氣稍好些的也會提醒:「後生子,莫叫了,再次的好漢那個不是響當當的漢字,那個不是被冤枉的。」
「別叫了,沒用的,省省力氣吧。」
隻是王有才抱著目的入牢,怎麼會在意這些叫嚷和提醒,他斜瞥了一眼隔壁,換了一種方式:「無恥山匪,我乃聖子子弟,讀書中人,行事無愧天地,他們怎敢動用私行,拘押我等。」
果然,隔壁牢房中的身影動了一下,王有才心中高呼有戲細,於是又加了一把力氣:
「我大唐盛世,竟有此等罔顧禮法之地。」
「來人啊,放我出去,我功名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