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程記鐵匠鋪的私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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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姓程的老頭,盧颺有些好奇。

升叔的刀法和箭術,盧颺都見識過,但皆是軍中搏命之術,跟後世的軍隊搏殺差不許多,靠的是力量、速度和無數次練習換來的精準,但這老者卻似乎並不是升叔那樣的功夫套路。

前世,盧颺看過不少武俠小說,對於各種功夫套路甚為熟悉,什麼一陽指、降龍十八掌、點穴等等,而且盧颺還與升叔探討過這個問題。

因為這些是盧颺從小說中看來的,太過神乎其神,當時便被升叔笑了老半天,直言,那不是武功,而是神仙法術,還說世上沒有這樣的武功。

不過此時觀這老者的身手,卻更像是武俠小說中寫的那般套路,僅用兩根手指便夾的升叔張開了手掌。

這老頭身上應該是帶著功夫,不過經營刀劍鋪子的,接觸的都是些好勇鬥狠的街頭混混,甚至是江湖綠林人士,身上沒點功夫,這買賣也做不起來。

但這老頭身上,應該就是盧颺想要找的那種功夫。

帶著好奇的心態,跟著這位老者,盧颺穿過刀劍鋪子的後院,來到一處不起眼的東廂房,老者推開門,便見滿屋都是弓箭火銃。

最讓盧颺驚訝的是,竟然還有幾副鎧甲。

盧颺知道,這年頭要想滿門抄斬死的快,家裡多備幾副鎧甲便是了。

《大明律-軍律》中對私藏鎧甲的處罰是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止杖一百,流三千裡。

看似不重,最多也就杖一百、流三千裡,但鎧甲這東西經常和謀反聯係在一起,謀逆是個什麼罪過,滿門抄斬也不為過。

至於為什麼鎧甲總是和謀逆聯係在一起,主要還是鎧甲非民間必需品。

不同於刀槍弓箭等其他武器,萬一被人發現,還可以解釋說喜歡打獵或者防身,但是鎧甲便不好解釋了,普通人防身,也沒見整天穿鎧甲的,打獵便更用不上這東西了。

解釋不清,便很容易被人大做文章,碰上昏官、貪官以及喜歡撈政績的惡官,直接給你套上一個謀逆大罪,來個滿門抄斬,銀子、政績便都有了。

所以即使買私貨的刀劍鋪子,也很少有賣鎧甲的,一是腦殘買主不多,二是風險太大。

盧颺著實不明白,這看似精明的老者,非得賣這東西作何?

不過升叔卻不以為意,進屋便直接略過那幾副鎧甲,直奔弓箭而去。

一番精挑細選,升叔選了一把兩石的硬功,明軍弓手的選拔標準是開一石弓,能開兩石的便是佼佼者,能開三石的幾乎沒有,傳說嶽武穆便能開三石弓。

趁升叔父子選弓箭的時候,盧颺也圍著屋子轉了轉,想看看這個時代的火銃。

為節省空間,幾杆火槍被高高吊在房梁上,盧颺看的有些費力,便煩請那老者取下來一觀。

那火槍離地麵差不多有一丈來高,盧颺以為老者得去搬個梯子什麼的,但熟料老頭一個魚躍,直接便取了下來。

輕功?

直到那老頭將火槍交到盧颺手中,盧颺這才回過神來,看老頭依舊一張撲克臉,盧颺將已到嘴邊的問題又咽了回去。

這是一杆火繩槍,明軍稱其為鳥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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