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性取向 是筆直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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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官已經令人查過許娘子的印鑒, 的確是月明沒錯,你休要胡鬧!」府尹嗬斥道。

「不可能!不可能!」男子低頭喃喃,驀地神色一亮, 「府尹, 鄙人有證據!」

府尹心存疑慮, 都已經證明是女子了,還能有什麼證據?

男子急忙從懷中掏出幾個信封,「這是她和那賤人私通往來的書信, 上麵的字和她話本中的一模一樣。說不定她是有磨鏡之好, 知道見不得人, 專門誘騙良家婦女,甚至用自己女子的身份借以逃脫, 」

許乘月眼皮一跳, 不知該說他大膽還是離譜, 為了攀咬她, 連磨鏡之好都扯出來了。難得他思維如此犀利,竟然找得出這樣刁鑽的方式。

她有沒有磨鏡之好她自己還不清楚嗎??

那話本上的字根本不是照著她的字體刻印的,是呂鴻卓專門找擅長書法的人寫的。

至於原因嘛, 嗬嗬, 原諒許乘月不想說出來自取其辱。

她好整以暇地看著這男子還能鬧出什麼妖, 敢在官府麵前撒謊, 不得不說心理素質很強大。

一聽他說的有道理, 府尹讓人將他拿出的書信呈上來。

他觀察信上的字體,又對比過話本,果然是一模一樣,連寫字的習慣,都不差分毫。

而且這書信中, 月明並沒有說她是一個女子。可以對得上那男子所說的假裝性別的事。

莫非此女真的有磨鏡之好。

府尹細想一遍,覺得邏輯沒有漏洞,暗嘆果真稀奇,從前隻是聽說過,今兒個頭一回見著了。

他天平偏向了另一邊。

「堂下月明,還不將自己所犯之事速速招來。欺騙朝廷官員可是大罪!你自己看看這些書信難道不是你寫的?」

許乘月撿起府尹丟下來的書信,拿起來一一翻看,那信上的筆跡果然與她的話本上的相同。

其中也夾雜著一些女子寫的信。

看到字跡與措辭,許乘月心中瞬間明了,原來是她。

「府尹明鑒,那話本中的字是另找的人寫,與民女本身的字跡並不相同。」

「胡說,你能寫出話本,想必是讀過許多年書的,既然能寫字?為何找人替你代筆?」府尹懷疑地說,看她哪哪都是疑點。

不怪他這麼認為,但凡是讀過書許多年的人,字就沒有寫得不好的,因為科舉的第一道門檻就是字。

常言道,字如其人,若是字寫得醜,考官可能連看都懶得看,文章寫得再好都白費。

所以大家基本上默認了讀書人的字俱都寫的不錯,府尹下意識地忽略了許乘月是個女子,根本不用考科舉的事實。

許乘月無語凝噎,難道真要讓她自揭短處嗎?

行吧!無所謂,不就是字醜嘛。

「府尹不相信,民女可以當場寫一些字給您瞧瞧。」

府尹同意了這個提議,令人呈上筆墨。

許乘月提筆,三兩下寫出幾個字,交給差役由他乘上去。

府尹拿過那張紙,一看上麵的字,頓時抽了抽嘴角。

難怪她的話本是找人代筆寫的,這字也真是太不講究了,好歹你也是個寫書的,就不能練練字嗎?

用著人家的字體,就不怕別人冒充她的身份去揚名嗎?

事情已經真相大白,府尹自覺已經將這個案子了斷得非常清楚,定是男子誣告,於是嗬斥他,「你小子,竟然偽造書信哄騙官府,果真吃了熊心豹子膽,來人!給我打二十大板,以儆效尤。」

按理來說,不能在沒有定罪的情況下動用私刑,可是現在已經真相大白,必須要給他一點顏色瞧瞧,要不然是個人都可以偽造證據,陷害他人,那官府的事簡直沒完沒了。

「府尹恕罪,鄙人沒有欺騙您,那書信也非鄙人偽造,是從這賤婦身上得來的,鄙人完全不知情啊!」眼見自己要被人拖著去打板子,那男子慌了。

早知道他就不來了,直接將這賤婦趕出家門好了。

他當時看見她與人私通的書信,第一反應是勃然大怒,然後想將這賤婦趕出去,不過在發現與她私通的人竟然是最近在洛陽城中非常火熱,寫的本大賣的月明之後,就轉變了念頭,大張旗鼓地去官府告發「他」,好訛一筆錢。

誰知道月明竟然是個女的,不知道從哪來的書信更為自己招來了災禍。

都是這賤婦的錯,男子悔不當初,心中更加怨恨女子。

聽他的話還有蹊蹺,府尹先令差役停下動作,問那女子,「你這書信是從何處來的?」

他心中又起了疑慮,莫非是他先前所想的那樣,有人借著月明的名聲,哄騙他人,為非做歹。

至於他為什麼不懷疑是女子偽造?

那不是笑話嗎?偽造書信對她來說沒有什麼好處,甚至可能會帶來滅頂之災,她為什麼要去做對自己有害無利的事情呢?

所以府尹壓根沒起這個念頭。

在許乘月出現後,一直傻愣愣地盯著她看的女子,此時才終於回過神,「那些信是我自己寫的。」

這句話一出,如同石破天驚,在場的人皆是呆愣了。

男子暴跳如雷,顧不得在公堂之上,破口大罵,「你這賤婦是不是故意看我笑話?想陷害我,我好吃好喝伺候你,你就是這麼回報我的?」

女子嘲諷一笑,「你伺候我,郎君怕是說反了吧,我來到你家勤勤懇懇的伺候翁婆,洗衣做飯,燒火劈柴,家事無一處懈怠,可你是怎麼對待我的?」

話說完,她又轉向府尹,「關於偽造書信一事,民女認罰,但民女另有一事要向府尹陳情。民女要狀告丈夫楊六郎,在民女嫁入他家後,他對民女動輒打罵,如今新傷舊傷加在一起,身上無一塊好肉。」

那男子聽了,盛怒之下竟要一腳踹向她,幸好被差役攔住了。

府尹端詳著女子的臉色,「你看起來不是挺好的嗎?臉上也沒有傷呀!」

女子諷刺地說,「他是個好麵子的,知道打人的事說出去不好聽,於是都打在衣服遮掩,外人看不到的地方,府尹要是不信,可請仆婦前來查看。」

不理會的男子叫罵著什麼「府尹萬不可聽信她言,那賤婦是在胡攪蠻纏,汙蔑於我」,府尹喚來了仆婦,將女子帶去後院之中檢查。

等二人回來之後,女子一臉麻木,仆婦卻是一副不忍心與同情後怕的模樣。

她將自己所看到的傷情稟報給府尹,她也不知道為什麼這男子竟然如此狠心,對自己的娘子都下得了狠手,甚至連那處都……

這樣的人簡直畜生不如,難怪女子不顧維護夫家的臉麵,竟在公堂上告他。

府尹聽完之後,心下有了計較,「來人!將這楊六郎拉出去,打三十大板,打完之後關入監牢之中,服刑一月。」

差役聽令應是,不顧楊六郎的哀求聲,將他拖了出去。

沒過一會兒,外麵就響起了他的慘叫聲,

處理完楊六郎的事情,府尹才有空回到先前的問題上,「楊家娘子,你為何要偽造書信?這於你有什麼好處?」

女子訥訥,「回府尹,民女也不知,當時一時鬼迷心竅就寫了出來,回過神後,自己也覺得羞愧。」

她不知道,許乘月卻能猜到一二。

這個女子就是先前,給她寫很狂熱的情書的那個人,從信中的行文中能看得出來,她的精神已經略有些不正常了,經常陷入幻想之中。

可能是她遲遲沒有得到她的回信,所以為了滿足自己的幻想,她就描摹著話本的字跡,寫出那些回信。

說來這位娘子也是個人才,沒有專門學過,卻能將話本上的字跡臨摹得分毫不差,幾乎以假亂真。

許乘月感慨著。

女子向她走來,語氣誠懇地說:「因為我的事讓許娘子受了委屈,勞煩您跑這一趟,真是對不住,」

許乘月問道,「為什麼你不一開始就將書信是你偽造的事情說出來呢?」

原諒許乘月不是個聖人,若非她其實是個女子,話本上的字也不是她寫的,今日怕是有口難辯,被那些書信給陷了進去。

女子羞愧極了,苦笑著,「我在他家中日復一日的受著折磨,翁婆裝聾作啞也不管。書信被發現的那一刻我已經心如死灰,存了死誌,本想在今日自我了結。於是想著能在公堂上見月明大家一麵,最後再向大家澄清,也算死而無憾。」

是她太過自私,因自己的事情連累別人。

隻是她也沒有想過,月明大家竟然是個女郎。

也是,恐怕書中那樣優秀的女子們,隻有在女子的手中才能寫得出來吧。

她沒抱著希望能求得她的原諒,隻是做錯事的人應該向受害者道歉,況且她真的喜愛她的書。

在她日復一日的痛苦中,唯一的一點歡心雀躍全都來自於她筆下的故事。

大概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好像是從第一次在書中看見王蘭蕙能夠憑著自己的本事活得精彩,並且支持自己的母親和離開始。

她仿佛一隻囚禁在荊棘編織的籠中,渾身被刺得血肉模糊,不得解脫的小鳥,頭一回看到外麵的世界原來是那麼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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