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娘化的馬爾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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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女孩氣得嘴唇都白了。

「跟一個竊法者多說什麼。」盧修斯掃了一眼林墨,嘴角帶著一絲不屑的譏笑:「店門口有架破破爛爛的引路燈,想必是帶他們來的,也隻有竊法者才會需要引路燈指引。」

「該死,原來是個泥巴種!怪不得穿成這樣!」德拉克麗絲恨恨道:「為什麼霍格沃茨要錄取這種垃圾?」

「注意用語,克麗絲。」盧修斯敲了敲他的手杖,目光高傲得像隻孔雀:「霍格沃茨確實應該改變了,哼,阿不思·鄧布利多……不過放心,竊法者是永遠沒機會進入斯萊特林的,你不會和他在一個學院,走吧,你母親在外麵,我們去給你挑選一支魔杖。」

女孩跟著盧修斯離開了長袍店,臨走還不忘回頭再狠狠瞪林墨一眼,無聲地做了一個口型:「泥——巴——種!」

林墨毫不為意。

看來這位馬爾福小姐性格並沒什麼變化,一樣的自大刻薄,一樣的血統優越,不過換個角度想,這似乎也不能怪她,成長在那樣的家庭環境——父母都是純血食死徒,黑魔王的鐵杆支持者,加上父親嗬護母親溺愛,德拉克麗絲又能形成什麼樣的性格。

「難道你喜歡上她了?」伊維爾在旁邊冷不丁說。

「咳,開什麼玩笑!」他連連擺手,就那個蒼白瘦削的女孩,要什麼沒什麼,要說多漂亮可是稱不上——比希克蕾婭教授差遠了:「小孩子家家別說這些!」

「你也是小孩子家家,」伊維爾麵無表情:「而且你看她的目光很奇怪。」

「哦,」林墨臉上帶著一絲古怪的笑容,意味深長地感慨道:

「那是因為她讓我想起了一位故人……」

克麗絲刻薄的言語沒有對林墨造成什麼影響,但摩金夫人顯得很過意不去,不停地安慰兩人,說霍格沃茨有不少麻瓜出身的巫師,大部分同學並不仇視竊法者之類的,還說馬爾福小姐性格比較強硬,在學校最好別去招惹她。

最關鍵的,在他們等待製衣的時候,摩金夫人還取出一盤她親手烘焙的香脆餅乾給他們品嘗,林墨簡直吃得淚流滿麵。

自打穿越他就跟著狗隊長過苦日子,在鳥不拉屎的艾爾星哪吃過這種東西,一嘗之下差點沒把舌頭都吞下去,看伊維爾隻嘗了一塊就不再取食,他厚著臉皮將整盤餅乾一掃而光。

路燈一直在外麵等待,見到林墨和簡抱著包裹出來,便準備繼續帶領他們購置其他物品:「怎麼樣?霍格沃茨的校袍都是用黑蠶絲配合魔紋布料做的,冬暖夏涼,品質極佳,還可以承受各種魔法的加持,算是學校的優待補貼了。」

「校袍不知道,但餅乾實在太好吃了……」林墨意猶未盡地回味著。

「路燈先生,請問『泥巴種』是什麼意思?」伊維爾問。

「罵人的話,麻瓜血統,指父母都是麻瓜的竊法者。」路燈的聲音有點尷尬,他並不認識剛剛出入的盧修斯,也不知道製衣店裡發生的事情:「一般竊法者算中性詞,泥巴種比較惡毒,是罵人的話,他們隻是嫉妒你的魔法天賦罷了,竊法者的魔力天賦往往都很不一般。」

「而且用這種詞罵人的都是壞巫師。」他用小孩子容易接受的方式總結。

「哦。」伊維爾的聲音似乎有些低落。

林墨看了眼麵無表情的女孩,突然意識到她和自己並不相同——她是個貨真價實的女孩,就算表現得再無所謂,情緒壓抑得再好,也不能像他兩世為人一樣豁達,剛剛那位馬爾福小姐的態度肯定給她帶來了些影響,就像之前低落的小哈利一樣。

「簡,」他心裡一動,安慰道:「別理那女孩,我們去格蘭芬多,以後在學院我罩著你!」

「她要是敢欺負你,我替你出氣。」

「……叫我伊維爾。」

……

霍格沃茨的清單上要采購的東西可真是不少,雜七雜八的,林墨和伊維爾下跑了不知多少家店鋪,即使有路燈帶領都花了大半天才買齊所需,包括標準劑量的各種藥粉,坩堝,魔法防護手套等等,讓少年一再感慨五個納特的指路費物超所值。

至於教材,林墨本想到了學校,再用飛來咒去有求必應屋裡弄上一套,按理這種東西學校裡應該多得是,說不定還能獲得什麼前輩遺贈。但一不知道霍格沃茨還有沒有有求必應屋,二他還不會咒語,穩妥起見,最終也忍痛花錢買了一套。

這些死沉死沉的魔法書價格也死貴死貴,連二手的都要好幾個加隆。

這樣一來,盡管精打細算,在將用品購齊後,他們從教授那兒獲得的助學金已隻剩下一半。看著不遠處一家糖果店,被許多孩子圍得水泄不通,空氣裡都飄散來酸甜可口的味道,林墨掂了掂錢袋,好不容易才控製住了他的腳步。

伊維爾瞧見林墨饞樣,有點想笑地說:「有這麼好吃麼,剛剛店裡的餅乾也就一般般。」

「當然好吃,」林墨撇了撇嘴:「你是首都星的人生活條件好才不覺得。」

「你是哪的?」

「第三臂旋,B58星域,艾爾星。」

伊維爾無聲地張了張嘴,目光中閃過一絲恍然。她雖然沒聽過艾爾星的名字,但大家都知道,在第三臂旋上,所有以B開頭的星域都是前線,那裡的宜居星球要麼剛剛收回,一片廢墟,尚未清掃重建,要麼,依然淪陷。

「你……家人?」她問。

「孤兒。」林墨不在乎地笑了笑。

他掃了眼右手虎口上的那個胎記,小小的紫色三角,心裡輕嘆了口氣。

伊維爾沉默了一會兒,小聲說:「剩下的錢應該夠買魔杖,要不你去買點糖?少買點?」

這下可輪到林墨被逗樂了,這女孩關心人的樣子真是說不出得有意思。

伊維爾臉色一僵,再次恢復麵無表情的狀態:「路燈先生,請帶我們去買魔杖!」

「先去奧利凡德吧?」路燈完全不了解麻瓜的事情,但對本職工作頗為熟練,帶著兩人向最下層走去,邊走邊解釋說:

「想找到一柄適合自己的魔杖可是件需要耐心的事,如一家店裡找不到合適的我們就再去下一家。包括奧利凡德在內,大市場如今有十一家聲望不錯的魔杖店,有些運氣差的孩子甚至要都跑一遍,這才能找到合適的魔杖。」

「那不是要花一整天?」伊維爾驚訝。

「對巫師來說,魔杖是可以用一輩子的,一定要挑到最適合的才行。」路燈強調。

「嗯,就先去奧利凡德。」林墨贊同,他知道哈利很可能會去那兒,運氣好的話,說不定能撞見海格和哈利,但願他還沒找到那柄鳳凰羽毛的魔杖。

抱大腿也是要技巧的,現在的小哈利除了剛剛認識的海格外,一個朋友都沒有,自己如果能對他友好些的話肯定能輕鬆贏得他的友誼,咳,雖然有點功利,但在這個危險重重的時代還是先穩住再說,好不容易獲得的大腿信息可不能浪費。

況且他本來就看好那個大難不死的男孩。

奧利凡德魔杖店在大市場的最底層,或者說,第一層,的一個小巷子裡,這裡的建築看起來都極度古老,蒙著一層黯淡的灰霧,來往購物的巫師也稀稀拉拉。

魔杖店前,路燈擺了擺燈臂,感慨道:「現在大市場越建越高,好多巫師都不喜歡下麵的商鋪了,多數大商鋪也搬到了高層,但其實這裡的店鋪傳承的最久,貨物的品質也好。你們來的時間不對,人多的時候啊,這條街道可是連落腳的地方都沒有,擠都擠不下。」

終於看到奧利凡德的金字招牌,林墨滿懷期待地推門而入。

但店裡正在挑選魔杖的孩子卻不是哈利·波特。

「媽媽,我們走!我不要和竊法者用一家店的魔杖!」

發現林墨和伊維爾,德拉克麗絲氣沖沖地甩掉了手裡的魔杖,頭也不回地摔門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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