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05 章 咱們來玩筆仙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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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是傻大膽,可長大後膽子明顯往回縮了幾裡地。所以在那束光打在我臉上時,我眼一翻,暈過去了。

再睜眼,是醫院。

聽給我陪床的孫老師說,是訓導處主任跟著我跑到音樂樓後,報的警又給我送到醫院的。

這老頭,眼睛還挺管用。那麼黑的天,他居然能在十幾個人中緊盯著我不放。

我又問那個從樓上掉下來的女生怎麼樣了,其實我心裡已經有了答案。

果然,孫老師言辭閃爍,隻讓我好好休息,昨天晚上的事兒別往心裡去。最重要的是,別亂說話。

別亂說話四個字,孫老師咬音咬得極重。

當時我愣住了,什麼叫不能亂說話?

等十幾分鍾後,警察進來給我做筆錄的時候,我明白了。

不亂說話,大致就是別說話,一切問題全由孫老師代為回答。

問題大致有這幾個。

1,下了晚自習後你不回寢室就寢,去音樂樓後麵做什麼?

2,你都看到了什麼?

3,你認識死者嗎?

孫老師如是回答。

1,蘇青檸平時是個上勁努力的好學生,去音樂樓後麵,是白天去上課時把英語書忘記在那裡了。(瞎扯,音樂樓是藝術樓,我去上藝術課,拿英語書乾什麼?)

2,蘇青檸去音樂樓,是和訓導主任一起去的。一看到從上麵掉下來了個人就暈過去了,這點訓導主任能佐證。(瞎扯,明顯是追著我過去的,哪裡是一起。)

3,蘇青檸是非常非常努力的學生,和跨年紀的學生沒有什麼交集,所以她不可能認識死者。(瞎扯,沒,這點沒瞎扯,我看清了她的臉,的確不認識……)

然後,來給我做筆錄那個胖子,收拾收拾東西起身了。

我有點反應不過來,這和港片兒裡演的不一樣啊。問題不是應該由我自己回答嗎?給我做筆錄時不是不能有別人在場嗎?不是要把手放在聖經上宣誓我所說的話都是真實的嗎?

為毛這胖子就這麼走了,還對孫老師咧嘴一笑,「……情況了解的差不多了,過幾天就能結案了。」

「老師,」我叫住孫老師,「我……」

我還有情況要反應,昨天晚上,我看到樓上有光打下來。也就是說,上麵很可能有人……

孫老師回過頭,一臉關切的打斷我的話,笑了,「蘇同學,這幾天你先安心養病。落下的課程,回去後老師和同學會幫你補上的。看……」孫老師對胖警察一笑,「這孩子醒了就嚷嚷著要回學校上課,怕把學習落下了。其實我們學校不主張學生把學習放在第一位的。身體才是更重要的,還要學會舒緩心情……唉……」

我無語,剛經歷過這種事情,誰還有心思回學校上課!

可胖警察卻相信了,安慰我別急在這一時後,輕輕的關上門走了……

我在醫院住了六天,回學校上課時,那天的事已經有了結果。

跳樓自殺的,是我們學校三年十七班的宋麗敏。原因是高考前最後一次扌莫底成績不理想,一時想不開,所以……

正式進班上課前,老班特意把我叫到辦公室開導我,讓我盡快忘掉那天的事兒。也別把這種事兒當成談資去和同學們說,對自己對大家影響都不好。

我鄭重的點頭點頭再點頭,這話,在我住院的那四天裡,孫老師已經說過無數次了。不要對人說宋麗敏平時在學校裡的人品怎樣,也不要和外人談論學校的校風校紀。

其實學校還能管得住學生的嘴嗎?

白天不讓說,就晚上說。班裡不讓說,就寢室說。

於是,我回校的當天,我們寢室裡就開了夜談會。不僅我們寢室六個人如數參加,還有隔壁寢室的人來湊熱鬧,人烏怏怏的擠了一大屋子。

可能是怕我不高興,開始沒人問我那天的事兒,都把話題往死都----宋麗敏的身上扯。

要說宋麗敏,那可是我們學校的名人。

如何有名?

一,才名遠播。

宋麗敏的成績雖然一般,卻能押著唐宋的調調做幾首小詩,深得她們班對紅學走火入魔的語文老師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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