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穿了(1 / 2)
京城六十年代春三月,南鑼鼓巷四合院門口,一位穿著破舊,渾身衣服打滿補丁的男子邁進院內。
左拐一彎走過月亮門,然後掏出鑰匙……不對,這個年月沒有人鎖門,因為大家都不鎖門,你要是鎖門,就會遭到大家的唾沫橫飛。
鄭同心裡吐槽:跟「盜聖」住在一起不鎖門,那不就是在狗跟前放根肉骨頭麼?
哎!算了,他一個路人甲沒人權。
鄭同一邊進屋打開爐子,一邊想到,好歹我也是穿越人士,你不讓穿成主角,給個係統也行,可怎麼就給了我一個沒有用的空間呢?
這是讓我種地啊!
就我這麼懶的人,我也不會種地呀!
是的,鄭同是穿越來的。
他是二十一世紀穿來的現代人,穿越前他是一名環衛工人,五十多歲,沒兒沒女,媳婦還跟人跑了,簡直就是大寫的「悲」字。
其實他混成這樣也不怪別人,隻怪他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年輕時的鄭同也是家裡獨子,從小是在父母嬌慣下長大的。
就因為父母太嬌慣,養成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巨嬰」。
幸好父母都是在鐵飯碗的單位上班,所以鄭同年輕時也不愁,還娶了個如花似玉的媳婦。
可好景不長,沒多久父母因意外去世,再也沒人養活鄭同,所以他不得不掙錢養活自己和老婆。
可他一個嬌生慣養長大的,還沒有文憑,隻能給人乾苦力,進工廠。
可他自小就不勤快,眼裡更是沒活,所以到哪裡都乾不好。
最後老婆懷孕,看他這樣也沒啥出頭之日,就打掉孩子跟人跑了。
於是鄭同就更加肆無忌憚的墮落,有時候一年上兩個月班,歇十個月。
就這樣,鄭同到了四十歲的時候,一個親戚實在看不下去,就給他找了個掃大街的活,他一乾就是十多年。
掃大街的活非常適合他,每天能看到很多形形色色的人,累了坐在馬路上,看著來來往往的人,有時候碰到什麼新鮮事,還能樂上一樂。
時間自由還不用操啥心,把大街打掃乾淨就行,有時候還能跟一起掃大街的娘們聊幾塊錢的。
畢竟「隨手招」才幾十塊錢,最適合他這種不想養家還能過癮的老光棍。
回憶起往事,鄭同唏噓不已,他還有一萬來塊的存款,早知道來這裡,他花錢去趟會所也行啊!
哎!這就是錢沒花了人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