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三件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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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暑假,李謙過得很愜意。

雖然還是會每天都拿一個多小時到倆小時來補習俄語、以及復習功課,但畢竟,在一天的絕大多數時間裡,他都是自由的。

在這個自由的暑假,他一共做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事,他學會了十首俄語歌。

好吧,其實唱歌對他沒什麼難度,如果換成漢語,或者哪怕是英語,他都不覺得算什麼事兒,但俄語歌對他來說,就有了一定的難度。

於是,本著既能補習俄語又能了解一下國外音樂的目的,他辛苦地翻著俄語詞典,把此前那個李謙手裡留下來的那盤俄語磁帶逐一翻譯了下來,然後一邊學唱一邊默記歌詞,最終,花了小半個月,他終於成功的學會了整盤磁帶上所有的歌。

還別說,他嘗試著自己用吉他為其中的兩首歌新編了曲子之後,拿到餐廳去唱,效果居然不錯,那天的打賞足足比平常多了好幾十塊!而且居然還有回頭客專門來吃下一頓,就為了聽他唱俄語歌。

可惜的是,當年的那個李謙在買這盤磁帶的時候,應該更多的是看中了人家女歌手的臉蛋兒和身材,裡麵的歌就大多隻好算是口水歌。李謙千挑萬選,也隻挑出了兩首還算勉強符合自己口味的。於是,他就隻好拿著這兩首歌反復的唱,結果他的回頭客不樂意了,拿出一張百元大鈔來催更,要求換一首,當時弄得李謙好不尷尬。

嗯,然後是第二件事,考駕照。

李謙上輩子考駕照那會兒,國內的駕照考試已經規範起來,不存在拿點錢直接領證的可能了,所以就得老老實實先學,其過程之坎坷多難,一言以蔽之:欲仙欲死!

所以在得知這個時空年滿十六周歲就可以報名申請駕照的時候,李謙雖然立刻就去報了名,卻已經做好了坎坷上幾個月的思想準備。隻是讓他沒想到的是,這個時空的駕照申請,竟是如此的容易——甚至連駕校都沒用上!

他去相關部門報了名,交上錢,留下號碼,結果第二天那邊就主動來電話,雙方約定了考試時間之後,李謙過去考場,上車,點火,發動,在那個大場地上兜了一圈,下來之後副駕駛座上的考官就告訴他,過關了,去上課吧!

所謂上課,一共八個課時,對上班族來說,可能也就是一兩個周末的時間,對於李謙來說,更是連兩天都用不了,然後,發一張試卷,選擇題100道刷刷一做,ok,駕照到手!

李謙覺得這簡直是自己前後兩輩子拿的最容易的一個證!

嗯,第三件事就是,李家買車了。

其實早在廖遼的專輯開始傳唱大街小巷的時候,李謙那筆被迫存在李爸手裡的錢,就已經解禁了。因為就連李爸李媽這麼不懂流行音樂的人也已經明白,兒子寫的那幾首歌,已經是相當的紅。而等到後來廖遼的這張專輯越賣越好、越來越火,就連電視上都開始經常能聽到她的歌、聽到她的消息,李爸李媽就更是再也無話可說。

於是,按照李謙早先的提議,李爸李媽開始認真的考慮讓兒子給買輛車這回事。

如果是買了自己開,考慮到隻要車一到手自己就會忍不住要改的破毛病,李謙肯定選一些口味比較偏但是方便改裝的車子,最不濟也得先弄輛小鋼炮。但既然是買給老爸開,標準自然不同,穩重大氣、皮實耐操,同時安全性要好,也就成了最重要的考量標準。至於動力神馬的,在李謙看來,以自己老爸那個穩重的性子,隻要夠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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