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逝去回魂,假死還是真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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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日傾西斜,在一大片墳墓地北邊,有一個條乾涸的小溪,溪南有一座不知名的小村子。村子前排第一家舊石院子,就是葉良辰的家。

此時,十六歲的葉良辰正躺在舊木板床上,肚子餓得咕咕叫。百無聊賴之際,他注意到牆角有一個老鼠洞,產生了一個念頭:洞內會不會有老鼠偷藏的糧食,於是他急忙爬起來,趴到牆角,撅著屁股去摳老鼠洞。

就在這時,屋內的光線陡然黯淡,一個人站到門口:「小良子,你趴牆角扣什麼?」

葉良辰像被踩到尾巴一樣,猛地跳了起來,轉身看見一個紅光滿麵的胖婦人,她的手中還端著一碗餃子。

「沒,沒乾啥。」葉良辰窘迫地說道:「二嬸,沒逢年沒過節你怎麼突然送餃子過來?」

「陸延回來探家,還帶著三個師兄妹一起來遊玩。」婦人臉上笑開了花,道:「我特意包了肉餃子,他們沒吃完,就給你送來一碗。」

聞聲,葉良辰心中咯噔一下,愣了半晌,道:「陸延弟回來了?我去看看!」

婦人急忙放下碗,一把拉住葉良辰,道:「他們都是仙人,咱們隻不過是粗俗的農家人,你去瞎湊啥熱鬧?你這一身窮酸,去了不是給延兒丟臉嗎?」

仿佛迎頭被潑一盆冷水,葉良辰一下懵了。

「好了,我先回去了。」說著,婦人便樂樂嗬嗬地離開了。

人武殿,是一座海市蜃樓般奢華的夢。對於一個村野的孩子來說,這個夢是不應該做的。

但是,它卻成了葉良辰的心結,他為此幾乎魔怔了。

這事要從八年前說起。

葉良辰八歲的時候,是村中的孩子王,雖然窮了點,可他的童年卻過得很快樂。那時,他最忠誠的一個小跟班叫陸延,是一個七歲的小胖子,對他言聽計從,他說什麼陸延就乾什麼,他去哪陸延就像小尾巴一樣跟他去哪。

葉良辰長得俊俏又聰明,而陸延又胖又木訥,成天隻會「三哥、三哥」地跟在他身後。在村民的眼裡,陸延比他差太多了。可是,接下來發生的,卻恰恰相反。

在幾十裡外的鎮中,有一座人武殿的選拔樓,樓內有一塊靈石,凡是將手放在靈石上,靈石放出耀眼靈光的,便是擁有「源火」之人,亦是人武殿要選擇的弟子。

蒼天和葉良辰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陸延竟是鎮中第一個「點亮」靈石的人!

這是爆炸性事件。

那場麵讓葉良辰一輩子都記憶猶新。

當時,全鎮大街小巷都在議論、艷羨陸家的小胖子,鞭炮在選拔樓前放了三天,到處張燈結彩,鎮上比過年還熱鬧。所有費用由鎮長一個人包了,為了認陸延當乾兒子,他還大擺三天筵席,最後花了大量金幣,專門為陸延買了輛嶄新的馬車,護送他去千裡之外的人武殿。

「小尾巴」陸延一朝成為人中龍鳳,而葉良辰還是泥土中打滾的村野小子。這事對葉良辰打擊太大了,他從此結下了心結。不僅他是如此,連他爺爺心中也留下遺憾。

四年後,他十二歲,爺爺葉彥九臨終前還在念叨著:「我家小三子,樣樣都比別的孩子好,怎麼就點不亮那塊破石頭?」

又過四年,他十六歲,已從當初那個人見人愛、俊俏的小男孩,變成了一個人人討厭、麵黃肌瘦的小痞子。他成天坑蒙拐騙,好不容易攢點錢,全送給了選拔樓。前前後後他已失敗八次了,但他還是不肯認命。

愣了好久,葉良辰端起那隻碗就要往地上摔,但是,他最終沒舍得。

「讓爺爺先吃吧。」他咽了咽口水,端著碗去了堂屋。

死人不可能真的吃東西,這隻是孝敬先人的一種方式。

葉良辰的家可以說是家徒四壁,一共兩間房子,堂屋和東屋,全是泥草房子。堂屋的屋頂坍塌一半,隻有一小部分不露雨,屋內放一張破舊的靈桌。靈桌上有一幅葉彥九的遺像,由於沒錢請畫匠,葉良辰就親自畫,原來一個清瘦、順眼的老頭,愣是被他畫成一個麵目可憎的老鬼。

桌子上放著一隻舊木箱子,箱子裡放著一柄精鋼鑄造的砍刀,是爺爺的遺物。

葉彥九年輕是時候,是十裡八村赫赫有名的大痞子,人稱「凶刀彥老狗」,連鎮裡最威猛的侍衛都不敢和他較狠。曾聽村民講,村裡的一家姑娘被土匪搶去了,誰都不敢去救,隻就葉彥九一個人提著鋼刀去了。結果,十幾個土匪被砍翻,土匪頭子的腦殼都被剁下來。但是由於太過血腥,那姑娘雖被救,但嚇成了傻子。英雄沒做成,他還落了個「瘋狗」的名聲。

後來,葉彥九離開村子,混進了軍隊。二十年後,他失去一條左臂,抱著一個嬰兒,回到了村子,他將鋼刀鎖起來,隻拿出過一次。

至於這二十年發生了什麼,他誰都沒有說,包括葉良辰。

故而,直到葉彥九死去,葉良辰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將餃子放到桌上,葉良辰就急不可耐地走出院子,站在門口的一棵老槐樹下。他心想,陸延帶著師兄妹來這窮鄉僻壤遊玩,總不能待在家裡吧?既然二嬸不讓去,他就站在門口等,總能一睹其「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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