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去做上門女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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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十,朱元璋下詔,復查考生們的試卷,是否有徇私舞弊之事!

四月末,復查結果出來了,卻讓朱元璋瞠目結舌,這次考試非常公正,錄取的五十一人南方考生,的確是成績優秀,沒有任何問題!

換而言之,北方考生中的第一名,連南方考生的第五十一名都不及,故而一個都沒錄取!

這也不奇怪,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北方出將、南方出相的傳統,在讀書做學問上麵,南方人的確略勝一籌!

南方又是魚米之鄉,經濟發達,文教昌盛,故而優秀學子不斷湧現!

北方剛剛經歷了元末混戰,地方殘破,民生疾苦,人們連飯都吃不飽,那有心思讀書呢!

兩相比較之下,北方人自然考不過南方人了!

問題是,一個北方考生都不錄取,北方人心能服嗎,人心不服的話,又如何安定天下呢?

要知道,大元滅亡之後,其殘餘勢力退居蒙古草原,秣兵歷馬、積蓄力量,時刻準備卷土重來,恢復大元帝國的榮耀!

如果北方人對大明朝廷不滿,轉而投靠了蒙古人,朱元璋的皇位恐怕就坐不穩了。

在帝王的眼中,沒有公正,隻有利害,朱元璋當即下旨,追定主考官-劉三吾為藍玉餘黨,以老戍邊,白信蹈﹑張信等考官被淩遲處死,陳?(狀元),劉諤(榜眼)﹑宋琮(探花)也遭遣戍,其餘南方進士一律罷黜,受牽連者不下千人!

六月份,朱元璋親自策問,重新取錄了六十一名進士,而且全部是北方考生,故而稱之為北榜,而之前那次考試,則被稱為南榜,這就是大明朝歷史上有名的南北榜事件了!

可以說,朱元璋是用無辜考官、考生的鮮血,拉攏了北方人心,進而鞏固了自己的統治!

問題是,南北榜的事件解決了,南北考生的事情卻沒有解決!

以後還要開科取士,如果公平考試的話,北方人還是考不過南方人,久而久之呢,必然會引發南、北之間的矛盾!

這個問題,朱元璋沒能解決,因為南北榜事件的第二年,也就是洪武三十一年六月,朱元璋就搬家去了紫金山-孝陵,駕崩了!

(閻王爺讓你搬家,誰又能不搬呢?)

直到明仁宗時期,大學士楊士奇才製定了解決辦法,就是科舉考試之時,在考卷上標明南、北字樣,而後按照區域錄取考生,其中南六,北四!

也就是說,國家錄取一百名進士,其中南方六十人,北方四十人!

那怕南方第六十一名考生的成績,遠遠高過北方第一名考生,也要淘汰前者,錄取後者,從而達成南北區域平衡!

到了景泰五年,為了照顧偏辟的西南地區,進一步對科舉名額進行了規劃,分成了南、北、中三卷,比例為南卷:包含浙江、江西、福建,湖廣,以及應天府,蘇州府等地!

北卷:包含山東、山西、河南、陝西,以及北直隸各府!

中卷:包含四川、廣西、雲南、貴州及鳳陽、滁州等地!

(鳳陽是朱元璋老家,也是大明王朝的中都城,故而特殊照顧一下。)

這種分區錄取的辦法,在一定程度上普及了文化教育,提高落後地區考生的學習積極性,平衡了內部政治關係,進而維護了大明王朝的統治!

不過嗎,很快就有聰明人,找到了這種考試製度的漏洞了!

比如一名南京籍考生,學習成績一般,如果在南場考試,與江南各大才子比拚,他隻怕一輩子也中不了進士!

可是他的成績放到北場,或者中場,就變成了佼佼者!

於是乎,這個考生就想盡一切辦法,把自己的戶籍從南京遷移到北方地區,最好遷移到西南地區,這樣就有金榜題名的機會了!

可是前文中說過了,大明朝實行黃冊製度,對人口的管理非常嚴格,想換個職業都很難,換個戶籍區域就更難了!

難,不代表辦不到,有些人還是可以改變戶籍區域的!

比如這個李探花,是家中第四子,沒有機會承襲父親官職的,估計學問也很一般,如果在北場考試的話,是很難金榜題名的!

不過他到了雲南,跟小表妹完婚,做了上門女婿之後,就能把戶籍落到雲南了。

按理來說,贅婿是不能參加科舉的,可是堂堂千戶之子,指揮同知的女婿,肯定有辦法繞過規定,進而順利參加科舉考試!

在北場考不中,換到了中場,這家夥就可能考中了,如果運氣好一點的話,沒準真能當個探花郎呢!

因為皇帝點狀元、榜眼、探花,不止看學問,還要看容貌,這小子可是英俊瀟灑,卓爾不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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