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我是贏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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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坐在位於28樓的遊戲預備室裡,24歲的錢樂樂還是有種如墜雲裡霧裡的感覺。

作為第9876個報名者,參加國內最大的網遊研發運營公司——路創集團全息網遊「我是贏家」的公測海選,居然幸運地成為9位玩家中的一位!要知道,她壓根兒沒有接觸過全息網遊,這次報名,隻不過是為了那高達100000元的贏家獎金而來。

她想去紐約,參觀某位攝影師於今年聖誕節在紐約國家藝術館舉行的個人影展。於是兩年來省吃儉用,就在她盤算著已經存夠三萬塊,足夠來個紐約雙飛七日遊,外加帶些禮品孝敬爸媽和七大姑八大姨時,家裡出事了,而且是大事!

她媽媽方秀清貪圖投資擔保公司利息高,把多年的積蓄——當然,也包括替樂樂保管的三萬塊——都放在那裡。結果,公司老板卷款跑了。

原本近在咫尺的紐約,遠在天邊了。錢樂樂也一夜間從一個月要纏三萬的都市女白領,淪為身無半分積蓄的「地鐵狗」。她的名字是像一隻小狗,她又黑又圓的眼睛也像一隻小狗,她目前也是一隻「單親狗」——啊呸呸,「單身狗」,但是,她不能就這樣放棄她的紐約啊!

所以,哪怕是隻菜鳥,隻要入選,就要抱著「贏」的態度。反正,「我是贏家」的宣傳文案是這麼說的——你不用懂兵法,你不用懂射擊,你不用懂宮鬥,你不用懂造城,你甚至不用懂網遊,你隻要會生活!「我是贏家」,你就是贏家!

「歡迎2號玩家錢樂樂!」一個一絲不苟的聲音,把她天花亂墜的回憶中拉回來。這個聲音屬於她的本場比賽經紀人——anne,一個戴著黑框眼鏡的盤發女子:「請把您的玩家墨鏡摘下來,交給我。」

每一個玩家進入路創大廈時,都被要求戴上一副超大的墨鏡,樂樂本以為是拿來扮酷的,戴上才知道,原來是為了保密,因為戴上墨鏡後,經過路創的全息研發組時,眼前黑白一片,什麼都是模模糊糊的。不過也不難理解,全息技術是網遊界的發展趨勢,路創歷經十年才研發成功,當然要保密到家。

樂樂順從地把墨鏡摘下來,交給anne。anne收好墨鏡,拿出一摞文檔。

「遊戲正式開始在9點整,目前是8點,有1個小時的遊戲準備時間。第一步,確認玩家心願。2號玩家,根據您在報名時的描述,係統認為,您的遊戲心願是體驗改變,改變一個人的性格。這點,您認同嗎?請不要用點頭或者搖頭,請答是或者不是。」

樂樂躺在遊戲椅上,想了想,說「是」,因為她在報名時,的確是這麼說的。

「第二步,宣讀遊戲規則。宣讀時,請不要打斷我。宣讀後,有30分鍾自由提問時間。」

決定成敗的遊戲規則!樂樂屏息凝神。

「現實中一個小時,等於遊戲世界一年,遊戲總時長三個小時/三年。九位玩家每人得到一點幸運值,50點生命值,一個殘缺的「贏」字紋身和一個隨著玩家生命值出現的過關金手指。金手指會告訴玩家的過關任務。最先完成任務的玩家,是贏家。遊戲時間內,如果沒有玩家完成任務,生命值最高的玩家勝出,成為贏家。同時,玩家也可以通過識破玩家淘汰對手。每當月圓之夜,在望月樓,於手心處寫下被識破玩家的名字,寫對了,被識破的玩家出局,若被識破玩家的紋身與之不同,還可以獲得該玩家的幸運值。寫錯了,出局,幸運值可以根據玩家意願進行轉贈。宣讀完畢,開始提問。」

等——等等,這就說完了?信息量太大了!樂樂的腦袋亂成一團漿糊。

冷靜。

樂樂做了一個深呼吸,仔細回憶起anne的話,打算像考試時做閱讀理解那樣逐句分析。

「也就是說,我們得在遊戲場景裡玩三年?」這是針對第一句話的。

「不一定。第一,玩家如果被識破,或者玩家錯誤地將nc指認為玩家,就會被淘汰,無法繼續比賽。第二,玩家不進行與遊戲有關的活動,生命值會逐漸減弱,生命值為零時,係統默認人物死亡,視為玩家放棄比賽。」

「有沒有第三種情況,玩家自殺?」樂樂突發奇想。雖然她認為不太可能,萬裡挑一的參賽資格,誰會選擇主動放棄?

「路創認為,自殺不是一種值得鼓勵的行為,因此,在本場比賽中,玩家是不能自殺的。」

樂樂表示認同,即使在遊戲裡,也有基本的價值觀。

「一共有九位玩家嗎?」

anne看了一眼手中資料,確認:「對,一共有九位玩家。」

這麼說,她的對手有八個人。「我獲得的一點幸運值是什麼?」

「運氣。」

「好運?」

anne笑了:「你說呢?」

anne笑起來很有感染力,這個發現令樂樂有些走神。躺在遊戲椅上,抬眼處就是anne的臉,透過anne的黑框眼鏡,可以隱約看見她上了淡妝的眉眼。anne取下眼鏡後,一定是個美女,樂樂心想。

「既然是幸運值,當然是好運。」anne笑完,補充道。

不知道其他玩家獲得的幸運值是什麼?她繼續發問:「殘缺的「贏」字紋身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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