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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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光也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想把龍劍錄設定成反派的大boss,這個名字很適合boss!先這麼叫吧,後麵想到更好的魔王名字,再用rd文檔的批量替換功能修改。

主角呢?遙光想了想,上次那個戴著機械麵具的男生,閃博士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第一本裡他沒有太用心地去設計閃戎。

現在龍劍錄都是boss了,這本書中,讓閃戎當主角怎麼樣?

主角是穿著劍仙衣服、清冷俊秀的青年人閃戎……心智成熟又強大,冷酷沉著,很好!

反派是嘴欠又渣的魔王,終日隻想雙修的龍劍錄,也行吧!

還挺好……遙光躺在床上,開始設想他們之間的矛盾與鬥爭了。

他不滿足於正魔兩派打來打去,那些都是小兒科,除了魔教之外,還應當有個邪神的設定,對,邪神!邪神正在黑穀之中,即將復生,隻是這件事誰也不知道……閃戎因為一次突發事件,察覺到了不妥。

但很快,他就遭到魔教的陷害,被逐出了師門,正在這片修仙大陸上,尋找自證清白的辦法。故事從哪裡開始呢?就從逐出師門開始吧!

得好好設計一下閃戎遭到陷害的情節,他是個正直的人,名門之後,高帥富一枚,因為母親生病,而許願投入青……青什麼山來著?遙光已經把他的設定忘了個光,隻得臨時又去翻小本子,哦,是碧峽峰的「天劍派」。

是的,閃戎出身於紅塵的大家族「閃家」,為了給病重的母親求藥草,願意加入門派,也治好了母親的病,從此便開始在山上修煉。他是師尊「淩雲劍仙」的關門弟子,也是門派中修為極強的青年劍仙,隻修煉了四十年,便突破了金丹,進入元嬰期。

接著,他在一次剿殺魔教成員的過程中,踏入了早已為他準備好的陷阱,破了金身?算了,不要用這個設定吧,還是讓他繼續保持處男之身……遙光想了想,把設定改成,閃戎遭到了妖女的引誘,愛上了妖女,從而中了魔教的一種蠱,通過蠱蟲,魔教的「蠱神」能據此探測到他的思想。

於是閃戎不知不覺,被探知了許多計劃,在第二次行動中,閃戎與他率領的名門正派青年突擊隊全軍覆沒……不,不行,全軍覆沒會不會太嚴重了?遙光又把這個情節改成「險些全軍覆沒」,隻是死了兩名年輕仙人,最後一刻,淩雲劍仙率領高手趕到,救下了所有人,卻也受了重傷。

接著,閃戎體內的蠱被發現,於是被逐出了師門。嗯,這樣很合理。

那麼大魔王龍劍錄呢?他現在正在做什麼?

他被封印在一個暗不見天日的地方,足足關了九十九年,上一次遭到沉重打擊之後,魔教失去了魔王,元氣不能盡復。這個魔王曾經是個渣男,嗯,現在可以這麼設計了,反正他也不是主角。

那麼問題來了,龍劍錄要怎麼出來?

一連幾天裡,遙光都在糾結這個問題。

門派比武,把山轟塌了魔王跑了出來?不行,這太碰巧了。時間到了,魔王自己出來了?沒有情節轉折……

遙光陪伴客人打遊戲,腦子裡還在不停地想這個問題。

突然間,他的手機上跳出一條消息,郵箱有回信:【您好,我們已收到您的稿件《時間是萬物的歌詠》並認真……】

遙光:「!!!」

遙光看了眼顧客,小心翼翼地點開郵箱,後麵的半封信出現了。

【……閱讀,請問您方便添加我們責任編輯的聯係方式麼?聯係方式如下……】

「天啊啊啊!」遙光把手機重重一放,靠在了沙發上,心髒跳得他差點沒喘過氣來。

顧客:「??」

「寶貝,我請你喝咖啡!」遙光當即道。

「發生什麼好事了嗎?」

遙光在咖啡廳裡穿行時,整個人都散發著光,他今天已經沒有心情上班了,晚上快速地回到了老房子,路上還差點與外賣小哥撞上。他添加了責編的聯係方式,很快,那邊給了答復,確實想簽他的書。

「啊——」遙光幸福地倒在了床上,再猛地坐起來,簡直想感謝這位再生父母。

接著,他看到了接下來的信息:【千字八十買斷可以嗎?】

遙光:「……」

這是他經常在論壇上看到的內容,作者們經常紮堆吐槽自己像碼字民工,網文千字二十、三十、四十的買斷,意為書商買走了所有的版權,包括出版、電子連載,按千字計算稿酬。

遙光算了一下,自己的處女作有十三萬字,一萬零四百元。

他一時不知道該如何回答,那邊一直顯示「正在輸入」,但最後還是停下了,等待他的回復。

他不太會講價,沉默片刻,翻了翻自己的稿子,打了幾行字又反復刪掉,無非是「這也太少了吧」「不能按實際上的版稅付嗎」抑或「你們家都這麼便宜?」。

那邊也許看到了他正在輸入,於是連續發來了幾條消息,大意是我們將在雜誌上先連載你的小說,有讀者喜歡,才會出一本單行本,現在雜誌生存很艱難,你可以打聽,給不了多少錢,都是公司貼錢養著……接著又告訴遙光,雜誌還是有銷量的,作為新人作者,可以替你宣傳,何況你也不會隻寫一本書是不是?反響好的話,下一本可以繼續合作,稿費也會漲。

遙光沒有再回復,好心情一掃而空,側身躺下。

一萬零四百,這就是他的所得。

但他實在太需要錢了,梁訣要結婚,自己得給好兄弟包個紅包……他為了這個故事,每天晚上寫到淩晨兩三點,還經常通宵寫作。這本書寫了將近一個月,換取一萬出頭的報酬……這麼說來,寫書還是可以養活自己的?

遙光輾轉反側,不得不承認那位編輯說得對,他會繼續寫,而這個故事有書商願意要,就證明了他可以依靠寫作來掙錢。

第二天早上,他在咖啡廳裡打工的薪水到賬了,四千三。

他於是下了決定,答應了責編。

然而這件事沒有結束,後續還增添了一些麻煩,並不僅限於稿酬。在簽合同時,他發現上麵有一個條款:【允許編輯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改動,包括人物關係、世界設定等內容。】

這條款他無法接受,於是與責編僵持了一段時間。

最後那邊作出讓步,要求他自行修改,但要根據編輯們的意見。這點遙光是允許的,他簽下了合同,開始改稿,編輯也給他提了不少意見。

緊接著,雙方開始吵架,吵得遙光bd又犯了,隻想從窗口跳出去,編輯還要求改動「祭司」與「先知」的性別,於是這個故事就變成了一男兩女的三角戀情。

遙光脫口而出:「那就撤回稿子吧。」

怎麼撤回?合同都簽了,違約要賠三倍的違約金,也即三萬多。遙光簡直要氣瘋了,他萬萬沒想到,投稿的結局居然是這樣的。

這個過程再一次堅定了他要寫長文發在網絡上的決心,再也不在雜誌上連載了,他恨死了責編,但責編也沒有辦法,她麵對的是讀者們,她反復地安撫遙光,什麼手段都用上了,還給他郵寄了零食。

最後,遙光強忍著痛苦,把故事改得麵目全非,結束了這糟糕透頂的一切。

對方打錢倒是很爽快,他收到了代扣稅款後的九千元。

就這樣,他把自己的第一本書,用這樣的方式賣掉了。

現在他隻想忘了這件事,也不會再把修改後的內容給任何人看,包括他最好的朋友梁訣。

改稿的過程讓他難受了好幾天,關鍵還沒有目標,集火責編吧,責編也很無奈,畢竟雜誌也要銷量,要重視市場。而「市場」又是一個虛幻且泛化的概念,讓他失去了目標,隻能認為自己的故事確實有不合時宜的地方,讓他尤其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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